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5518万元
招标联系人蒋主任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省设备成套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王工18352812097
标书截止时间2020/06/08
投标截止时间2020/07/03
公告正文

江浦村新型农村社区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江浦村新型农村社区项目已经市区 招标办备案。招标人为连云港智浦投资有限公司,工程所需资金来源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江浦村新型农村社区项目工程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 本项目位于浦南镇西部,包青路与龙浦路十字分割江浦村村域,距离镇区约7公里,距离市区约15公里。

2.工程规模: 本项目总用地面积 56713 ㎡。

3.本公告共划分成1个标段

标段编号标段名称招标范围工期
3207062006010101-BD-001江浦村新型农村社区项目工程总承包(EPC)在招标人提供的地形图、设计要求的基础上,完成工程范围内的工程总图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纸设计工作[包括建筑、土石方、给排水、雨污分流、绿化、道路及配套设施、电气(含弱电)配套相关专业管线预埋(入户)等(除网络等应由专业部门设计外)所有设计工作]、施工至工程竣工验收[包括建筑、土石方、给排水、雨污分流、绿化、道路及配套设施、电气(含弱电)配套相关专业管线预埋(入户)等(网络等应由专业部门施工、预埋管线应包含在施工内容中)],配合业主完成办理报建、报批、工程结(决)算审计、工程保修等工作,包括但不限于:
协助业主办理工程前期的报建、报批工作;协助办理市政管线的报批、报建工作;协助或负责办理行政管理部门的报审手续。
根据委托人的设计要求,负责本项目的所有设计(含补充勘察)、施工、编制项目概预算及相应的报建审批工作;
负责项目实施阶段全过程施工及管理工作,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工程保修等工作;
本工程项目水、电、路、气、通讯等工程施工及与现有市政基础设施的接驳;
红线内地上附着物清理(如有);
现场七通一平(如工程需要)。
承包人必须执行现行技术规范和标准,向发包人提供合格工程。详见招标文件发包人要求。
180 日历天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 2 家。联合体双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如组织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应分别具备上述设计或施工资格要求)。申请人为联合体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参加资格申请;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规定: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资格申请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通过资格申请的联合体,其各方组成结构或职责等资格条件不得改变;
(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按照本资格申请文件的要求,填写资格申请文件中的相应表格,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对联合体成员的资料进行统一汇总后一并提交给招标人;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的资格申请文件应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真实情况;
(5)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资格申请、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附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

