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城县公安局执法办案中心、特巡警大队营区及交警大队业务用房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河北省
发布时间
2023/10/2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25200.63万元
招标公司容城县公安局
招标联系人张强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孙晓亮0311-83086907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城县公安局执法办案中心、特巡警大队营区及交警大队业务用房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3-10-26 09:40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容城县公安局执法办案中心、特巡警大队营区及交警大队业务用房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容城县公安局执法办案中心、特巡警大队营区及交警大队业务用房建设项目已由容城县改革发展局 《关于容城县公安局执法办案中心、特巡警大队营区及交警大队业务用房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容改发投资字[2023]70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容城县公安局,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资金落实情况为已落实,招标人为 容城县公安局 ,招标代理机构为 河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容城县公安局执法办案中心、特巡警大队营区及交警大队业务用房建设项目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1)工程名称:容城县公安局执法办案中心、特巡警大队营区及交警大队业务用房建设项目

2)建设地点:位于容城县永贵北大街与豪丹路交叉口东北侧。项目南侧为豪丹路,北侧为职教中心规划用地,东侧为疾控中心规划用地,西侧为城市公园规划用地,东北侧为高速公路办公楼规划用地

3)建设规模:该项目占地面积17452.89平方米(26.18),总建筑面积26100平方米,其中地上面积19050平方米,地下面积7050平方米。主要建设执法办案中心、特巡警大队营区、交警队业务用房、人防设施,同时建设场地内道路、绿地、地面停车位等附属设施。

4)本项目概算总投资为25200.63万元。

5)质量标准:合格

6)计划工期:400日历天

7)标段划分:1个标段

2.2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全部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最低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或以上)资质需要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业绩最低要求:  /   。

3)项目经理最低要求:具有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建筑工程专业);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在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项目经理不得兼任本项目其他职务);近五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以合同签署日期或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以项目经理身份参加的建筑工程项目合同金额累计需达到3亿元以上(在本单位或其他单位执业时的业绩均可);投标人须提供本单位为其缴纳的2023年至少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

4)财务要求:提供202020212022年度或成立至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财务审计报告签字页、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无需提供审计报告附注

5)信誉要求:

①本项目对被雄安新区 / 机构评为严重失信企业且正处在信用评价结果公示期内的投标人不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②本项目对近3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曾被本项目招标人评价为履约不合格的投标人 不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③本项目对近2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在本项目招标人实施的项目中存在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拒不签订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投标人 不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④本项目对近3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受到雄安新区政府有关部门警告、罚款等行政处罚,达到 / 次或累计罚款 / 元的投标人 不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⑤本项目对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或者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正在接受雄安新区政府有关部门立案调查的投标人 不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6)不得存在下述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

a.投标人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b.投标人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c.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d.投标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e.投标人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监理人;

f.投标人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g.投标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h.投标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i.投标人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雄安新区投标资格;

j.投标人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k.投标人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l.投标人在近三年内(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m.投标人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n.投标人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o.在近三年内(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有行贿犯罪行为;

p.近一年内(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投标人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q.投标人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原因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处罚及处罚期限为准,未列明处罚期限的视同不在处罚期内);

r.投标人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或被列入拖欠工资失信主体”且在公示期内(以因拖欠工资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主体的为准);

s.投标人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编制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咨询服务(前期咨询资料成果对潜在投标人全部公开的除外);

t.投标人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中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上述法律法规禁止情形的评审方式为公开承诺制,接受社会监督。若发现存在上述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在严格遵守“谁主张、谁举证”原则的前提下可通过“交易平台”在“投诉与答复”菜单中采用数字CA证书以加盖单位电子印章的数据电文形式向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7)本次招标 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其他要求:无。

