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ddjj-2023-819265
预算金额108万元
招标联系人江源祎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采用定点竞价方式实施本次采购,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与竞价。
一、项目基本信息
(一)项目名称: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互联网接入服务定点采购
(二)项目编号:DDJJ-2023-819265
(三)预算金额:1,080,000.00
(四)采购需求:
编号 服务描述 需求描述 数量 计量单位
1 政策属性:节能
上行带宽(bps):500M
接入点:骨干
下行带宽(bps):500M
服务年限:1年
服务月数:0
最低公网固定IP地址数量(个):8
接入城市:东莞
接口类型:LAN
服务内容:服务内容:(一)服务包含线路铺设工程、光终端设备及售后维护服务。 (二)租用13条内部专线,带宽上下行500M,光纤集中点在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机关大院机房,连接地址包括东城人民法庭、南城人民法庭、寮步人民法庭、松山湖人民法庭、石龙人民法庭、石碣人民法庭、石排人民法庭、茶山人民法庭、中堂人民法庭、麻涌人民法庭、道滘人民法庭,水濂山档案楼和东莞市看守所法院审判楼。 (三)租用1条内部专线,上下行800M,连接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机关大院机房和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机房。 (四)租用1条互联网光纤用于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机关大院连接互联网使用,下行1000M,上行500M.
服务内容:(一)服务包含线路铺设工程、光终端设备及售后维护服务。 (二)租用13条内部专线,带宽上下行500M,光纤集中点在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机关大院机房,连接地址包括东城人民法庭、南城人民法庭、寮步人民法庭、松山湖人民法庭、石龙人民法庭、石碣人民法庭、石排人民法庭、茶山人民法庭、中堂人民法庭、麻涌人民法庭、道滘人民法庭,水濂山档案楼和东莞市看守所法院审判楼。 (三)租用1条内部专线,上下行800M,连接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机关大院机房和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机房。 (四)租用1条互联网光纤用于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机关大院连接互联网使用,下行1000M,上行500M. 1

商务需求
编号 需求内容
1 ★请竞价供应商认真阅读我院采购需求和商务需求,在确认实际可以完全响应的情况下参与报价,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发现虚假响应的,将被取消成交资格并上报平台进行处理。期间导致的一切损失和后果,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负责。
2 响应供应商须对本项目的服务进行整体响应,任何只对其中一部分内容进行的响应都被视为无效报价。供应商的报价为完成本项目全部所需的所有费用和所有税费的总和
3 本项目不接受供应商委托第三方提供售后服务;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或分包项目。供应商应具有稳定的专业技术服务人员。
4 供应商须向采购人提供整个光纤线路的安装、培训和维护服务的全部内容,并完成整个光纤线路的联调工作。每条光纤需提供双链路备份,确保一条链路故障自动切换至备份线路继续使用。
5 为保障采购人原有网络线路持续可用、无故障,中标供应商对本项目的光纤铺设工作应在签定合同后10个日历天内完成,并承担交接过程中出现的各种软硬件改造等各种费用。
6 本项目服务期为1年,合同期内供应商应提供7x24 技术支持热线;7x24 网络监控,随时通报网络故障,随时受理故障申报,对该故障进行协调和排除,保证正常使用,对因各种原因不能及时修复的情况,中标供应商应免费提供相应的通讯替代手段。按照国家有关电路传输维护规程中线路修复时限的规定,修复故障电路。提供专用保障电话,报修后,在15分钟内响应,并在4小时内恢复线路畅通。定期通报线路运行状况。
7 因中标供应商光纤铺设施工、网络割接等原因影响租用线路的正常使用的,应当提前5个工作日通知采购人,征得采购人同意,并且尽快消除故障、恢复通信线路。
8 若由于中标供应商原因造成电路中断或持续不稳定超过12小时未能修复而又未能免费提供有效的通讯替代手段的,则该条电路该月租费减免50%;超过24小时的减免100%。
9 中标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所租赁的互联网专线服务期内提供安全防护能力,基于网络安全提供防火墙、入侵防御、病毒查杀、URL过滤功能、攻击阻断等标准化安全服务。
10 中标供应商应理解政府部门付款的相关程序,若因广东省财政厅国库集中支付审批手续导致付费逾期,采购人不承担违约责任。

(五)竞价公告时间:2023-06-08 10:41:18 ~ 2023-06-14 00:00:00
(六)供应商报价时间:2023-06-14 09:00~16:00
二、需求信息
合同份数:3
争议处理方式:向人民法院提交诉讼解决
三、供应商报价须知
(一)本项目的供应商,采购人选择的有5家,随机抽取的有5家。
(二)供应商应完整、真实、准确的填写采购需求中规定的所有内容。供应商没有对采购需求在各方面都作出实质性响应是供应商的风险,有可能导致其报价被认定为无效报价。
(三)如果因为供应商报价时填报的内容不详,或没有提供采购需求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及数据,由此造成的后果,其责任由供应商承担。
(四)供应商应认真核对报价信息,确保符合采购需求,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与实际不符,一经查实,将视为弄虚作假,当次报价无效,并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给予处理。
四、定点竞价规则
(一)报价规则
(1)供应商的报价应是总价。
(2)供应商的报价应不高于最高限价。
(3)在报价时间截止前,供应商可以多次报价,最后1次报价为最终报价。
(二)实质性响应审核
报价时间截止后,采购人应当组成评审小组,对参与报价供应商的响应情况进行审核,推荐3家以上实质性响应采购需求的供应商。认定供应商未实质性响应采购需求的,应当说明不能实质性响应采购需求的理由。
(三)成交规则、终止规则
(1)成交规则:报价时间截止后,采购人推荐的实质响应采购需求的供应商有3家以上,系统按照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默认最低报价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当多家供应商报价一致且均为最低报价时,系统按照报价时间由早到晚的顺序,默认报价时间最早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2)终止规则:在定点竞价公告期间,采购人因故取消采购任务、变更采购需求;或者在报价时间截止后,参与报价或者实质响应采购需求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竞价终止。
五、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江源祎 0769-88677500
采购单位: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
2023年06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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