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名称: | 阜城人民广场地下人防工程招标公告 | ||||||||||||||||||||||||||||||||||||||||
---|---|---|---|---|---|---|---|---|---|---|---|---|---|---|---|---|---|---|---|---|---|---|---|---|---|---|---|---|---|---|---|---|---|---|---|---|---|---|---|---|---|
招标公告编号: | E1101050893001402001002 | ||||||||||||||||||||||||||||||||||||||||
招标内容: | |||||||||||||||||||||||||||||||||||||||||
阜城人民广场地下人防工程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阜城人民广场地下人防工程已由阜城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阜发改招标核字【2022】3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阜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阜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阜城人民广场地下人防工程
2.工程地点:阜城镇东安大街西,振兴路北。
3.建设规模:项目拟建一个大型平战结合人防工程,地下一层,为掘开式人防工程,建筑面积约9548.91㎡,其中地下建筑面积9079.25㎡,地上口部建筑面积469.66㎡,地面绿化面积10764㎡。工程战时为二等人员掩蔽部及物资储备库,平时用于地下停车(可提供车位256个),可兼做灾时为地震应急避难所,可提供避难位置1050个。建设内容以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最终建设内容。
4.标段划分:1个标段
5.工期:450日历天。
6.质量标准: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05-13 09:00至2023-05-18 09: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优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uvbidding.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06-06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优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uvbidding.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优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www.uvbidding.cn/#/home)”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