4.其他要求: 江浦村新型农村社区项目工程总承包(EPC)
标段编号:3207062006010101-BD-00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江浦村新型农村社区项目已由连云港市海州区行政审批局以海行审【2020】7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连云港智浦投资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为 自筹,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江浦村新型农村社区项目工程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浦南镇西部,南至龙浦大道、西至江浦新村一期、北至田间路、冬至排水渠,江浦村党群服务中心以北。
2.1.2建设规模:本项目总用地面积 54914.36 ㎡;约合82.37亩。总建筑面积25814㎡。其中,低层双拼户型 A 6696 ㎡;低层双拼户型 B10368 ㎡;低层双拼户型 C 7748㎡;低保户住宅 732㎡;配套用房270㎡;并配套建设水、电等公用设施工程和项目区范围内的室外工程,包括广场、道路、停车场及绿化等;(详见方案设计)。
2.1.3合同估算价约:5518万元。
2.1.4工期要求:总工期18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3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 2020年07月08日(具体以甲方开工令为准);计划工程竣工日期:2021年01月04日。
2.2招标范围:在招标人提供的地形图、设计要求的基础上,完成工程范围内的工程总图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纸设计工作[包括建筑、土石方、给排水、雨污分流、绿化、道路及配套设施、电气(含弱电)配套相关专业管线预埋(入户)等(除网络等应由专业部门设计外)所有设计工作]、施工至工程竣工验收[包括建筑、土石方、给排水、雨污分流、绿化、道路及配套设施、电气(含弱电)配套相关专业管线预埋(入户)等(网络等应由专业部门施工、预埋管线应包含在施工内容中)],配合业主完成办理报建、报批、工程结(决)算审计、工程保修等工作,包括但不限于:
协助业主办理工程前期的报建、报批工作;协助办理市政管线的报批、报建工作;协助或负责办理行政管理部门的报审手续。
根据委托人的设计要求,负责本项目的所有设计(含补充勘察)、施工、编制项目概预算及相应的报建审批工作;
负责项目实施阶段全过程施工及管理工作,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工程保修等工作;
本工程项目水、电、路、气、通讯等工程施工及与现有市政基础设施的接驳;
红线内地上附着物清理(如有);
现场七通一平(如工程需要)。
承包人必须执行现行技术规范和标准,向发包人提供合格工程。详见招标文件发包人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工程总承包单位应当同时具有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或者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
(1)设计单位具备: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设计资质或建筑工程行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建筑专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2)施工单位具备: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3.2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下列条件:
3.2.1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注册建筑师二级及以上资格或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格或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其中注册建造师须同时具备安全生产考核证B类。项目负责人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中标后不影响办理工程建设手续且项目负责人在岗履职(投标人提供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2)EPC 项目负责人需提供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缴纳证明(2019年11月至 2020年4月,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或社保部门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没有加盖社保部门公章或电子专用章的,均不予以认可,已退休仍在执业有效期内的可提供退休证明及聘用合同)。
(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在2015 年 1 月 1 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工程造价在 3000万元及以上的住宅小区工程业绩。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3.3.1 自2018 年05 月 20 日以来,投标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3.3.2 自 2019 年05 月 20 日以来,投标人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3.3 自 2020 年02月20日以来,投标人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3.4 投标人不得有下列规定的情形。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工程总承包招标的投标人不得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或者与前述单位有利害关系的关联单位。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5)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6)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3.5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 2 家。联合体双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
权利义务(如组织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应分别具备上述设计或施工资格要求)。申请人为联合体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参加资格申请;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规定: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资格申请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通过资格申请的联合体,其各方组成结构或职责等资格条件不得改变;
(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按照本资格申请文件的要求,填写资格申请文件中的相应表格,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对联合体成员的资料进行统一汇总后一并提交给招标人;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的资格申请文件应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真实情况;
(5)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资格申请、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附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6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连清办【2011】9 号、苏清办【2011】13 号、苏清办【2012】14 号、连 清办【2013】6 号文、苏清办【2013】10 号、连清办【2014】4 号、连清办【2014】16 号、苏清办【2014】5 号、连清办【2015】6 号、连清办【2015】9 号、连清办【2015】15 号、连清办【2016】 2 号、苏清办【2015】9 号、苏清办【2016】7 号、连清办【2017】5 号、连清办【2019】3号文、苏清办【2017】6 号、苏清办【2018】4 号、苏清办【2019】3号文、苏清办【2020】2号文、连清办【2020】3号文等文件,凡是出现在上述文件中以及在工程所在地被行政监督主管部门限制准入和按工程所在地履约考核办法考核被限制准入的投标单位和项目经理,且未解禁的投标将被否决;
2.外省建筑施工企业必须提供资质核验书详见以下文件:外省投标人执行“苏建建管〔2016〕23号”文,省内市外投标人执行连建管[2018]215号文件。
3.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 号文执行、连建发【2018】421 号文、苏建招函【2017】 12 号执行。项目负责人中标后无论有无在建工程,都将不影响该工程建设手续办理并保证在岗履职、投标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无市场不良行为(应在公示期内的不良行为)承诺书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格式详见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
4.投标单位拟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劳动合同(有效期内)、 2019年11月至 2020年4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的在本单位连续缴纳社保凭证(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证明材料,全程参与招投标过程(含异议投拆)等投标过程的各项活动。
5.本工程执行苏建建管【2016】214 号文规定,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经理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施工合同备案时,项目经理随招投标系统自动导入施工合同备案系统,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需在企业已注册(或备案)的人员库中勾选后自动生成。(重要提醒:投标人请慎重考虑项目部门关键岗位人员的安排,确保施工合同按时备案,否则产生的后果自行承担)。
