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成都市公安局温江区分局核酸检测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成交公告
金额
85.00元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2/04/1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510115202200029
预算金额48万元
招标联系人李老师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中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李先生028-84510079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
510115202200029
二、项目名称
成都市公安局温江区分局核酸检测服务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成都诺森医学检验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 成都市温江区永宁镇芙蓉大道二段733号11栋2层、3层、4层
中标(成交)金额 85.00元(总价)
四、主要成交标的信息
1.名称:成都市公安局温江区分局核酸检测服务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合同一年一签。考核合格的续签下一年合同。 服务范围:1.常态化检测重点人员监测:对全区监管场所、派出所、办证大厅、交警十一分局、巡防大队及各单位办案场所服务管理人员及新入职人员,进行每月一轮全覆盖核酸检测;监管场所人员在规定时间段内进行检测。重点场所环境监测:对全区监管场所、派出所、办证大厅、交警十一分局、巡防大队及各单位办案场所开展环境检测,每周每个场所10-20份样本。2.应急状态下检测:根据疫情变化下的相关要求,对部分人员进行紧急检测。 服务要求:1、新冠核酸检测项目包括: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实时荧光定量 PCR 法,需至少检测 ORF1ab、和N 两种靶标)。 2、应急要求:分局因上级要求需立即加大检测频次时,供应商需满足紧急服务要求。 3、供应商需在分局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按时采集、接收样本,应派专人专车将样本运送至检测实验室,并承担样本运输符合国家法规和生物安全管理的责任。 服务标准:供应商实验室的样本检验过程需严格执行卫生部《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管理办法》及国家相关标准执行,并出具相应的检测报告。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信息)名单
李静,王志芬,郑聪(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机构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根据成本加合理利润原则,经与采购人协商,本磋商文件特别约定,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以预算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1.5%×服务期限收取。
代理服务收费金额 216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一、财政资金,采购计划文号:51011522210200000651,预算金额:48万元/年;二、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成交的中小企业无需提供财产抵押或第三方担保,凭借政府采购合同可向融资机构申请融资。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附件《成都市温江区财政局关于公布温江区首批支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银行名单的公告》和《成都市财政局关于公布成都市首批在线开展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银行名单的通知》(成财采〔2019〕49号);三、付款方式:合同签订生效后,采购人每季度据实结算。采购人付款前,成交供应商须提供符合采购人要求的正式发票;四、监督机构:成都市温江区财政局 地址:成都市温江区海科大厦 联系电话:028-82727142。本项目共5家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均通过资格性和实质性审查。本项目最后报价按照四川省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收费标准指导价的100%下浮结算率作为最后报价,成交结算率为85%,详见附件。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成都市公安局温江区分局
地址: 四川省成都市温江区光华大道三段2009号
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28-8274906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四川中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 成都市高新区吉泰五路88号3栋7层1号(花样年·香年广场)
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28-8451007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李先生
电话: 028-84510079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附件
2.评审文件: 附件
3.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附件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6.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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