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合同总金额为7120080元(4495元/人*44人*36月=7120080元),服务时间为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2、本合同金额为总价包干,不再增加任何费用,乙方向甲方派驻协管人员44人,如增加或减少用工人员,甲方有权依据实际需要调整服务人数并据实结算。
城管协管员岗位职责要求:
3.3.1负责辖区内主次干道,街巷新村小区等公共场所市容市貌环境秩序的日常管理和监督。
3.3.2督促落实“市容环卫责任区”制度。
3.3.3规劝、制止各类违反城市管理法规、规章的行为。
3.3.4负责本辖区内乱涂乱贴源头管理及协助清理工作。
3.3.5协助处理上级批转、居民投诉、新闻媒体曝光的涉及市容环境方面问题。
3.3.6参加城市环境长效管理宣传教育和各类培训活动。
3.3.7协管员进社区,协助执法队员搞好社区的环境卫生监督工作。
3.3.8执行并完成街道办事处交办的其他城市管理任务。
5.2.1城管协管员人员配置要求:
5.2.1.1本项目共配置44人,24小时值班;
5.2.1.2城管协管员要求:
(1)具有初中以上学历;
(2)男性队员身高在165cm以上、女性队员身高在160cm以上,年龄18-50岁之间;
(3)身体健康且须提供其2021年的体检报告或健康证(提供有效证明扫描件);
(4)精神面貌良好,无被收容教育、强制隔离戒毒、劳动教养、刑事处罚记录、无受过治安处罚。中标后,其派遣的工作人员在上岗前提供户籍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证明。
5.2.2城管协管员管理总体要求:
(1)提升标准,明确责任。对辖区主要道路进行责任分工,每条道路成立以街道办主任负责人为一级片长,社区主要负责人为二级片长,社区专干为三级片长,城管协管员、环卫、公共设施、园林绿化、卫计、市监、环保、公安责任部门管理人员为三级路长,三级片长及路长人员每天对分包路段环境卫生、占道经营、违规停车等进行整治管理。
(2)突出重点,确保效果。突出工作重点,以群众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为切入点,加大城市精细化管理力度。要对辖区经营的废品收购站配合城管协管员部门全部予以取缔,并对场地卫生进行清理,派专人进行盯防,防止反弹,确保环境卫生和市容秩序实现长效管理。
(3)加大督查,狠抓落实。建立月督查、月例会工作机制,每月定时召开相关会议,听取各社区包片干部对当月工作进展情况汇报,研究解决问题。同时,成立由街道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督查组,每月对辖区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进行督查,对督查中存在的问题,能现场解决的,要求立即解决;不能及时解决的,以文字形式报街道城管协管员办,街道协调解决。
5.2.3服务标准
(1)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长沙市岳麓区观沙岭街道城管办实际情况制定城管协管员服务方案。
(2)根据甲方的实际情况合理设置岗位和配置人员。
(3)根据甲方的要求,制定实施重大执法活动的行动方案并组织实施。
(4)负责对街道商铺进行监督管理。街道所有商铺不得越出门面摆摊设点进行交易,所有物品必须摆放在商铺内,不得占用人行道或道路进行摆放。
(5)负责街道临时交易区域的规划以及对临时摊点的管理。所有临时摊点必须按要求在规定区域内交易,不得越出规定区域随意设置摊点进行交易。
(6)负责街道店招店牌、户外广告、布标横幅的管理。街道所有商家必须按要求规范设置店招店牌,对未经街道城管协管员办同意擅自设置的店招店牌要马上予以取缔;对未经街道城管协管员办同意擅自设置的户外广告和布标横幅要马上予以拆除、取缔。
(7)负责街道主要街区建筑物临街面遮雨(阳)蓬设置的管理。对未经街道城管协管员办同意擅自设置的遮雨(阳)蓬要组织人员马上予以拆除。
(8)配合街道交警协管中队做好车辆停放的管理以及对施工运输车辆的治理。
(9)做好《长沙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的宣传工作,完成街道党委、政府安排的其他工作。
(10)其余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相关要求。
5.3.1甲方根据合同规定的服务范围、内容以及合同附件对乙方的工作进行检查验收;
5.3.2乙方提供的所有城管协管服务应符合合同及招标文件的要求;
5.3.3甲方有权根据约定的城管协管服务范围、内容,进行日常检查和不定期检查;
5.3.4甲方有权制定《城管协管服务管理办法及考核细则》,并安排专人全面检查、考核并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要求现场整改或按照《整改通知书》的要求跟进处理。
6.1甲方权利义务
6.1.1甲方有权依据本合同有关规定对乙方派驻的协管员进行监督、检查、评比与考核,并将考核结果纳入乙方对协管员的绩效考核。
6.1.2甲方委托专人负责本项目工作的联系,协助乙方明确协管员的工作职责、任务和要求,发现问题及时与乙方联系解决。对有违规违纪的协管员,甲方可按自身相关安全保卫工作制度进行处罚并及时通报乙方,情节严重的有权退回乙方,乙方在核实后应予及时调换。
6.1.3甲方为乙方协管员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及食宿。
6.1.4在任何情况下,甲方不得随意要求协管员做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事宜。
6.1.5甲方不承担协管员及保安公司在合同期违法违规、违纪行为的任何法律责任。
6.2乙方权利义务
6.2.1乙方必须是经主管机关审批认可可以提供服务的公司,拥有签订本合同的资质。
6.2.1乙方派驻的协管员必须做到品貌端正、思想品德较好、服务意识强、身体健康,无不良行为,无纹身、无吸毒,无犯罪记录,个人证件有效、齐全,并确保协管员在上岗前经过严格政审、培训、符合上岗条件。
6.2.3乙方负责承担派驻甲方协管员的选拔、培训、管理及其他法律责任,负责承担协管员工资、劳动报酬、医疗工伤、福利等待遇。
6.2.4乙方应指定专人具体负责对派驻的协管员进行管理,与甲方保持密切工作联系,及时了解协管员的思想动态和执勤情况。与甲方协商处理协管员工作中出现的违规问题。
6.2.5派驻的协管员因违规违纪行为而被甲方退回的,乙方应无条件及时提供合格人员替换。
6.2.6乙方与派驻的协管员签订劳务合同,并负责协管员工资的及时发放。
6.2.7如甲方需要增加协管员时,乙方应在接到通知后及时安排到位,费用按中标金额单价计算。
6.2.8协管员在执勤时应严格按照甲方工作需求履行协管员职责。
6.2.9乙方在未取得甲方同意的情况下不得随意调动调换协管员,确有需要,必须征得甲方同意。
其他按招标文件执行
按招标文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