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福州市仓山区建新镇人民政府
乙方:福建龙腾特卫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104]HZ[GK]2019014的福州市仓山区建新镇人民政府派出所聘请70名保安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无。
2、合同标的
包号 | 品目号 | 品目编号 | 品目名称 | 商品名称 | 数量 | 计量 单位 |
产地 类型 |
单价 | 金额 | 品牌 | 型号技术 指标等 |
产品属性 | ||||
1 | 1-1 | C0810 | 安全服务 | 安全服务 | 70 | 名 | 国内 | 55056 | 3853920 | 福建龙腾特卫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 / | 无 | ||||
合计: | 3853920.00 |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叁佰捌拾伍万叁仟玖佰贰拾元整(¥385392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 (3) 天内交货;
4.2交付地点: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建新镇馆后42号;
4.3交付条件:按合同执行。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服务方式:甲乙方聘请丙方为建新镇提供保安服务,丙方受甲乙方委托全权负责安全保卫工作,并对甲乙方负责,丙方向甲乙方派驻保安人员,由丙方日常管理,乙方负责业务指导及日常监督检查。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按合同执行。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支付期次 | 支付比例(%) | 支付期次说明 |
1 | 100 | 按月支付,中标人每月保安服务达到合同约定要求的,由中标人按实际金额向采购人提供由税务部门核发的正式服务费发票,采购人收到发票后,15日内以转账方式支付给中标人上个月的保安服务费。 |
8、履约保证金
无。
9、合同有效期
1年。
10、违约责任
1〉未按期服务的违约责任。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中标人未履行承诺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承担相关的违约责任。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按合同执行。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1、合同标的和合同价格中标合同价格:4588元/人/月,合计70人/月,321160元/月,3853920元/年。2、服务方式和服务地点服务方式:甲乙方聘请丙方为建新镇提供保安服务,丙方受甲乙方委托全权负责安全保卫工作,并对甲乙方负责,丙方向甲乙方派驻保安人员,由丙方日常管理,乙方负责业务指导及日常监督检查。服务地点:仓山区3、服务内容(1)丙方应落实建新镇政府要求的综治维稳防控责任,配合甲方、乙方做好如下综治巡逻防控、应急处置工作:全天侯24小时防盗抢巡逻防范,1-3-5分钟“五类警情”快速反应处置,基础工作,服务群众,群体性事件应急处置,洪涝、灾害应急处置,大型安保方案和应急处置,治安、交通事故事件应急处置,消防火灾应急处置等。丙方应有针对地制定完整的、可行的保安服务方案。(2)丙方派驻的保安员应配备装备、器材:个人五件套(即多功能腰带、伸缩棍、催泪喷雾器、强光手电、手持电台)反光背心,防暴头盔,丁字棍,肩闪灯,防割手套等。每个社区中队配备一套长方形盾牌、钢叉、长棍、喊话器等,所需费用由丙方承担。(3)丙方给派驻的保安队员按每个区域9名派驻,其中(8:30-22:30为6名队员,22:30-8:30为3名队员),乙方有权调配岗位及区域。(4)为了提升社区保安巡逻中队快速反应,丙方按每2名队员配一部标准巡逻专用电动车,集中拉动时丙方须提供足够的7座以上普通客车(面包车),所需费用由丙方承担。(5)鉴于本合同使用人,乙方可根据实际需要对丙方制定的具体的岗位职责进行调整,乙方的保安人员应充分配合。4、付款方式与条件(1)丙方将以实际到岗人员按中标服务费单价按月转账支付。丙方将按实提供服务费构成花名册,在岗人员考勤表,经乙方确认,甲方按税务部门核发的发票面额次月全额支付。(2)本合同采用包干制,应以本项目所涉及的有关项目的所有费用进行报价,包括但不限于:服务费含保安人员的工资、福利、五险(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人身意外保险及加班费、企业的应缴税费、招收培训费、利润以及相关费用等一切费用。合同价在合同履行期间不作任何调整,任何计算错误皆视为已获双方接受,合同价亦不会因人工、物价、政策或汇率等变动而作任何调整。除合同价外,甲方不再支付任何费用。5、服务要求和服务标准1>、服务要求(1)确保派遣的保安人员按每人次每天工作10个小时。(2)派遣的保安人员应严格履行乙方规定的岗位职责要求,并遵守法律法规规定。(3)派遣的保安人员在执勤期间要服从甲方、乙方的指挥,做到令行禁止,且未经甲方、乙方允许,派遣的保安人员不得进入甲方、乙方的特殊场所。2>、队伍建设与管理要求。(1)年龄结构等:针对本项目派遣的保安人员应达到仓综治委[2017]05号文件要求,年龄均应在20-35周岁,退伍军人可放宽40周岁,具备初中以上学历(含),五官端正,身高170cm以上(含),无纹身,身体健康,体能测试达标,且保安人员必须已经在丙方公司从业至少三个月以上。