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中国共产党衡阳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配套服务政府采购项目(包2)合同基本信息
金额
159.13万元
项目地址
湖南省
发布时间
2020/09/1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衡财采计[2020]-030091
预算金额159.13万元
招标联系人李进显
中标联系人孙叶青
公告正文
中国共产党衡阳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配套服务政府采购项目(包2)合同基本信息
公告日期:2020年9月15日
采购合同编号:衡财采计[2020]-030091-2
采购人(全称):中国共产党衡阳市纪律检查委员会(甲方)
供应商(全称):衡阳市百姓人力资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1.项目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机关配套服务政府采购项目
(2)采购计划编号:衡财采计[2020]-030091
(3)项目内容:机关配套服务政府采购项目
(工程项目)承包范围:劳务派遣项目经理:孙叶青。
2.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1591365.12
大写:
(2)具体标的如下:
包号 品目 供应商 商品名称 是否包含进口产品 参数/技术说明 品牌 数量 单位 成交金额
2 C99-其他服务 衡阳市百姓人力资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劳务派遣服务 1 1591365.12
(3)合同价格形式:固定总价合同。
3.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合同履行日期:2020年09月01日,履行期限:365天。
地点:衡阳市
方式:合同中另行约定
4.付款
1、甲方应及时支付乙方劳务派遣人员的工资及各项社保缴纳费用以及每月支付乙方劳务派遣管理费。甲方支付合同金额为:1591365.12元(包含工资、社保、劳务派遣服务费。期限壹年)。劳务派遣服务费为每月50元/人。
5.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提请仲裁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6.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议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成交通知书
(3)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其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7.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2020-09-01生效。
8.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伍份,采购人执壹份,供应商执壹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合同具体条款详见附件
合同订立时间:2020年09月01日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刘泽友 法定代表人:刘利民
委托代理人:李进显 委托代理人:孙叶青
电话:0734-8866671 电话:1357511531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衡阳市柴埠门支行
帐号:591157353091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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