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新疆晨鹏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洛浦县2023年中央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统筹整合部分)天然林春尺蠖飞机防治项目的竞争性谈判公告
金额
69万元
项目地址
北京市
发布时间
2023/03/1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xjcp-htlplc-23031201
预算金额69万元
招标公司洛浦县林业局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晨鹏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王小慧0998-2552655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洛浦县2023年中央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统筹整合部分)天然林春尺蠖飞机防治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新疆政府采购网(www.ccgp-xinjiang.gov.cn/)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3月24日 16: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JCP-HTLPLC-23031201 
    项目名称:洛浦县2023年中央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统筹整合部分)天然林春尺蠖飞机防治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元):690000 
    最高限价(元):69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洛浦县2023年中央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统筹整合部分)天然林春尺蠖飞机防治项目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690000  
   单位: 亩 
   简要规格描述: 通过使用低残留无公害生物制剂开展天然胡杨林春尺蠖虫害的飞机防治:飞行作业和农药费(含作业费、调机、药剂、后勒等),数量 10 万亩。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30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供应商为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1)经年审合格(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法人参与投标的应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委托代理人参与投标的应携带《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3)提供法人(指本单位)2022年12月至2023年2月单位缴纳的社保明细及缴费凭证,成立不足三个月的按实际提供;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近3个月的完税证明或依法报税资料(新成立不足3个月的按实际情况发生提供,成立时间超过3个月的零申报的需提供依法报税资料);
(4)近三年内(本项目投标截止期前)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尚在处罚期内的);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5)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单位须需提供2021或2022年度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2023年成立的公司可不提供)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6)企业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声明函),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人还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3月16日至2023年03月23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新疆政府采购网(www.ccgp-xinjiang.gov.cn/)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3月24日 16:30(北京时间)
    地点:投标人应于2023年03月24日16:30分(北京时间)之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新疆政府采购平台。应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和新疆政府采购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传输投标文件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3年03月24日 16:30(北京时间)
    地点:洛浦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洛浦县住建局5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l、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
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新疆生产政采云平台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有意向参与兵团区域电子开评标的供应商,可访问新疆数字证书认证中心官方网站 (https://mw.xjcacom.cn/或下载“新疆政务通”APP自行进行申领。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CA服务热线0991-2819290:
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 (64位)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兵团政府采购网(http://ccgp-bingtuan.gov.cn/) 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95763进行咨询。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在规定时间内无法正常解密的(如: 浏览器故障、未安装相关驱动、网络故障、加密CA与解密CA不一致等),采购中心/代理机构不予异常处理,视为供应商自动弃标。  
特别提示:
1、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3、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洛浦县林业和草原局
地 址:洛浦县北京路46号
联系方式:0903-5478985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晨鹏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和田市百川大厦5楼
联系方式:0998-255265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小慧
电 话:0998-25526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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