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段晓明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九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杨丹18099279977
标书截止时间2023/06/14
投标截止时间2023/06/20
公告正文
山东高速新疆国际物流产业园暨上合示范区新疆分园物流仓储EPC工程总承包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山东高速新疆国际物流产业园暨上合示范区新疆分园物流仓储EPC工程总承包已由第十二师行政审批局以[2022]13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山东高速新疆物流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代理机构为新疆九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且符合条件的潜在申请人提交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总用地面积338064m²,主要建设建设海关查验平台、进境粮食海关查验平台、卡口、焚烧房、熏蒸库、集装箱堆场、待检区、转运仓库、综合办公楼、停车场、配套设施等。
2.2 建设地点: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头屯河农场(新疆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的三坪火车站南侧
2.3招标范围:本项目招标范围为物流仓储区,总建筑面积为4.37万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4.22万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0.15万平方米。地上主要建设4栋门式钢架结构标准库、1栋框剪结构综合办公楼、1栋海关监管仓库、1栋海关检测用房、1栋汽修、材料仓库(含公共卫生间)、1栋锅炉房(含公共卫生间),以及海关卡口、门卫。地下主要建设消防泵房、消防水池、变配电室,以及室外配套管线、场地硬化和停车位等。具体详情以政府部门审批通过的建设工程规划方案为准。
本项目采用EPC工程总承包方式,由中标人进行施工图设计、工程专项设计、工程施工、材料设备采购与安装、竣工验收、备案、移交设备及系统使用培训和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保修服务等内容,以及对工程项目进行质量、安全、进度、费用、合同、信息等管理和控制。
2.4计划工期:320日历日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资质条件:
3.1.1设计资质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具有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3.1.2建筑企业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和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项目负责人要求:
3.2.1、设计负责人要求:一级注册建筑师,并具有相关专业高级职称。
3.2.2、施工项目负责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要求:具备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高级工程师(建筑工程专业),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安B类)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a.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b.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投标和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c.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至今已超过5年的。
3.3本次招标要求申请人须具备的业绩要求:
3.3.1申请人至少有1项40000平方米以上规模大型建筑工程的设计业绩(时间要求:2020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提供合同)
3.3.2申请人至少有1项合同金额2亿元以上类似工程施工或工程总承包业绩(时间要求:2020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和竣工验收报告(未竣工项目可不提供竣工验收报告))。
3.4财务要求
近三年(指2019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或2020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报表。
3.5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5.1附联合体投标协议。
3.5.2申请人如是联合体单位投标,应满足下列要求:可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双方需满足各自专业在本项目中的资质要求,联合体所有成员的数量不得超过2家(其中施工单位一家、设计单位一家,施工单位为牵头方)。
3.6 其他要求:
3.6.1信誉要求: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企业必须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兵团建筑业监管信息化工作平台(http://jzy.xjbt.gov.cn:8026/)及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jzsc.mohurd.gov.cn)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黑名单,否则将否决其投标;
3.6.2a、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b、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6.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预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3.6.4区外企业若中标应按自治区住建厅2018年4月24日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推动自治区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的规定及2021年6月3日发布的《关于启用新版新疆工程建设云区外建设工程企业进疆信息报送管理系统的公告》,登录新疆建筑市场监管和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简称新疆工程建设云,网址:(http://jsy.xjjs.gov.cn),注册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
3.6.5投标人不得存在新兵办发[2021]100号文“兵团办公厅关于印发《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第十九条、第二十条予以限制的情形。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的形式,当通过详细审查的申请人多于 9家,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按照综合排名取前九名。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资格预审申请者,请于2023年6月10日10时至2023年6月14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ggzy.xjbt.gov.cn/)上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5.2 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0元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6月20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十二师分中心(南三路与百园路交叉口西北150米建设环保科技大厦二楼)。
6.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资格预审文件要求密封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xjbt.gov.cn)
8、本项目监督部门
山东高速物流集团有限公司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山东高速新疆物流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段晓明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第十二师)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头屯河农场屯坪南路183号行政服务中心518室         
联系电话:15562592111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九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丹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第十二师)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兵团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丁香一街9-91号           
联系电话:180992799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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