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让方名称 | 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羊城支行 |
项目名称 | 广州市茗悟圃思茶业有限公司不良贷款债权 |
所在地区 | 广州市 |
所属行业 | 金融 |
经济性质 | 其他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非上市) |
企业类型 | 其他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非上市) |
项目类别 | 债权转让 |
转让(融资)价格 | 面议,最终转让价格以转让方报主管部门批准后正式挂牌为准。 |
联系人(电话) | 林小姐、吕先生 020-89160877、020-89160912 |
项目简介 | 本次拟通过债权转让方式处置广州市茗悟圃思茶业有限公司的不良贷款债权。 标的对应债权为广州市茗悟圃思茶业有限公司在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贷款本金及其利息(贷款本金余额为16,609,755.58元,截止2020年12月31日利息合计数为5,473,598.67元,具体本息数据以我行正式公告为准)。该户贷款以冼健华名下位于广州市番禺区市桥街繁华路1号友谊中心首层至三层共22个商铺(建筑面积共计268.98平方米)作抵押担保,并由高敏婷、邓森、广州市中天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现该户贷款属于表外贷款,五级分类为损失类。 该户贷款已仲裁裁决并申请强制执行,2020年5月拍卖处置2处抵押物(首层138号、141号),2020年6月二次拍卖处置4处抵押物(首层79号、82号、104号、116号),2020年7月变卖处置4处抵押物(首层80号、102号、首层103号、首层105号),2020年9月变卖流拍12处抵押物,案件仍在执行中。 该案件目前财产线索如下: 1.未处置抵押(首查封):冼健华名下位于广州市番禺区市桥街繁华路1号友谊中心二层至三层共12个商铺(建筑面积共计119.92平方米),变卖流拍价共计为110.64万元。 2. 查封物(首查封):高敏婷名下位于广州市海珠区滨江东路康怡街4号401房(建筑面积:147.3532平方米)。 |
转让条件 | |
意向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合法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的受让行为符合相关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 3.下列人员不得购买本次拟转让的资产: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转让方工作人员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转让方工作人员和参与本项目的中介机构负责人的直系亲属不得参与本次挂牌交易。 |
信息发布时间 | 2021年1月29日9:00至 2021年2月28日17:00 |
特别声明 | 本次预公告是作为正式公告的前期信息发布,不具有要约的相应效力,转让方也不因此承担任何法律责任,所有信息将以正式公告的信息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