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溪口城乡环境风貌提升工程三期(弥勒大道至公园路段)——水土保持验收
金额
5133.7万元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4/10/08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溪口城乡环境风貌提升工程三期(弥勒大道至公园路段)——水土保持验收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编制 比选公告
宁波市雪窦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在宁波市网上中介超市公开选取“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编制”中介服务机构,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及竞价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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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登记号:
FH-ZJBX-202409190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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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溪口城乡环境风貌提升工程三期(弥勒大道至公园路段)——水土保持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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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介服务事项: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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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地点:
本项目位于宁波市奉化溪口镇,东至溪口高速东出口,西至公园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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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基本情况:
三期(弥勒大道至公园路段)约3公里,改造面积约11.54公顷,主要为道路沿线景观绿化种植、街头休憩节点、人行道铺装、配套地面停车场、艺术小品、城市家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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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总预算:
5133.7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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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内容:
完成该项目的水土保持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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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介服务完成期限要求:
3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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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要求:
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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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选办法:
其他选取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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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方式:
采用【直接报价】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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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控制范围:
中介项目预算总价【25900.00元】,价格控制范围:下限:25900元 ,上限:259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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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说明:
根据宁波市网上中介超市服务费上、下限参考价(2024版),本项目水土保持验收费用以溪口城乡环境风貌提升工程三期(弥勒大道至公园路段)水土保持方案编制费的70%计取。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及水土保持监测费用合计81500元已于2024年1月19日完成选定,本次水土保持验收费用即(61000元-24000元)37000*70%=25900元。
二、竞价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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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有意参与报价者,请于 2024-09-19 14:00 至 2024-09-21 14:00 (北京时间),登录系统参与报价。
三、竞价方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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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入驻宁波市网上中介超市的中介服务机构,可参与相应资格要求的中介服务项目的竞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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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介资格要求:
具有相应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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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价的,由竞价方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其他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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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竞价项目有国家相关收费标准的,不得超出国家收费标准;无相关收费标准的,由业主单位提供最高限价。如签订的合同价超国家相关收费标准的视为无效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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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网上竞价服务类项目如国家有出台标准合同范本的,一律采用国家标准合同范本。
五、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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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业主单位:
宁波市雪窦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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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单位联系人:
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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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888546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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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
溪口镇中兴东路2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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