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单位车辆社会化维修保障项目(第二次)竞争性谈判公告
- (2023-JQZWBJ-F3001)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采购资金已经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 项目名称: 车辆社会化维修保障项目
- 项目编号: 2023-JQZWBJ-F3001
- 项目概况:
序号 |
服务名称 |
服务要求 |
服务地点 |
服务期限 |
备注 |
1 |
依维柯、吉利、帕萨特、别克、荣威、全顺、跃进等小型车辆维修 |
车辆大修,各级维护,小修,中修,车辆年检,车辆保险,车辆换季保养和其他有关汽车维修的服务项目及交通事故车辆维修。 |
北京石景山 |
1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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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解放、豪沃、斯太尔、宇通、东风、陕汽等大型车辆维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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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供应商须对所投包内所有服务内容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谈判: 否 ;
2.项目预算: 15万元 ;
3.最高限价: / ;
4.本项目共1 包,确定 1 家成交供应商。
- 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的承诺书。
(五)报价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相关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
(六)报价方须具备一类汽车维修资质。
(七)报价方参与报价,必须在提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军队采购网(互联网网址:plap.mil.cn)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完成注册,经审查未完成注册的报价无效。
备注:自4月1日我部发布公告的采购项目执行“参与军队投标须先注册入库”要求,为避免影响您正常参与军队采购活动,请积极登录plap.mil.cn供应商注册入口完成注册相关手续,如未在开标截止前完成注册,投标无效;请严格进行信息填报,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动态更新有关信息,在提交投标(报价)文件前完成信息维护工作
- 谈判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 2023 年 12 月 19 日至 12 月26日,每日上午 8 : 00 至 11 : 30 ,下午 14 : 30 至 17 : 30 。
(二)申领地点: 电子邮箱 。
(三)申领谈判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谈判单位缴纳的近半年内任意三个月社保记录复印件;
4.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企业提供,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的承诺书;
7.报价方须具备一类汽车维修资质(范围:中大型客车维修、大型货车维修、小型车维修)
8.严格按要求填写好的《采购文件申领登记表》(装订于首页,填写时可参考《采购文件申领登记表(样表)》)(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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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领方式
网上发送。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递交报名资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银行账号、开户行、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谈判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谈判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机构邮箱:1103172509@qq.com(联系人:周助理,联系方式010-66388827)。
- 报价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报价开始时间: 2023 年 12 月 27 日 8 时 30 分(北京时间)。
(二)报价截止时间: 2023 年 12 月 27 日 9 时 00 分(北京时间)。
(三)报价地点: 北京市石景山区 。
(四)报价方式: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递交报价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 谈判时间、地点
谈判时间: 2023 年 12 月 27 日 9 时 00 分
谈判地点: 北京市石景山区
八、现场踏勘
无
九、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十、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 宋助理、周助理
办公电话: 010- 66388825、010-66388827
移动电话: 13651223799、137166093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