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4530000JH202216856:牟定县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提升改造(含六专四室)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金额
169.13万元
项目地址
云南省
发布时间
2022/10/1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22]年华招字第zb-039号
预算金额199万元
招标公司楚雄州牟定县人民法院
招标联系人马荣斌
招标代理机构楚雄市华联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马荣斌18787897300
中标公司楚雄奕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169.13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牟定县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提升改造(含六专四室)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2022-10-17 来源: 云南省政府采购网 【显示公告正文】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牟定县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提升改造(含六专四室)项目 | ||
采购单位 | 楚雄州牟定县人民法院 | ||
行政区域 | 省级 | 公告时间 | 2022-10-17 |
本项目招标公告日期 | 2022-09-26 | 成交日期 | 2022-10-14 |
成交供应商 | 楚雄奕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总成交金额 | ¥169.130498 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马荣斌 | ||
项目联系电话 | 0878-6036319 | ||
采购单位 | 楚雄州牟定县人民法院 | ||
采购单位地址 | 牟定县共和镇化湖南路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878-5216211 | ||
代理机构名称 | 楚雄市华联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楚雄市鹿城镇青龙河东路建华珑曦苑西门B-5栋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18787897300 |
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4530000JH202216856
二、项目名称:牟定县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提升改造(含六专四室)项目
三、成交信息
标段名称:牟定县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提升改造(含六专四室)项目
供应商名称:楚雄奕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楚雄开发区彝人外滩和谐港11幢5号
成交金额(万元):169.130498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
标段名称:牟定县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提升改造(含六专四室)项目 |
名称:牟定县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提升改造(含六专四室)项目 |
施工工期:签订合同之日起40天内完工 |
项目经理:占平 |
执业证书信息:云2532018202151472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徐启荣、李晓林、沈晓丽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按国家标准收取
金额:1.5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楚雄州牟定县人民法院
地址:牟定县共和镇化湖南路
联系方式:0878-521621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楚雄市华联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楚雄市鹿城镇青龙河东路建华珑曦苑西门B-5栋
联系方式:1878789730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荣斌
电 话:0878-6036319
文件类别 | 文件名称 | 上传时间 | 操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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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文件 | 牟定县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提升改造(含六专四室)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2).pdf | 2022-10-17 | 下载下载 |
牟定县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提升改造(含六专四室)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目编号:[2022]年华招字第ZB-039号
采购人:楚雄州牟定县人民法院
招标代理机构:楚雄市华联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二〇二二年九月
注意事项
各投标人:
为遵守招标、投标的有关规定,在贵单位参加开标会议时,除携带你们
认为必须的资料外,还必须携带如下证明文件: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资质证书副本(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副本(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企业法定代表人参加会议的除外);
6、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原件);
7、拟参加投标项目管理的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上述证明文件的原件在开标时须由代理公司签收并交由评委审验,如有
不符或不全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上述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应装订在响应文
件中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目录
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合同书样式及主要条款
第四章响应文件格式
第五章工程量清单
第六章资格审查
第七章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牟定县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提升改造(含六专四室)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楚雄市华联建设项目
管理有限公司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2022年10月14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2]年华招字第ZB-039号
项目名称:牟定县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提升改造(含六专四室)项目
预算金额:1990000.00元
最高限价:1989770.57元
建设内容:工程量清单所示内容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40天内完工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相关行业规范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和建筑装修装