各投标人对多个标段提出投标时,最多允许中标 /(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4. 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 综合评估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请于 2023  10  27   00  00  00 秒至 2023 11     16  9  29  59 (北京时间,下同),通过CA数字证书登录“雄安新区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网址:http://www.xaprtc.com/xapr/trading)(以下简称“交易平台”)的“电子招标项目”菜单,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5.2 投标人按5.1款下载招标文件前,应先在“交易平台”按该平台公布的操作手册进行用户注册和CA数字证书办理,已完成注册和CA办理的投标人不必重复操作。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   11  16  9   30  00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先将编制完成的投标文件进行加密,再登录“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反馈上传结果和时间,递交时间即为系统反馈结果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的,系统将拒绝接收该投标文件并自动对其关闭;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系统将自动拒绝并提示。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投标文件的加密、上传。

其他说明: 

7. 开标形式及地点

开标形式: 远程开标 (远程开标/现场开标)

开标地点:雄安新区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xaprtc.com/xapr/trading)。

如采用远程开标形式投标人需登录“交易平台-开标系统”,具体操作可参考平台公布的操作手册。

其他说明: 投标人需远程登录“交易平台-开标系统”参加远程开标。投标人请至少在开标前1天通过“交易平台”中“我的投标项目”菜单的【电子标环境检测】按钮对开标时使用的电脑进行环境检测和环境部署 

8. 公示与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中标候选人公示及中标结果公示均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hebeieb.com/)、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www.xaprtc.com/)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容城县公安局             

 址: 河北省保定市容城县板正南大街21号

联系人:  张强                                

 话:  0312-5690133                            

电子邮件:    /                                

传真(如有):    /                            

网址(如有):    /                            

 

招标代理机构: 河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           

 址: 石家庄市工农路486号                  

联系人: 孙晓亮                         

 话:  0311-83086907、15612177217           

电子邮件:  391275087@qq.com                   

传真(如有):  0311-83086927                  

网址(如有):   /                            

10. 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相关说明及注意事项

10.1“交易平台”的注册、CA 数字证书申请及绑定、招标文件下载、投标文件制作、投标文件加密与上传等各环节的操作手册详见“服务平台”或“交易平台”公布的相关操作手册。

10.2 开标以投标人上传至交易平台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为准,如需递交纸质文件仅在现场无法进行电子开评标时备用。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递交电子或纸质投标文件的,招标人均不予受理。

10.3开标时投标文件解密时间,限定在招标人发出解密要求后30分钟内完成,如所有投标人都已完成解密,招标人可提前结束解密环节进入下一环节。

10.4 因投标人未按操作手册要求配置软硬件、忘记 CA 登陆密码、CA 数字证书发生故障或用错、未在要求时限内完成解密等自身原因,导致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视为投标人放弃投标,由投标人自身承担一切后果。因招标人原因或系统发生故障等,导致无法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或开标工作无法进行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延迟解密时间或调整开标时间。

10.5 若投标人已申请多个CA数字证书,请注意使用差别,确保制作的投标文件和开标解密时使用的CA数字证书是一致的,否则造成解密失败的,由投标人负责。

10.6 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到网络及系统平台可能存在的非正常情况,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完成上传。

10.7 如遇操作相关问题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咨询电话:0312-5675633或0312-5620113。

10.8 CA数字证书在投标文件加密至开标解密过程中,证书必须在有效期之内,此过程期间如进行续费 、变更等任何业务办理,都将导致投标文件无法解密,视为投标人放弃投标,由投标人自身承担一切后果。

10.9 在投标文件制作过程中,支持docx (office2010及以上版本) 和pdf两种格式导入, 建议导入pdf格式。

10.10 制作投标文件时请检查分级目录是否齐全, 文件制作完成后请打开HBT格式的投标文件进行检查。

10.11 为保证投标文件编制质量以及系统稳定性, 电子投标文件制作采用雄安新区工程建设电子投标文件编制工具7.8.2014.2960版本(随时更新)制作, 请尽量将投标文件控制在400M以内 。投标文件制作完成签章时需进行转换,等待时间较长,请投标人在该阶段耐心等待,不要进行任何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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