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中国石油集团渤海石油装备制造有限公司中成装备制造分公司不良存货液氮车2台
金额
632万元
项目地址
天津市
发布时间
2021/01/31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中国石油集团渤海石油装备制造有限公司中成装备制造分公司不良存货液氮车2台
挂牌日期:2021-01-30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项目编号 | S110000D0110101007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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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中国石油集团渤海石油装备制造有限公司中成装备制造分公司不良存货液氮车2台 |
资产类别 | 交通运输工具 |
转让方名称 | 中国石油集团渤海石油装备制造有限公司中成装备制造分公司 |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 市辖区 |
挂牌价格 | 632万元 人民币 |
挂牌期间 | 20 |
挂牌日期 | 2021-01-30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转让说明事项 | 1、意向受让方须在挂牌截止日北京时间17:00前(以到账时间为准)向北交所指定账户交纳交易保证金人民币160万元,并向北交所递交报名材料。如挂牌期满,只征集到1家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方式成交,该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若征集到2家及2家以上符合和条件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各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余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受让方被确定之日并提交退还保证金书面申请后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 2、意向受让方应自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实物资产交易合同》,并于《实物资产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将除保证金外的剩余交易价款支付至北交所指定账户。北交所在出具实物资产交易凭证并经转让方申请后3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价款划至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 3、本转让标的均以现场实物现状为准,转让方不保证所有资产项的完整性及品质等。 4、意向受让方在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将被视为已对转让标的资产现状充分了解,并视为承诺自身已具备为完成本项目标的资产的受让、储存、使用、运输所需的国家及标的所在地法律法规规定的资质、条件和限制,自愿接受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自愿承担除因转让方原因引起的其他一切交易风险。 5、受让方须在北交所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后3个工作日内赴现场与转让方进行资产移交并签署《实物资产移交确认书》。 6、受让方须向北交所支付成交金额5%的交易服务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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