(2)丙方应加强对保安人员的在岗培训,监督和管理,经常性开展在岗人员业务培训和紧急预案演练,每个月丙方至少一次召开派驻保安队员例会,确保安全服务的优质高效。(3)保持所指派的保安人员的稳定性,如需更换已指派的保安人员,应提前通知甲方、乙方,落实仓公通[2019]487号《转发市局〈关于做好社会治安第四级村、社区级巡逻队伍新录用人员任职培训的通知〉》的要求,经乙方考核合格后,方可更换。(4)乙方经日常监督检查,确认丙方派出的保安员不符合要求的,丙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立即调整,未能调整的按缺员算。(5)加强管理,奖罚分明,对于保安员违反规定的,工作怠慢不履行职责的,被上级督查检查或本级督查发现违规的、缺勤、旷工的,按奖惩制度扣罚保安员工资。(6)保安人员应聘、录用、离职等管理案例规范,手续齐全,符合仓山分局巡特大队、治安大队相关要求,资料必须报乙方备案。(7)丙方应遵守《保安服务管理条例》规定,派驻保安员必须持有保安员证,不得违反《保安服务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的情形,保安员不得有三十条所列行为,造成后果的应负法律责任。(8)丙方应遵守保密义务,对保安服务中获知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以及客户单位明确要求保密的信息负有保密责任,违者追究行政、刑事责任。3>、人员要求(1)派遣的保安人员人数为70人,工作时间按劳动法规定每人每天10小时。(2)派遣的保安人员须为男性,除特殊情况外不派遣女性保安。(3)派遣保安人员必须经过正规的保安职业培训,持证上岗,须提供相关人员证件复印件;(4)派遣的保安人员中须有7人持有C证以上(含C1、C2)驾驶证,须提供相关人员驾驶证复印件;(5)派遣的保安人员无违法犯罪记录;(6)派遣的保安人员须通过甲方、乙方的体能测试;(7)丙方应加强对派遣保安人员的管理和监督,确保保安人员在岗期间无违法违纪。(8)丙方应该根据招标文件服务标准配合甲方、乙方执行保安服务,丙方的保安如有任何违法行为应由丙方承担责任。4>、工作衔接要求(1)丙方须要指定专人与甲方、乙方建立联系渠道,以便三方沟通、协调。(2)做好详细的执勤记录,原始台账保存完好,以备甲方、乙方审核。(3)丙方对派驻的保安员要建立一人一档,保安员身份证、上岗证、驾驶证、荣誉证书、政审表、体检表、体能测试合格证等报送乙方审核。6、服务、人员培训及技术资料1〉、合同履行期内,保安人员辞职或因其他事由造成甲方空缺岗位的,丙方应及时派遣新保安员交接顶替,不得缺员。若产生缺员3人(含3人)以下的,甲方、乙方有权按每天150元/人/天扣除。同时因缺员所产生的一切风险责任由丙方全权承担。若缺员3人(不含)以上且缺员月累计超过3天(不含)的,甲方有权按上述规定扣减丙方保安服务费,同时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丙方赔偿相应损失。2〉、丙方违反国家相关法规,与聘用人员发生纠纷,均由丙方自行负责调解与处理,甲方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3〉、派遣的保安人员在岗履行工作职责期间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保安服务管理条例》,造成他人人身伤亡的,均由丙方自行负责处理并承担经济和法律上的责任,甲方和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肆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1)本采购项目的招标文件、丙方的投标文件以及相关的澄清确认函(如果有的话)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补充。(3)本合同一式肆份,经甲方丙方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后生效。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 福州市仓山区建新镇人民政府 | 乙方: | 福建龙腾特卫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
住所: | 仓山区建新镇洪塘馆后42号 | 住所: | 仓山区建新镇坂村金山投资区综合楼5层 |
单位负责人: | 单位负责人: | 林祥麒 | |
委托代理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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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代理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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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法: | 15306074999 |
联系方法: | 13799990093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吉祥支行 | |
账号: | 账号: | 1402023309601010928 |
签订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