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太湖县国家储备林一期第二阶段建设项目(EPC+O)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安徽太美林业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编号:H5GC24A99G073
2.2招标项目名称:安徽省太湖县国家储备林一期第二阶段建设项目(EPC+O)
2.3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太湖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4 批文名称及编号:《关于安徽省太湖县国家储备林一期第二阶段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发改许可字(2024)58号;
2.5建设地点:安庆市太湖县大石乡、刘畈乡、牛镇镇、寺前镇、天华镇、徐桥镇、晋熙镇
2.6建设规模: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营造林工程、支撑体系建设和相关林业产业建设,具体建设内容及规模如下:
(1)营造林工程
营造林工程建设总规模100879.37亩,其中集约人工林栽培19677.01亩、现有林改培55834.29亩、中幼林抚育25368.07亩,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造林、抚育、管护等。
(2)支撑体系建设工程
新建作业道路68千米,采用“林四级”标准建设、作业步道110千米;修建蓄水池11座、输水管线68千米,购置水泵11台,输电线路14千米;修建管护用房4座,配备工具车、大型标示牌、小型标识牌、围栏。
(3)产业发展
建设标准化林下经济示范基地2700亩。
具体建设内容及规模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发包人提供的资料》。
风险提示:1、本项目分批次实施,首批次实施3万亩,后续招标人根据投标人引入第三方投资是否达到承诺的时限和固定资产投资额,再决定后续项目批次是否继续实施。
2、最终建设规模以实际土地流转情况为准,中标人不得以项目实际实施规模未达到招标规模进行索赔。
2.7最高投标限价:
(1)勘察设计费:人民币 25元/亩;
(2)工程费:人民币 50374.62 万元,其中各分项最高投标限价:①建筑安装工程费 50322.62 万元;②设备及工器具购置费(含安装) 52 万元[该项作为暂估价,投标报价时不可浮动]。
2.8招标范围:本次招标采用设计、采购、施工工程总承包及运营一体化模式(EPC+O),包括但不限于本工程勘察、设计、工程施工、相关设备及工器具购置(含安装)、保修期及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移交、备案等工程总承包项目的全部工作,竣工验收后运营、产业导入相关的一切事宜。中标人须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和造价等全面负责,确保竣工验收合格、运营及产业导入满足要求。
(1)勘察设计: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森林培育、林业产业、基础设施建设等所有外业调查、勘察、测量、作业方案设计、专题方案(勘探、物探、洪评、环评、水保、能评、安评、地震、地质灾害等)(如需)、作业设计方案审查、作业设计预算及施工阶段的配合工作和验收等。在建设期内的勘察设计任务以招标人书面下达的年度项目计划表为准。
(2)施工:完成审查合格后的作业设计全部内容,直至竣工验收合格、综合验收及整体移交,运营期间的配合工作,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包括相关手续办理;需配合完成施工过程中的林权流转工作;为满足工程施工需要而实施的场地准备、临时设施设备、临时道路工程、临时用水、临时用电、临时排水、排污等工程和为了确保达到安全文明施工要求而实施的各项实体或非实体保障措施(相关接驳点由投标人自行解决)。具体内容经招标人确定后实施。
(3)运营:中标人与招标人成立合资公司,且中标人在合资公司中具体负责森林经营、产业导入、产业运营、产品营销等。
2.9计划工期:
建设、运营期限:自本项目《运营服务合作协议》生效之日起38年,其中建设期自本项目《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8年,且项目建设进度须满足招标人要求。
2.10项目类别:EPC+O
2.11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12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同时具备设计、施工及运营资格要求:
(1)设计资质要求: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下列①、②、③任一资质:
①农林行业(营造林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②农林行业(林业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③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其中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单位必须满足《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中农林行业营造林工程专业乙级或农林行业(林业工程)乙级资质对专业及人员配置的要求。
(2)施工资质要求: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运营资格要求: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业绩要求:/。
3.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如为联合体投标,须由承担施工职责的单位委派)要求:同时具备下列①、②要求:
①林业或园林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②投标截止日未在其他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虽在其他项目上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岗位,但承诺在本项目中标后合同签订前能够从其他项目变更至本项目并全面履约。
3.4施工负责人(如为联合体投标,须由承担施工职责的单位委派)资格要求:同时具备下列①、②、③要求:
①具备公路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②取得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行业类别代码为G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③投标截止日未在其他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虽在其他项目上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岗位,但承诺在本项目中标后合同签订前能够从其他项目变更至本项目并全面履约。
注: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与施工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
3.5设计负责人(如为联合体投标,须由承担设计职责的单位委派)资格要求:具备林业或园林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注:林业或园林相关专业包括:营林工程、林业工程、林学、风景园林、森林培育、森林经理、森林保护、园林(含园林规划设计、园林植物、风景园林、园林绿化等)、园艺、景观、植物(含植保、森保等)、环境艺术等专业。
如职称证书未体现专业,则须提供毕业证书或工程建设类注册资格证书证明。
