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天津市医药采购中心等级保护测评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19.6万元
项目地址
天津市
发布时间
2024/11/2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bdzx-2024-fw-038
预算金额19.6万元
招标联系人崔女士022-24538155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标达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高工022-84250071
标书截止时间2024/12/06
投标截止时间2024/12/10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天津市医药采购中心等级保护测评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天津标达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市河东区先之轻工科技园C区2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2月10日 11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BDZX-2024-FW-038
项目名称:天津市医药采购中心等级保护测评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4.54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第一包预算:196000元;
第二包预算:49400元;
1.服务背景:为了提高天津市医药采购中心的网络安全保护能力,深入贯彻《网络安全法》第二十一条对于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的要求,落实国家四部委关于《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办法》(公通字[2007]43号)等文件要求,按照国家《信息安全技术 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GB/T 22239-2019)标准,对天津市医药采购中心所使用的信息系统进行网络安全等级测评技术服务工作。
2.本项目是专门面向中型、小型、微型企业的项目,只允许符合条件的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参加磋商(注: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
3.本项目分为两包。兼投兼中,按包号顺序磋商。
4.本项目所属行业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按照现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 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清单中的节能产品采用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2.按照现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 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清单中的环境标志产品采用优先采购的评标方法。
3.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磋商当日响应文件开启时间一个小时之内“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4.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以及津财采〔2021〕12号规定,“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70%。”本项目是专门面向中型、小型、微型企业采购的项目。
5.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第二条约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6.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注: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营业执照副本。2.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A.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2年度或2023年度财务报告扫描件。B.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书面声明。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3.供应商须提供2024年01月至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日前任意一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缴纳纪录的有效票据凭证(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新成立的供应商按实际的缴纳情况递交相关证明)。 4.供应商须提供2024年01月至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日前任意一个月依法纳税纪录的有效票据凭证(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新成立的供应商按实际的缴纳情况递交相关证明)。5.供应商须具备在有效期内的由公安部第三研究所颁发的《网络安全等级测评与检测评估机构服务认证证书》或《网络安全服务认证证书 等级保护测评服务认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如外地企业参加的,除提供以上证书外还须承诺,成交后需在项目所在地公安机关备案,提供备案证明材料,响应文件中提供承诺函。6.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型、小型、微型企业采购,供应商需满足有关国家行政部门对中小企业认定的规定或相关政府采购政策要求,并提供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格式要求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7.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并出具承诺函。(截至磋商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提供非联合体磋商声明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1月29日  至 2024年12月06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标达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市河东区先之轻工科技园C区2楼)
方式:(1)现场发售 供应商需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人的身份证明原件。 (2)网上报名: 供应商须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发送至biaodazhaobiao@163.com,注明项目名称:天津市医药采购中心等级保护测评项目(项目编号:BDZX-2024-FW-038)及联系人、联系电话报名,并致电022-84250071购买采购文件,未购买招标文件不具备本项目的磋商资格。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0日 11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标达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市河东区先之轻工科技园C区2楼开标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2月10日 11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标达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市河东区先之轻工科技园C区2楼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天津市医药采购中心     
地址:天津市河西区洞庭路20号        
联系方式:崔女士022-2453815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天津标达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天津市河东区先之轻工科技园C区2楼            
联系方式:高工022-8425007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高工
电 话:  022-842500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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