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某部招标代理机构遴选服务(第二次)招标公告(2024-JLJACA-F1001)
金额
22.1万元
项目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4/09/0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24-jljaca-f1001
预算金额22.1万元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某部招标代理机构遴选服务(第二次)
二、项目编号:2024-JLJACA-F1001 三、项目概况: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谈判: 否 ; 2.委托采购项目预算:22.1万元; 3.本项目确定 1 家供应商成交,成交价格确定方式按照 最终谈判报价结果 执行。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企业法人须提供“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事业单位须提供“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书”;军内单位应出具同等效力证书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3年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投标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供应商近1年内任意6个月纳税的证明材料及缴纳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投标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投标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申领招标文件截止时间计算)以上的非外资控股企业【提供《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提供《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表》、《投标 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四)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https://www.plap.cn/)被列入供应商暂停资格列表名单中、军队采购失信名单中。【提供:信用服务-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搜索栏输入单位全称-截图;军队采购网-业务办理-军队采购失信名单/军队采购暂停名单-搜索栏输入单位全称-分别截图】。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投标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六)近3年加权平均净资产100万以上。 (七)遵守国家和军队有关法律法规及保密要求【提供《投标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八)具备固定的服务场地,具备独立固定的办公场所、代理军队采购业务所必需的设施设备及其他办公条件【提供房产证或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及设施设备照片】。 (九)具有完善的采购内部监督管理制度【提供相应制度规定声明资料】。 (十)能够固定1个以上专门部门和5名以上的专职人员负责代理军队采购业务,专职人员熟悉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具备编制采购文件和组织采购活动等相应能力【提供为本项目服务的团队人员信息,并提供人员具备熟悉采购项目法律法规、编制采购文件和组织采购活动等相应能力的证明,如资格证书或职称证明,或组织采购活动中能够体现团队人员姓名的其它证明材料】。 (十一)建立军事安全保密制度,配备符合保密要求的专用设备用于代理军队采购业务。 (十二)承担物资、服务(不含工程类监理、地勘等服务)采购项目代理机构需符合最近一年自治区财政厅政府采购信用评级“B+”级;承担工程项目的代理机构需符合上一年度自治区建设厅“诚信A”(含)以上【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
2024年09月05日
至
2024年09月11日
,每天上午
09:30
至
12:59
,下午
16:30
至
19:30
(北京时间,工作日)
(二)申领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乌鲁木齐市
(三)申领方式:线下申领
(四)本项目特定资质材料:无
六、投标受理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受理开始时间:2024年09月20日 10:00
(二)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09月20日 10:30
(三)投标地点: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乌鲁木齐市
(四)提交方式:由报价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报价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 2024年09月20日 10:30
(二)开标地点: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乌鲁木齐市
八、样品
采购包(1 ):不需要提交样品
九、现场踏勘
采购包(1 ):不需要现场踏勘
十、标前答疑会
不需要标前答疑
十一、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上发布。
www.plap.mil.cn
十二、其他补充事宜
申领谈判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四)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7.采购文件领取登记表(请在附件下载) 采购文件申领具体地点联系采购单位联系人。
十三、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杜先生
联系电话:13139935655
地 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乌鲁木齐市
十四、质疑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991-4967111
十五、纪检监督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991-4967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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