饰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
力,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项目负责人资格: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含贰级)级注册建造师;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有
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需注册在本单位(不接受临时建造师),项目负责人为本单位在职人员,
需提供经劳动部门鉴证的劳动合同和公告发布之日前三个月社保证明材料(社保证明材料上需有社保部
门盖章及出具时间为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之日后或同日),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在建项目的项目负
责人;
3.3技术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技术负责人为本单位在职人员;
3.4业绩要求:近3年内承担过2件及以上相关建筑工程或装修工程施工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或
施工合同);
3.5财务要求:近三年(2019年-2021年)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3.6信誉要求: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没有不良信用记录且在
中国政府采购网没有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
外),提供本项目公告发布以后(含发布当日)的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及“中国裁
判文书网”查询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7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单位必须实地踏勘后,根据采购人实际需求提供建设施工图纸及效果图;
3.8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人应承担投标及履约中应承担的全部责任与义务。投标人应遵守有关的国
家法律、法令、条例和政府采购有关制度。一旦参加投标,则应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三、报名及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时间:2022年9月27日至2022年10月8日,每天上午08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
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报名时须携带以下资料:单位介绍信(原件)或法
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
证副本、建造师注册证书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以上证明材料须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地点:楚雄市华联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方式:报名现场获取
售价:80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10月14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楚雄市华联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五、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开启时间:2022年10月14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楚雄市华联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7.1投标保证金:
(1)保证金的形式:银行转账;
(2)保证金金额:20000.00元(大写:贰万元整);
(3)保证金缴纳的银行及账号如下:
账户名称:楚雄市华联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楚雄阳光大道支行
账号:2516100209000021586
保证金收退联系电话:0878-6036319
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2年10月13日16时30分前。
不按规定时间汇到指定账户的投标保证金,视为无效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交付人名称与投标人
名称必须一致,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7.2本次采购公告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媒体上发布。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对其他网站或媒体
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8.1采购人信息
名称:楚雄州牟定县人民法院
地址:牟定县共和镇化湖南路
联系人:李工
电话:0878-5216211
8.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楚雄市华联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楚雄市鹿城镇青龙河东路珑曦苑B—5幢
联系方式:0878-6036319
8.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荣斌
电话:18787897300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1.2 | 采购人 | 名称:楚雄州牟定县人民法院地址:牟定县共和镇化湖南路联系人:李工电话:0878-5216211 |
1.2 | 采购代理机构 | 名称:楚雄市华联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楚雄市鹿城镇青龙河东路珑曦苑B—5幢联系方式:0878-6036319 |
1.2 | 项目名称 | 牟定县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提升改造(含六专四室)项目 |
1.2 | 项目编号 | [2022]年华招字第ZB-039号 |
3.1 | 招标范围 | 工程量清单所示内容 |
3.2 | 合同履行期限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0天内完工。 |
4.4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联合体 |
9.1 | 竞争性磋商文件澄清截止时间 | 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日期5日前 |
9.3 | 竞争性磋商文件澄清联系方式 | 澄清联系人:马荣斌电话:18787897300 |
