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人民医院造口类耗材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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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社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绍兴市人民医院委托,就下列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SXRMYY-2022-20 二、采购组织类型:委托代理采购类别:货物 三、项目概况: 造口类耗材采购项目:标段3合同到期时间为:2023年1月
备注:标段2投标产品规格必须符合目录要求。 四、采购需求: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 五、本项目资格条件: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供应商资格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不接受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投标。 4.特定资格条件: 4.1投标产品(包括配套提供的医疗设备及医用耗材在内)属于医疗器械管理的,供应商应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产品备案证或注册证(自投标截止日起至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止,备案证或注册证必须在有效期内)。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的产品,供应商须提供有效的产品备案凭证;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的产品,供应商须提供有效的产品医疗器械注册证,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等相关材料;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的产品,供应商须提供产品有效的产品医疗器械注册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投标产品有生产许可要求的,应提供生产厂家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且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生产范围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经营范围是与投标产品相适用的。 4.2不作为医疗器械管理的投标产品提交对应的药监文件说明。 注: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 2.为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六、资格审查方式: 1.资格后审。 七、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2年11月29日下午17:00时截止,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报名方式:疫情防控期间,本项目报名资料允许投标单位通过邮寄快递方式送达(建议采用EMS或顺丰快递,邮寄送达地址:好望大厦2幢1502室(绍兴市越城区中兴北路601号)浙江社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接收人:王女士,联系方式:13484381717。)或现场报名(好望大厦2幢1502室(绍兴市越城区中兴北路601号)浙江社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报名资料经审核通过后,代理机构将采购文件电子版发送至投标单位报名的邮箱。报名后不参加投标的供应商,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供书面说明。 3.报名时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授权委托书(需体现项目名称及标段)、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邮箱等(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4.采购文件售价:300元,售后不退,请在投标前缴纳至以下账户(需备注项目名称和报名单位(可简称)): 开 户 名 称:浙江社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 户 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凤起支行 帐 号:571911912410201 八、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供应商应于2022年11月30日14时30分以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好望大厦2幢1502室(绍兴市越城区中兴北路601号)浙江社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逾期送达不予接收。 九、开标时间及地点:同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十、采购公告及更正公告发布网址: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 绍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http://sxws.sx.gov.cn 绍兴市人民医院: http://www.312000.net。更正公告请自行登录在浙江政府采购网更正公告页面中下载。 十一、投标与开标注意事项: 因疫情防控期间,本项目投标与开标采用以下方式: 1.本项目投标文件允许投标单位通过邮寄快递方式送达(建议采用EMS或顺丰快递,邮寄送达地址:好望大厦2幢1502室(绍兴市越城区中兴北路601号)浙江社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接收人:王女士,联系方式:13484381717。快递寄出后,请将快递底单照片发送邮件至15830792@qq.com,邮件名称为公司名字+联系人姓名+手机号,以便及时查收。同时请充分考虑快递时间,确保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以签收时间为准,除邮寄外包装外,投标文件仍需要按采购文件要求封包,但在邮寄过程中发生的包封缺损或保管过程中发生的一切事宜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逾期送达作无效投标处理。)或现场即交即走的方式递交。 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等均可不参加开标会议。若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不在现场参加开标会议的,取消开标现场的书面签字确认等有关操作要求,投标人需向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告知其联系方式,以备询标等事宜。 3.本项目招标文件内对开标现场原件核验不作要求,采购人有权在中标后对中标候选人进行原件核验。投标人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如中标后无法提供投标文件中复印件的相应原件的:(1)采购人有权拒绝与中标方签订合同,并追究其缔约过失责任;(2)违法违规的报监管部门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二、采购公告期限: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十三、质疑和投诉: 供应商认为采购公告中的资格条件、报名时间设定等不符合有关规定,致使供应商不能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或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的数据电文形式(不接受扫描件、复印件或图片)向采购机构提出质疑(对采购文件其他内容的质疑及投诉需在报名之后提出,否则不予受理。)质疑受理地点:好望大厦2幢1502室(绍兴市越城区中兴北路601号)浙江社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包先生;联系电话:15158182818;数据电文接收邮箱:15830792@qq.com。质疑书格式详见采购文件第七章。 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本项目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受理地点:绍兴市人民医院监察室;联系电话:0575-88558890。 十四、联系方式: 1.采购人:绍兴市人民医院,联系人:吴蓉,联系电话:0575-88558847。 2.采购代理机构:浙江社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王女士/包先生 13484381717。 绍兴市人民医院 浙江社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11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