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招标公告
公告时间: 2020年08月28日至2020年09月18日 。
工程编码(标段编码): E4419000748002626001001
招标编号: SSCWQA12010256
建设单位:东莞市旗山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广东泰通伟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监督部门: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工程名称:东莞市湾区国际制造中心总部设计
工程地址:东莞市国际商务区
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投资金额:1870000000元
工程规模:东莞市湾区国际制造中心总部项目总用地面积 13,313.85 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160139.87平方米,最大高度﹤150米。土地用途为商务金融用地、交通服务场站用地,拟建设内容包括商业、办公、地下通道、停车场、公共配套用房及公共配套设施等(具体建设规模及内容以批复的文件为准)。
发包范围:东莞市湾区国际制造中心总部设计招标范围包括:结合发包人确认的概念性方案进行方案设计、设计方案及调整、初步设计(含工程设计概算书)、施工图设计、绿色建筑设计、报建配合、BIM应用(全过程)、施工现场配合及竣工图配合服务。 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规划总平面、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含强电、弱电、智能化)、暖通、消防、人防、防雷接地、室内外装饰装修(不含室内二次精装修)、灯光亮化、幕墙、节能、绿建设计、日照分析、交通影响评价、室外配套、规划用地红线范围内道路、园林、水电、各类管线、燃气管等预留接驳设计(须保证与用地红线外道路、各引入点顺接)、交通标识、划线等。中标人尚需提供相关资料及协助招标人办理政府方面的立项、审批、备案等手续(含规划电子报批等),负责设计阶段中所需的专家评审、会务(含相关费用)等。具体范围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基础资料和设计任务书。
投标单位资质等级要求: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建筑行业甲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或建筑设计事务所与(结构设计事务所或机电设计事务所)与(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或建筑行业甲级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建筑设计事务所与(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或建筑行业甲级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建筑设计事务所与机电设计事务所与结构设计事务所(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接受联合体投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建筑行业甲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或(建筑设计事务所与结构设计事务所与机电设计事务所)或(建筑设计事务所与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建筑设计事务所与建筑行业甲级)或(建筑设计事务所与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或(建筑设计事务所与结构设计事务所与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建筑设计事务所与结构设计事务所与建筑行业甲级)或(建筑设计事务所与结构设计事务所与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或(建筑设计事务所与机电设计事务所与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建筑设计事务所与机电设计事务所与建筑行业甲级)或(建筑设计事务所与机电设计事务所与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或以上资质。)
项目经理资质等级要求:注册建筑师不分专业一级(项目总负责人资格(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牵头方拟派):具有壹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需登记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中。)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工程承包方式:其他
服务期限:设计周期210个日历天(不包含招标人进行图纸审核的时间),配合服务期自办理好施工图审查备案手续之日起,至项目范围内所有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2020年09月18日09时30分 开标室(3)
投标会时间:2020年09月18日09时30分
投标会地点:开标室(3)
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20年08月28日08时30分至2020年09月03日17时30分
招标文件售卖地点:在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到广东泰通伟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部(马工/0769-22652033)购买招标文件和相关资料,逾期不售。
图纸费:0.0元
招标人联系人及电话:林嘉星 0769-28681293
招标人联系地址:东莞市东城区八一路1号机关二号大院9号楼
招标代理联系人及电话:马红兵 0769-22652033
招标代理联系地址:东莞市莞龙路下桥银门街一号建筑之家七楼
招标文件(及资审查文件)每套人民币:500元
保证金金额:100000元
收取保证金单位: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其它情况说明:1、企业应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建档,且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相应企业档案“企业资质栏”的“资质名称”项)中登记的资质不低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资质条件、应按照《关于企业库建档有关事项的通知》(东公资交〔2016〕67号)的要求填报相关信息。(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成员应在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建档,且各联合体成员组合的联合体资质满足上述要求)。 2、如企业在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已有本工程对应的企业类型信用档案,投标人应尽早核实信用档案与交易企业库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是否填写一致,相应企业类型信用档案状态不能为“限制投标或承接工程”状态。 3、投标文件截止提交前,已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建档(包括:法人、法定代表人名称、注册资本金或资质证书发生变更时已办理该变更的登记手续等),法定代表人不参加投标会时须已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好固定投标员手续(若为联合体投标,仅对联合体牵头人有要求),投标人应登陆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ggzy.dg.gov.cn/)核实企业填报数据真实有效。 4、如企业在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已有本工程对应的企业类型信用档案,根据《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工程企业信用评价及动态管理办法》(东建[2017]9号)的相关规定,投标人是在本工程所对应的企业类型信用总分大于等于90分的企业。 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牵头人须由以设计资质参与组成联合体的成员担任,若以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参与组成联合体投标的,牵头人须为建筑设计事务所;②联合体成员数量要求:设计以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参加投标的,建筑、结构、机电等建筑工程事务所或设计院(各专业最多1名);设计以非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参加投标的,联合体成员不得多于2名(即设计成员1~2名);③联合体所有成员均为独立法人,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③若联合体协议约定同一专业分工由两个及以上单位共同承担的,按照就低不就高的原则确定联合体的资质;不同专业分工由不同单位分别承担的,按照各自的专业资质确定联合体的资质。 6、本次招标所要求具备的各项证件、证书、及个人身份证均应真实有效,不存在被相关行政部门扣留或吊销等情形。 7、如为省外进粤建筑企业,企业及其在广东省开展建筑活动的人员已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 8、本次招标不接受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或者从业人员参与投标: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内在本市有放弃中标、拒不签订合同、应当提供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中标人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失信行为,不符合中标条件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导致重新招标,再次参与同一项目投标的;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内被招标人履约评价为不合格且经行政监督部门确认的;涉嫌行贿、串通投标或者在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正在接受我市相关部门立案调查的;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一年内因拖欠工人工资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或工程进度严重滞后,被本市相关部门通报的;因失信行为被行政监督部门列入失信黑名单的;其他:于投标会现场经“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确认为失信被执行人。 9、投标保证金的形式为:(1)银行电子保函;(2)单项投标保证金,缴交方式:银行转账(含电子转账)、电汇;(3)其他:银行出具的或由担保机构与银行共同出具的投标保函(注:为单纯纸质版形式)。
投标企业建档来源要求:只接受公共资源交易库建档企业。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1、招标人异议受理渠道:东莞市旗山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电话:0769-28681293;地址:东莞市东城区八一路1号机关二号大院9号楼。 2、招标代理机构异议受理渠道:广东泰通伟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电话:0769-22652033;地址:东莞市东城莞龙路下桥银门街建筑之家七楼。
招标人异议受理部门:东莞市旗山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网址和方法:http://ggzy.dg.gov.cn
系统辅助资格审查项如下:
1、企业建档信息是否“正常登记”状态。
2、企业营业执照是否过期。
3、省外企业进粤备案要求。
4、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或项目总监是否签到。
5、企业诚信总得分是否小于90分(市住建局)。
6、投标单位是否缴纳足额保证金(含纸质保函)或电子保函(委托交易中心收退保证金或保函时启用此项)。
(其他招标文件要求由招标单位在开标现场核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