3.6信誉要求: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包括联合体各方)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本项目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未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7其他要求: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应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及运营能力。
3.8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3家(施工方:不超过1家施工单位,设计方:不超过1家设计单位,运营方:不超过1家运营单位),联合体牵头人须为运营单位,必须由联合体牵头人进行获取招标文件,且投标保证金须由联合体牵头方提交。(注:①联合体投标的,必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协议书中须明确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②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9企业主要负责人(如为联合体投标,则承担施工职责的企业均须提供)应具备有效的 A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投标人可自招标公告发布至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登录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http://220.179.5.14:90/TPBidder/memberLogin)点击“新增投标”,并在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及其他资料(含澄清、修改、补遗、补充说明等相关资料)。
4.2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工本费:人民币0元/套。
4.3方式:投标人须登录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查询、获取招标文件。首次登录须在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https://ggzy.ah.gov.cn/ahggfwpt-zhutiku/dengludenglu)办理入库手续,办理入库不收取任何费用。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使用相关问题(如系统登录、信息登记、录入及提交、数字证书关联等)请拨打服务电话:010-86483801 转 5-2(工作日)。CA 数字证书有关问题请拨打服务电话:安徽 CA 客服400-880-4959(工作日)。市场主体招标环节和投标环节系统使用服务电话:0512-58188516(8:00-21:00)。
5.投标文件的提交
5.1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7日9时00分
5.2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提交。
5.3逾期提交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6.开标时间及地点
6.1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6.2 开标地点:太湖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一室(太湖县新城龙山路与天华路交叉口)。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http://ggzy.ah.gov.cn/)、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www.ahtba.org.cn)、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http://aqggzy.anqing.gov.cn/)上发布。
8.联系方式
8.1招标人:安徽太美林业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安庆市太湖县晋熙镇外环南路188号
联系人:余先生
联系方式:19955656985
8.2招标代理机构:太湖县龙山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安庆市太湖县晋熙镇外环南路188号
联系人:侯周锋
联系方式:0556-5119268
8.3电子交易系统
名 称:安庆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
电 话:0556-5991180
8.4电子服务系统
名 称:安庆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
电 话:0556-5991180
8.5 招标监督管理机构
招标监督管理机构:太湖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地 址:安徽省安庆市太湖县晋熙镇建设路638号12楼
电 话:0556-4161296
9.其他说明
9.1投标文件中提供的业绩所在地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否则该业绩及其对应的奖项不予认可。
9.2本招标文件中货币币种均为人民币。
9.3本项目投标人可远程在线解密投标文件和在线回复询标,开标时投标人无须到达开标现场,不接受现场解密,实行远程解密和在线询标。
9.4本项目开评标实行全流程电子化,开标活动在线完成。开标时投标人无须到达开标现场,不接受现场解密,实行远程解密和在线询标。各投标人认真学习《安庆新系统投标单位操作手册v1.0》,务必掌握远程解密方法和在线回复询标方法。
投标人须使用最新版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以免造成投标文件制作错误。软件启动时也将进行提示(需在国际互联网络通畅状态),各投标人需注意更新,如因此导致无效投标,责任自负。
技术支持服务热线: 0512-58188516,24小时服务QQ:4008503300。
9.5投标人须用CA数字证书签章和加密投标文件。如未办理CA数字证书请及时到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服务窗口办理,联系电话0556-5991201。
9.6本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说明等内容均通过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发放,投标人需通过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登录后查看,请务必随时关注,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因投标人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对投标造成的不利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9.7投标截止时间前放弃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不具有投标资格,其投标无效,投标文件不予送交评标委员会评审。
9.8中标人属外省、市企业的,在合同签订前须到项目所在地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相关信息登记手续。
9.9若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应在投标截止日期10日历天前登录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提交,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联系人:侯周锋,联系电话:0556-5119268。
10. 投标保证金账户
开户名称:太湖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湖支行
银行账号:1692701021000076329011531
银行联系电话:0556-5125678、18655692536(殷经理)
2024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