13 | 资格证明文件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和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2项目负责人资格: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含贰级)级注册建造师;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需注册在本单位(不接受临时建造师),项目负责人为本单位在职人员,需提供经劳动部门鉴证的劳动合同和公告发布之日前三个月社保证明材料(社保证明 |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材料上需有社保部门盖章及出具时间为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之日后或同日),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在建项目的项目负责人;3.3技术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技术负责人为本单位在职人员;3.4业绩要求:近3年内承担过2件及以上相关建筑工程或装修工程施工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3.5财务要求:近三年(2019年-2021年)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3.6信誉要求: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没有不良信用记录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没有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提供本项目公告发布以后(含发布当日)的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及“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3.7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单位必须实地踏勘后,根据采购人实际需求提供建设施工图纸及效果图;3.8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人应承担投标及履约中应承担的全部责任与义务。投标人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令、条例和政府采购有关制度。一旦参加投标,则应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 ||
14.1 | 招标控制价 | 1989770.57元(壹佰玖拾捌万玖仟柒佰柒拾元伍角柒分) |
16.1 | 投标有效期 | 90天 |
18.1 | 投标保证金 | (1)保证金的形式:银行转账;(2)保证金金额:20000.00元(大写:贰万元整);(3)保证金缴纳的银行及账号如下:账户名称:楚雄市华联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楚雄阳光大道支行账号:2516100209000021586保证金收退联系电话:0878-6036319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2年10月13日16时30分前。 |
条款号 |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不按规定时间汇到指定账户的投标保证金,视为无效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交付人名称与投标人名称必须一致,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 |||
2 | 递交响应文件地点 | 楚雄市华联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20 | 1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2年10月14日15时00分 |
20 | 3 | 开标方式 | 现场开标 |
20 | 4 | 是否退还响应文件 | □√否□是 |
21.1 | 21.1 | 开标时间和地点 |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楚雄市华联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23.3 | 23.3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分法 |
31.1 | 31.1 | 履约保证金金额 | 不需缴纳 |
31.3 | 31.3 | 履约保证金退还时间 | / |
32 | 32 | 采购代理服务费 | 由中标人支付。 |
34 | 34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34.1 | 34.1 | 响应文件份数 | 一、提供纸质建设施工图纸及效果图1份,单独密封,并注明公司名称;二、纸质响应文件两份(一正一副),封面应分别注明正、副本字样;响应文件应按以下要求装订:1.响应文件的正本、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须编制目录;2.装订应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不得采用活页装订;3.复印件必须清晰可辨。封套上写明:投标人地址: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的响应文件在年月日时分前不得开启 |
34.2 | 34.2 | 提交资料要求 | 投标人响应文件中所附的相关证件、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需清晰可辨认,若因所附的资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前后不一致、无法辨认的不予认可。 |
34.3 | 34.3 | 中标价 | 以中标的投标人在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为准。评标价不作 |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为中标价;无论是采用综合评估法还是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都不保证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中标,也不解释原因。 | ||
34.4 | 确定中标人 | 采购人(或采购人授权的评标委员会)按照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顺序确定中标人。 |
34.5 | 严禁转包和违法分包 | 严禁转包和违法分包。未经行政主管部门批准,中标人不得变更项目负责人和主要技术负责人。凡竞争性磋商文件未明确可以分包的,中标人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分包。中标人派驻的项目负责人、主要技术负责人与响应文件承诺不符的,视同转包。 |
34.6 | 解释权 | 构成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除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竞争性磋商公告、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响应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采购人负责解释。 |
34.7 | 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 根据有关规定,由采购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查询中标人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如有不符合规定的中标条件记录,则取消本项目的中标资格。 |
34.8 | 无效证件 | (1)、响应文件所附证件前后不一致的或与原件不一致的视为无效文件;(2)、响应文件中有证件必须在有效期内,否则将视为无效文件。 |
34.9 | 扫描件规定 | (1)、响应文件中的资料(证明、证件、业绩证明材料及财务审计证明材料、补遗书及补遗书附件资料及其他相关文件)必须是该原件的扫描件;(2)、响应文件中的资料(证明、证件、业绩证明材料及财务审计证明材料、补遗书及补遗书附件资料及其他相关文件)存在扫描件不能清晰辨认字迹和照片、身份证过期或与其证件证书中身份证信息不一致的,证件检审日期不清晰或时间空缺等 |
(二)投标函附录
项目名称:(项目名称)
序号 | 合同条款内容 | 约定内容 | 备注 |
1 | 项目负责人 | 姓名: | |
2 | 技术负责人 | 姓名: | |
3 | 项目实施时间承诺 | ||
4 | 质量标准承诺 | ||
5 | 逾期违约金 | 元/日历天 | |
6 | 逾期违约金最高限额 | ||
7 | 投标有效期 | ||
8 | 服务承诺 | ||
9 | 责任和义务 | ||
10 | 违约责任 | ||
11 | 其它约定事项 | ||
…… | …… |
备注:投标人在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基础上,可做出其他有利于采购
人的承诺。此类承诺可在本表中予以补充填写。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
日期:年月日
二、投标人的综合人力、资信
