中标
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人民政府柳江街道办事处第七次人口普查外包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成交公告
金额
112.04万元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0/09/0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5101042020000436
预算金额112.04万元
招标联系人余老师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联系人陈雨霏028-87797837
中标公司成都达智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12.04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人民政府柳江街道办事处第七次人口普查外包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 | |||
5101042020000436 | |||
二、项目名称 | |||
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人民政府柳江街道办事处第七次人口普查外包服务采购项目 | |||
三、中标(成交)信息 | |||
供应商名称: | 成都达智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 ||
供应商地址 | 成都市人民东路61号 | ||
中标(成交)金额 | 1120448元 | ||
四、主要成交标的信息 | |||
服务类: 名称:成都市锦江区人民政府柳江街道办事处第七次人口普查外包服务采购项目 服务范围:针对成都市锦江区人民政府柳江街道办事处辖区内人口普查展开工作 服务要求:1、普查依据和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全国人口普查条例》、《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方案》。 2、针对成都市锦江区人民政府柳江街道办事处辖区内人口普查展开工作,预估人口数量97600人。 3、供应商在项目开展前应制订详细的实施方案、培训方案,应急预案及工作进度表。 4、“两员”选聘标准:具有文字识别能力、初中及以上文化水平、身体健康。 5、“两员”培训内容包括:电子采集设备使用、协助社区宣传、制定普查方案、熟悉普查小区地图、清查摸底、入户普查登记(短表、长表)、实时审核、数据比对、普查数据质量抽查、审核与验收及工作总结等 11 个环节。 6、熟悉并确认普查小区,打印普查小区图。 7、普查登记:短表登记(详见《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方案》),采用普查员入户询问、当场填报,或普查对象通过互联网自主填报的方式进行。长表登记(详见《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方案》),短表登记完成后,国务院人口普查办公室统一进行普查长表抽样,在短表住户中抽取 10%的户填报长表。长表登记采用普查指导员入户询问、当场填报的方式进行。 8、普查中不得纯粹照抄行政资料、打电话代替上门,虚报、漏报人员。重复人员核定,以上级部门核定人员为准。 9、数据审核:对整个项目数据做到实时审核,严格抽查,把好数据质量关。 10、对普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并说明解决办法。 11、供应商在签订合同后指定工作日内,严格按照国家、省、市、区进度要求完成信息登记工作,及时、如实地填报普查表。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 不得伪造、篡改普查数据,应对所报送的调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12、须达到国家、省、市、区关于全国第七次人口普查工作的相关要求。其他人口普查相关工作。 服务时间: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结束。根据采购人对此次普查工作任务的时间节点执行。 服务标准:1、项目团队人员在开展普查工作时,应当佩戴相关证件,并统一着装。项目团队人员不得利用普查员身份,从事与本合同约定无关的任何事项。在合同履行完毕后,应当统一交还相关证件与其他相关普查资料。 2、供应商需明确一名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需与采购方对接业务、技术、管理等方面的问题,根据双方交互问题,结合各自管理流程进行协调、报告、请示工作,项目负责人应经采购人备案同意后方可上岗。项目实施过程中对工作能力、工作态度不能满足采购人要求的,采购人有权要求供应商及时更换、并做好工作衔接。 3、供应商应严格按照国家方案规定(250-300 人配备一名普查员,4-7 名普查员配备一名普查指导员)匹配不少于 367 名普查员完成人口清查摸底及入户普查短表登记工作,入户普查长表登记阶段不少于 62 名普查指导员完成本辖区人口普查所有长表抽样采集登记,所有人员服从采购人管理和安排。 4、“两员”上岗职责及要求:供应商应对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进行岗前培训,使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严格熟知本次项目重要性,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全国人口普查条例》的相关要求开展入户普查登记,确保普查数据完整、真实、有效,不重不漏。 5、供应商需提供本方人员入户普查登记所需的智能移动设备,以及工作中所需的电脑、打印机等其他办公设备。 6、供应商应在保证服务期和服务质量的前提下为采购人提供服务,服务过程中的相应风险(供应商的人员安全责任、与第三方的劳务纠纷、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劳务纠纷及人员伤害等)均由供应商独自承担责任。 |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信息)名单: | |||
评审委员会组长:朱倩;成员:雷健、王平(业主代表) | |||
六、代理机构收费标准及金额: | |||
代理机构收费标准 | 成交人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应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成交服务费。服务费以成交价金额为基数,参照原《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的有关规定收取。 | ||
代理机构收费金额 | 1包:15963元; | ||
七、公告期限: |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 |||
八、其它补充事宜: | |||
采购品目:C99 其他服务 监督管理办公室:锦江区财政局;联系电话:028-86513373; 采购计划号:(2020)0171号; 供应商严禁提供虚假承诺,如提供虚假承诺将报告监管部门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供应商信用融资: 1、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件要求,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附件“川财采[2018]123号”)。 2、为有效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成都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营业管理部制定了《成都市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暂行办法》和《成都市级支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实施方案》,成都市范围内政府采购项目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微企业的,可依据政府采购合同申请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附件“成财采[2019]17号”)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微企业的,可依据政府采购合同申请政府采购信用融资。 本项目中供应商在经营活动中的重大违法记录的标准和范围:重大违法记录,即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其中较大数额罚款的具体金额标准是指:若采购项目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有明文规定的,以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为准;若采购项目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未明文规定的,以四川省人民政府规定的行政处罚罚款听证标准金额为准。 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 | |||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
1.采购人信息 | |||
名称: | 成都市锦江区人民政府柳江街道办事处 | ||
地址: | 成都市锦江区柳荫路96号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余老师;联系电话:028-85912505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 |||
名称: | 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 ||
地址: | 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中段800号天府四街66号航兴国际广场1号楼17层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陈雨霏;联系电话:028-87797837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徐先生 | ||
电话: | 13111881737 | ||
十、附件 | |||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 附件 | ||
2.评审文件: | 附件 | ||
3.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 |||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 附件 | ||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 |||
6.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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