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单位:中国重汽集团大同齿轮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现场目视化标志标识制作、班组建设企业文化展示看板制作项目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编制单位:中国重汽集团大同齿轮有限公司运营管理部
一、概述:
1、根据中重齿经办纪要【2022】第12号文件,本次招标(公开招标)为现场目视化标志标识制作、班组建设企业文化展示看板制作的年度采购框架招标,投标方应根据招标文件所提出的招标方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前来应标。
2、资质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具备国内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自然人。
2)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独立法人资格及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包括注册三年以上相关产品经营(以营业执照成立日期到开标当日不少于三年为准)。
3)开标现场需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4)具有独立的设计制造能力和现场服务安装能力。
二、投标文件要求:
1、投标书必须按照招标单位要求填写,字迹清楚内容齐全,表达准确,不应有涂改、增删、并有投标人签名。
2、投标文件一式三份,投标内容应使用电脑打印,由投标人签字(盖章),投标文件应准备一份正本和二份副本,每套投标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一旦正、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3、投标文件要胶装成册、装袋密封,并在封口处签字(盖章)。
4、授权代表须将以书面形式出具的授权委托书附在投标书内。
5、各类资质要保证在有效使用时间内,并附于投标书内。
6、投标报价制作单价,应包含税费及人工费、运费、卸货费有安装费的要包含安装费等相关费用,并请标明税率以人民币计价。
7、附件的“采购清单”中的报价为不含税价。
8、投标方需将投标文件及报价电子版在开标当天交由招标单位。
三、投标保证金
1、投标单位以电汇方式向招标人财务部门缴纳人民币伍仟元投标保证金,招标结束后退还。
2、接收单位:中国重汽集团大同齿轮有限公司
3、转账信息:
户名:中国重汽集团大同齿轮有限公司 |
纳税人识别号:9114 0200 1103 913 80G |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大同市新建路支行 |
账号:0504 0084 0902 2137 831 |
四、项目要求
1.供货种类:供货范围是能满足招标方要求的产品(详见附表)。
2.供货价格:
(1)通过招标采购达到比质比价。
(2)投标方需要提供投标的产品所使用材料品牌,安装等说明。
五、质量保证和售后
对于投标方所提供的产品,若招标方使用时发现质量问题,投标方应无条件予以免费调换或退货。
六、交货和付款方式:
1、交货方式:按照需方通知要求的种类、数量、规格、时间等送达指定地点。
2、付款方式:每次货物送达指定地点产品验收合格后,发票挂账30天后付款,支付方式为银行承兑汇票。
七、开标及评标时间
报名截止日期:2022年6月6日17:00
时间:以招标单位发布的时间为准。
地点:中国重汽集团大同齿轮有限公司。
八、评标标准
《评标因素及权重分值表》
评标因素 |
总分 |
评审内容 |
最高 得分 |
评分标准 |
商务报价 |
60 |
投标报价 |
60 |
1.经初审合格的投标文件其投标报价为有效报价。 采用基准法:取所有有效投标人有效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作为基准值,根据投标报价与基准值价差大小给与赋分:投标报价与基准值相等,得基本分40分;投标报价高于基准值,每比基准值高1%扣1分,得分下限为0;投标报价低于基准值,每比基准值低1%加1分,得分上限60分。 2.评标价格均以元(RMB)为单位计算,百分率、得分值小数点后保留二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3. 评标委员会二分之一以上人员认为某投标总报价有低于成本价嫌疑的,视为无效报价,不进入下一步评审。 |
交付保证 |
20 |
提供相关承诺证明 |
20 |
1、按照通知要求的标志标识及看板的种类、数量、规格及安装要求等按时送达指定地点;2、保证交付的产品符合相关的技术规范。 |
质量保证 |
10 |
提供相关资质证明 |
10 |
使用时发现有质量问题,在要求的时间内无条件予以免费调换或退货。 |
售后服务 |
10 |
有相应售后服务承诺 |
10 |
根据各投标人所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的合理性、实用性、响应性及承诺书等进行综合打分。 |
备注: 1、通过初审者为有效投标。 2、综合评价值相同的,依照价格、交付、资质、服务及其他评价内容的优先次序,根据分项评价值进行排名。若上述排名皆相同的,则由全体评委成员无记名投票,得票高者排序在前。 3、投标方提交的投标文件和资料必须真实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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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合同签订
中标单位于中标三日后到运营管理部领取中标通知书并签订合同,逾期不到者作自动弃权处理。
十、废标及终止招标
1、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其投标将被视为废标,招标人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规定行使权利,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投标人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有索赔的权利,投标人应予以赔偿。
(1)投标人提供的有关资格、资质证明文件不合格、不真实或提供虚假投标材料;
(2)投标人在报价有效期内撤回投标;
(3)在整个评标过程中,投标人有企图影响评标结果公正性的任何活动;
(4)投标人以任何方式诋毁其他投标人;
(5)投标人串通投标;
(6)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
2、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招标人有权否决所有投标人的投标,并终止招标
(1)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做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因重大变故,招标采购任务取消的。
十一、如有未明确之处,按本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本招标文件解释权归中国重汽集团大同齿轮有限公司。
招标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中国重汽集团大同齿轮有限公司运营管理部
韩 敏 0352-76963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