此部分格式自拟,由投标人按第七章《评标办法》的要求提供。
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三、构成响应文件商务部分的其他资料
(1)已标价工程清单
(2)其他资料
第三部分技术部分
(一)技术部分
技术部分需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格式由投标人自拟:
1、对本项目的理解评审评分
2、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评审评分
3、质量保证措施及承诺评审评分
4、环境保护、临时设施、安全、文明施工保证措施评审评分
5、工期保证措施及承诺评审评分
6、投标人认为还需补充的其他内容。
第五章工程量清单(另附)
第六章资格审查
响应文件出现不满足下列各项评审内容及标准要求之一的,则资格评审为不合格。合
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下列各项评审内容及标准均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实质性
要求,响应文件响应各款所列材料在开标后不得澄清、后补。
评审程序 | 评审内容及标准 | 评审内容及标准 |
2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 |
资格审查前附表 | 1 |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资格审查前附表 | 3 |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和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2项目负责人资格: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含贰级)级注册建造师;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需注册在本单位(不接受临时建造师),项目负责人为本单位在职人员,需提供经劳动部门鉴证的劳动合同和公告发布之日前三个月社保证明材料(社保证明材料上需有社保部门签章及出具时间为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之日后或同日),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在建项目的项目负责人;3.3技术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技术负责人为本单位在职人员;3.4业绩要求:近3年内承担过2件及以上相关建筑工程或装修工程施工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3.5财务要求:近三年(2019年-2021年)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3.6信誉要求: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没有不良信用记录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没有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提供本项目公告发布以后(含发布当日)的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及“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3.7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单位必须实地踏勘后,根据招标人实际需求提供建设施工图纸及效果图; |
资格审查小组 | 资格审查小组由评标委员会组成。 | 资格审查小组由评标委员会组成。 |
1.资格审查
项目开标结束后,评标委员会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2.资格审查标准
资格审查标准:依据法律法规和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条件以
及证明文件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见资格审查前附表。
3.资格审查程序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规定的标准对响应文件进行资格审查。有一项不符合审查标准的,
投标无效。
注: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再进入评标程序,作废标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废标后,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
外,应当重新组织招标;需要采取其他方式采购的,应当在采购活动开始前获得设区的市、
自治州以上人民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或者政府有关部门批准。
第七章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投标函 | 有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给定格式及内容 | ||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 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给定格式及内容,并加盖单位公章 | ||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 有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给定格式及内容 | ||
2.1 | 符合性审查标准 | 响应文件格式 | 响应文件按竞争性磋商文件格式及内容要求签署、盖章 |
投标报价 | 完整,只有一个有效报价,且未超过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采购预算 | ||
投标有效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6.1项规定 | ||
实质性条件 | 实质性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条款内容 | ||
投标无效 | 无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投标无效情形 | ||
条款号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2.2.1 | 分值构成 | 投标人的评审总得分=F1+F2+F3其中:①F1、F2、F3分别为技术部分、商务部分、投标报价3项评分因素的汇总得分。 |
2.2.1款号 | 分值构成条款内容评标基准价计算 | 技术部分F1:55分。商务部分F2:15分。投标报价F3:30分。 |
详细评审 | ||||
2.2.2 | 投标报价评审(满分30分) | 方法 | 方法 | 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最终报价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 |
2.2.2 | 投标报价评审(满分30分) | 投标报价评分计算公式 | 投标报价评分计算公式 | F3=(评标基准价/该投标人的最终投标报价)×30。 |
2.2.3 | 商务部分(满分15分) | 类似项目业绩 | 5分 | 根据投标人承担的类似项目情况进行评分,近3年内承担过2件及以上相关建筑工程或装修工程施工业绩的得基本分3分,提供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及六专四室建设业绩的加2分,本项最高得分为5分。业绩证明材料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业主评价表或业主证明,否则不予认可)。 |
2.2.3 | 商务部分(满分15分) | 拟派项目组织机构 | 10分 | (1)项目负责人满足资格审查要求得4分,满分4分。(2)技术负责人满足资格审查要求得2分,满分2分。(3)项目组成员每增加1个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加1分,满分4分。注:以上人员需提供下列证明材料:(1)拟派本项目以上人员的社保证明;(2)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注册在本单位)、职称证书扫描件。 |
