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宁蒗县宁利乡白草坪村委会(白草坪一组、白草坪二组、白草坪三组、白草坪四组、白草坪五组、白草坪六组、朱家村、傈僳湾村和朱洛河村小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222.43万元
项目地址
云南省
发布时间
2024/10/2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hyzb-nl-2024-1002
预算金额222.43万元
招标联系人王工13769021767
招标代理机构宁蒗泓阳项目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李红军15912785935
标书截止时间2024/10/30
投标截止时间2024/11/05
公告正文
宁蒗县宁利乡白草坪村委会(白草坪一组、白草坪二组、白草坪三组、白草坪四 组、白草坪五组、白草坪六组、朱家村、傈僳湾村和朱洛河村小组)农村生活污 水治理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HYZB-NL-2024-1002)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丽江市,宁蒗彝族自治县 一、招标条件 本宁蒗县宁利乡白草坪村委会(白草坪一组、白草坪二组、白草坪三组、白草坪四组、 白草坪五组、白草坪六组、朱家村、傈僳湾村和朱洛河村小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已由 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222.43万元,招标人为宁蒗彝族 自治县宁利乡人民政府。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宁蒗县宁利乡白草坪村委会(白草坪一组、白草坪二组、白草坪三组、白草坪四组、 白草坪五组、白草坪六组、朱家村、傈僳湾村和朱洛河村小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宁蒗县宁利乡白草坪村委会(白草坪一组、白草坪二组、白草坪三组、白草坪四组、 白草坪五组、白草坪六组、朱家村、傈僳湾村和朱洛河村小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的投 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10月24日09时00分到2024年10月30日17时03分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1月05日09时00分 递交方式:宁蒗彝族自治县泸沽湖大酒店二楼会议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11月05日09时00分 开标地点:宁蒗彝族自治县泸沽湖大酒店二楼会议室 七、其他 (一)项目概况 (1)招标内容:项目治理生活污水共448户,新建1.5立方米成品玻璃钢化粪池及盖板448 个,110mmPVC埋管及挖槽7302.4米,污水收集池448个,沉淀池及沉淀池盖板448座,污 水收集池448座,路面拆除及恢复492.8平方米。 (2)招标预算金额:222.43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3)资金来源:宁蒗县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 (4)项目地点:宁蒗县宁利乡。 (5)计划工期:90日历天。 (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质量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 (二)磋商申请单位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招标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招标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对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 位在评审中价格给予10%的扣除:(1)小微企业根据工信部等部委发布的《关于印发中小 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执行;(2)按照《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招标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 在政府招标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的政府招标政策; (3)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招标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文件规定,在政府招标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 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招标政策。 3、企业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磋商申请人具备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 上资质;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当前未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项目经理在 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4、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证书及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注册在本单位,提供近三年内完成过1项及以上市政公用工 程类似施工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 5、营业执照(若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已办理三证合一的,则只需 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即可)、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 6、近三年内(2021至2023年)有类似工程施工经验一项以上(含一项)业绩,需提供中 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 7、磋商申请人应提供2021年度至2023年度任意一年财务状况报表或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 审计报告(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8、磋商申请人必须提供“参加本项目政府招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 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 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9、按照《政府招标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财政部关于在政 府招标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相关要求,磋 商申请人在磋商截止时间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 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招标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中国政府招 标网(www.ccgp.gov.cn)“政府招标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 加政府招标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提供上述网站信用信息查询记录的网页截图。 10、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1、磋商申请人如是省外企业,需按《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入滇建筑业 企业服务监管有关事项的通知》(云建建函(2019)18号文)规定进行企业信息登记,投标 前自行打印针对投标项目的登记信息。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磋商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四)磋商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0月24日至2024年10月3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 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 同),在宁蒗泓阳项目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云南省丽江市宁蒗彝族自治县大兴镇干河子 社区干河子一组)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报名时需持①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②企业开户 银行许可证复印件、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④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⑤授权人 (或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4年11月5日09时00分(投标截止时间,下同),现场递交投 标文件地址宁蒗彝族自治县泸沽湖大酒店二楼会议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投标文件,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磋商保证金的缴纳 本项目(否)缴纳投标保证金。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宁蒗彝族自治县宁利乡人民政府。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蒗彝族自治县宁利乡人民政府 地 址:宁蒗彝族自治县宁利乡 联系人:王工 电 话:13769021767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宁蒗泓阳项目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云南省丽江市宁蒗彝族自治县大兴镇干河子一组 联系人: 李红军 电 话: 15912785935 电子邮件:/ 么, 招标入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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