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同济医院转化医学大楼(国家医学中心)项目初步设计服务(HBSJ-202404FJ-081001001)招标公告
金额
600万元
项目地址
湖北省
发布时间
2024/05/0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hbsj-202404fj-081001001
预算金额600万元
招标联系人王主任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中天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徐工19323501940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4/05/31
公告正文
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同济医院转化医学大楼(国家医学中心)项目初步设计服务(HBSJ-202404FJ-081001001)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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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HBSJ-202404FJ-081001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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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同济医院转化医学大楼(国家医学中心)项目(项目名称)已经取得武汉市蔡甸区发展和改革局以2208-420114-04-01-357976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同济医院,建设资金来自拨款+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同济医院,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中天招标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初步设计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该项目位于武汉市蔡甸区铁铺村生态城大道,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同济医院中法新城院区已建医疗区以南,用地北、西临城市道路,南面为高压走廊绿地。 建设规模:本次建设范围位于地块西侧,一期用地面积约25591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74500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约5450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20000平方米。其中:转化医学大楼地上17层,地下2层;动物实验中心地上5层,地下2层;污水处理站及垃圾站地上1层。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生物样本库、学术交流用房、全国重点实验室、省部级实验室、信息中心、动物实验中心、污水处理站、垃圾站、地下车库等用房,配套建设室外管网、室外照明、道路、绿化、停车场等工程。 其他:其中,主要功能用房面积及使用需求如下:全国重点实验室建筑面积约14200平方米。使用功能主要包含PI实验室、免疫病理研究平台、流行病学研究平台、临床研究平台、新药创制开发平台、病原机理研究平台、公共检测平台、大数据生物信息人工智能平台、测序PCR构建平台、病原快速诊断平台、生物治疗平台、生物样本库、实验室配套办公,二级生物安全实验室。动物实验中心面积约20000平方米,主要需包含十大功能区、六大研究平台。十大功能区包括:SPF级大小动物生产繁殖区、SPF级大小动物实验区、生物安全2级动物实验室、模式动物研发中心、公共实验及培训区、放射核素实验区、医学影像平台、类器官研究中心、药物安全性评价中心、遗传及微生物质量检测室。六大研究平台包括:神经科学研究平台、呼吸系统疾病研究平台、心血管疾病研究平台、器官移植研究平台、肿瘤研究平台、代谢研究平台。省部级实验室面积约7100平方米;信息中心面积约5700平方米;生物样本面积约9000平方米;学术交流中心面积约1000平方米。以上各功能用房面积根据具体方案可适当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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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同济医院转化医学大楼(国家医学中心)项目初步设计服务,包括方案优化、初步设计及概算等文件,设计成果须满足国家规范深度和项目报批报建要求,造价需贴合项目功能和市场实际。 标段划分:1个标段 计划勘察设计/勘察/设计服务期:6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06-10。其中:合同签订后40个日历天内完成方案优化、初步设计文件(含概算编制),初步设计文件报请主管部门评审后20个日历天内配合业主完成修改完善及再次送审等工作,直到初步设计文件获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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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其他: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6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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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投标人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并取得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具备建设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建筑行业甲级设计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设计资质。(2)投标人近五年(自2019年5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以合同签定时间为准)承接过1项单项合同建筑面积在70000㎡及以上的公共建筑设计业绩(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均可,须提供业绩合同)。(3)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应提供本项目投标截止日前至少连续六个月公司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 3.4本次招标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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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 |||||||||||||||||||||||||||||||||||||||||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给予或不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 |||||||||||||||||||||||||||||||||||||||||
5.招标文件的获取 | |||||||||||||||||||||||||||||||||||||||||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5.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4年05月10日至2024年05月14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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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投标文件的递交 | |||||||||||||||||||||||||||||||||||||||||
6.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05月31日 09时30分 6.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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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投标相关事宜 | |||||||||||||||||||||||||||||||||||||||||
详见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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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评标办法 | |||||||||||||||||||||||||||||||||||||||||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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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10.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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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5月0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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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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