对本项目的理解评审评分 | 20分 | (1)对本项目的理解比较全面、客观、科学合理,针对性较强的,得15-20分;(2)对本项目的理解基本全面、客观,针对性一般的,得10分;(3)对本项目的理解不全面、存在偏差,无针对性的,得5分。注:无对本项目的理解的,得2分。 | ||
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评审评分 | 10分 | (1)施工程序、工艺符合有关规程、规范,文字说明清楚、正确、不漏项;对关键施工技术、项目实施重点、难点解决方案切合实际的得5.1~10分; |
施工图纸及效果图评分 | 5分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及效果图自主打分。注:未提供施工图纸及效果图的,此项不得分。 | ||
质量保证措施及承诺评审评分 | 10分 | (1)质量保证措施全面、科学、合理、可行性较强,有具体的违约责任承诺的,10分;(2)质量保证措施基本合理、可行性一般,有具体的违约责任承诺的,得5分;(3)质量保证措施不合理、可行性较差,有违约责任承诺但不具体的,得3分。注:无质量保证措施或无承诺的,得1分。 | ||
2.2.4 | 技术部分评审(满分55分) | (2)施工程序、工艺符合有关规程、规范,文字说明正确;对关键施工技术、项目实施重点、难点解决方案有阐述的得1~5分。(3)施工程序、工艺不符合有关规程、规范;对关键施工技术、项目实施重点、难点解决方案无阐述的不得分。 | ||
环境保护、临时设施、安全、文明施工保证措施评审评分 | 5分 | (1)环境保护、临时设施、安全、文明施工保证措施具体、合理可行、针对性较强的,得5分;(2)环境保护、临时设施、安全、文明施工保证措施合理,基本可行、针对性一般的,得3分;(3)环境保护、临时设施、安全、文明施工保证措施不具体,没有针对性的,得2分。注:无环境保护、临时设施、安全、文明施工保证措施的,得1分。 | ||
工期保证措施及承诺评审评分 | 5分 | (1)工期保证措施阐述明细、全面、科学、合理,有具体的违约责任承诺的,得5分;(2)工期保证措施阐述一般,有具体的违约责任承诺的,得3分;(3)工期保证措施阐述较差,有违约责任承诺但不具体的,得2分。注:无工期保证措施或无承诺的,得0分。 |
1.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委员会对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响应文件,按照本章第2.2
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
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响应文件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
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
2.评审标准
2.1符合性审查标准
符合性审查标准:依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竞争性磋商文件
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分值构成
(1)技术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商务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投标报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评分标准
按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合格的响应文件进行商务和
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
(1)技术部分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商务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投标报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评标程序
3.1符合性审查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项规定的标准对资格审查合格的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有一项不符
合评审标准的,投标无效。
3.2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
3.2.1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投标人的评标总得分。
(1)按本章第2.2.2(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技术部分计算出得分F1;
(2)按本章第2.2.2(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商务部分计算出得分F2;
(3)按本章第2.2.2(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投标报价计算出得分F3,并计算投标报价评
分分值;
(4)按本章第2.2.1项所列公式计算评标总得分。
3.2.2技术部分(F1)和服务及信誉部分(F2)得分由评标委员会成员独立评分,计算各投标人得
分的算术平均值计入各投标人总分。
3.2.3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
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
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3.2.4评审小组按照A标至G标的顺序对各投标人的响应文件进行详细评审,按照得分的高低推荐
成交候选人,每个标段推荐成交候选人1-3名,并标明排列顺序。若评审在前的标段已推荐为第一成交候
选人的,则评审在后的标段不再推荐为成交候选人
3.3响应文件的澄清原则
3.3.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应当由评标委员会专家签字)要求投标人对所提
交的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进行澄清、说明
或者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3.2投标人的澄清、说明和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
表签字。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
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3.3.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
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4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无效:
(1)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2)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3.5评标结果
3.5.1评标委员会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三名中标候选人,并提出书面评标报告。
3.5.2采购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确定中标人。
3.6选定
公示期结束后,采购人应根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候选中标结果,3日内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为中标
人后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若出现第一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或不能履行合同,按评标委员会出具
的《评标报告》的中标候选人排序名次,依次确定第二中标候人为中标人。依此类推或也可以重新招标。
3.7其他
在任何评审环节中,需评标委员会就某项定性的评标结论做出表决的,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按照
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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