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经营和业务保障车辆鲁U98P95车辆保险采购采购信息公示公告
金额
5500.00元
项目地址
山东省
发布时间
2024/10/31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询价函
各供应商:
采购人青岛华通民间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就经营和业务保障车辆鲁U98P95 车辆保险采 购以询价方式组织采购,邀请各供应商报价。
一、报价要求
本项目最高限价为¥5500元(大写人民币伍仟伍佰元整)。
供应商报价包含车辆商业险、交强险、代收车船税等费用。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国境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经济实体。
2.具有合格有效的《保险许可证》。
3.供应商须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或者承诺能够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三、采购内容
(一)采购内容
经营和业务保障车辆鲁U98P95车辆保险。
保险期限:2024年10月至2025年10月。
(二)付款方式
采购人按照最低价原则确定供应商,一次性付款。
四、报价文件要求
(一)递交报价文件起止时间:自2024年9月27日20时起至2024年10月7日13时止。
(二)递交报价文件地址及方式:通过电子邮件,将报价文件发送至邮 箱:2565636538@qq.com。
(三)报价文件应包括:车辆保险报价。
(四)供应商报价即视为响应采购内容的所有要求。
四、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青岛华通民间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侯宁
联系电话:13573816176
通信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海口路66号二楼
附件:报价函
青岛华通民间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月日
附件
报价函
青岛华通民间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经研究,我方决定参加采购人组织的经营和业务保障车辆鲁U98P95车辆保险采购的采购 活动并提交报价文件。为此,我方郑重声明以下诸点,并负法律责任:
1.我方在报价之前已经与贵方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完全理解并接受询价函的各项规定和要 求,对询价函的合理性、合法性不再有异议。
2.我方同意按照询价函要求提供与报价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并声明所递交的报价文件及 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
3.我方不是采购人的附属机构,在获知本项目采购信息后,与采购人聘请的为此项目提供咨 询服务的公司以及其附属机构没有任何联系。
4.如中选,我方报价文件至本项目合同履行完毕止均保持有效,我方将按法律、法规的规定 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5.以上事项如有虚假或者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
6.我方报价为:元。
供应商:(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蒋军生(签字或盖章)日期: 2024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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