6.本工程执行苏信用办【2018】23 号文《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 会不得推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 或“信用江苏”www.jscredit.gov.cn 公布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 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7.本工程执行省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号)、连建发[2019]182号文,关于企业资质动态核查,由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作出书面承诺,若投标有效期内企业资质核查不合格,将主动放弃中标资格。(核查资质指招标文件所要求的相应资质)。
8.资格审查申请书的内容不得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9.本项目执行连公管办【2020】1号文、建市规【2019】12号文、国令第724号。
4. 招标文件的获取(如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方报名下载完成)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0年06月02日至2020年06月08日;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获取;
投标人申请人(已成功进入诚信库的)在系统内直接看到获取招标文件,不再有“我要报名”的模块提示。投标申请人在网上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并下载招标文件。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特别提醒:1)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后,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系统中若显示报名单位不足三家的,招标人将重新发布招标公告。本次招标的招标文件及后续相关资料均在网上以电子版形式发布,请投标人通过登陆网上招投标系统平台查阅、下载。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0年07月03日10 时0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提供有效的:
1、企业营业执照;(如为联合体,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均提供);
2、企业资质证书;(如为联合体,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均提供);
3、企业开户许可证(如为联合体,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4、安全生产许可证(仅施工单位需提供此项);
5、项目负责人注册资格证书;
6、项目负责人安全考核 B 类证(仅施工单位需提供此项);
7、投标保证金或缴纳投标保证金底单或有权部门出具的免收函(如为联合体,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8、项目负责人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缴纳证明(2019年11月至 2020年4月,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或社保部门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没有加盖社保部门公章或电子专用章的,均不予以认可,已退休仍在执业有效期内的可提供退休证明及聘用合同);
9、法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授权代理人必须为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如为联合体,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10、投标人、项目负责人等无不良行为(应在公示期内的不良行为) 及投标人、法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的承诺(如为联合体,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11、项目负责人中标后不影响办理工程建设手续且能在岗履职的承诺(如为联合体,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12、省外施工企业提供资质《核验书》(仅施工单位需提供此项);
13、联合体协议书(非联合体投标,无需提供此项);
14、投标企业资质动态核查承诺书;
15、项目负责人须在2015 年 1 月 1 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工程造价在 3000万元及以上的住宅小区工程业绩。(如为工程总承包或施工业绩,类似业绩的认定以提供的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为准,缺一不可。竣工验收证明须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共同盖公章,否则不予认可。如为设计业绩,类似业绩的认定以提供的设计合同为准,缺一不可。如为工程总承包或施工业绩,类似业绩时间认定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业绩工程造价以合同原始签约合同为准,其余任何补充、变更及结算审计等金额均不作为业绩工程造价认定的依据。如为设计业绩,类似业绩时间认定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业绩工程造价以设计合同投资估算为准,如上述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工程业绩,则需提供能反映该工程造价的证明材料并加盖建设单位公章。)
以上原件开标前随投标文件一同递交、复印件装订在标书内,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后不接受任何过程中递交的原件资料,原件不全或无原件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注:1.本工程资格审查以现场提供的原件为准,但投标人仍须将资格审查材料在开标前完成网上上传;2.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文件须由联合体牵头人上传;3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非牵头人的资格审查材料须同时以扫描件的形式上传至联合体牵头人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中。
7.评标方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
本项目评标采用线下和线上相结合的两阶段评标:第一阶段:线下先开初步设计文件及资格审查资料部分,并先对初步设计文件及资格审查资料进行评审。在初步设计文件合格(得分12分及以上)及资格审查评审合格的投标人中,选择初步设计文件得分汇总排前5名的投标人才能进入第二阶段评标;初步设计文件评审合格的投标人少于5名的,全部进入第二阶段开标、评标,初步设计文件评审合格的投标人少于3名的,由评委进行竞争性判断,有竞争性的,评标委员会继续评审。第二阶段:开标时,线上开启所有投标文件的商务技术部分后,宣布进入第二阶段评审入围的投标人。评标时,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对商务技术标进行评审。初步设计文件得分带入第二阶段。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初步设计文件:20分
工程总承包报价:69分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8分
项目管理机构2分
工程业绩:1分
序号评分项评分因素(偏差率)评分标准
11.1初步设计文件(20分)1.设计说明书(4分)1.设计说明能对项目的设计方案解读准确,构思新颖。
2.简述各专业的设计特点和系统组成。
3.项目设计的各项主要技术经济指标是否满足招标人功能需求。
4.项目设计是否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及地方规划要求。
2.总平面设计(4分)1.总平面设计构思及指导思想。
2.总平面设计结合自然环境和地域文脉,综合考虑地形、地质、日照、通风、防火、卫生、交通及环境保护等要求进行总体布局,使其满足使用功能、城市规划要求。
3.总平面设计技术安全、经济合理性、节能、节地、节水、节材等。
3.建筑设计(3分)1.建筑设计各项内容完整合理并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
2.建筑设计是否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及地方规划要求。
3.各项经济技术指标是否满足招标人功能需求。
4.结构设计(3分)1.结构设计各项内容完整合理并符合计任务书要求。
2.结构设计是否符合国家规范标准要求。
3.结构布置图和计算书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规范标准要求。
5.设备设计(建筑电气、给水排水专项设计,每个专业工程1分,共2分)1.各专业设计内容完整合理并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
2.各专业设计是否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及地方规划要求。
3.各专业设计的经济技术指标是否满足招标人功能需求。
6.?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和新结构应用(1分)1.对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和新结构的情况进行评分。
7.绿色建筑与装配式建筑设计(1分)1.采用科学合理的绿色建筑(建筑节能)措施。
2.提出切实可行的生态建筑理念与措施。
3.是否符合国家及地方的有关绿色建筑标准。
4.工程采用装配式技术。
8、经济分析(1分)1.概算文件编制内容完整、合理。
2.是否符合设计说明书要求。
3.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规范标准的规定。
4.是否符合地方政府有关的政策文件规定。
9、设计深度(1分)1.是否符合设计任务书要求。
2.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的《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注:本项可视设计深度符合程度在0~1分之间酌情打分
2工程总承包报价69分)报价评审(工程总承包范围内的所有费用)67分)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进行算术平均,该平均值下浮3%、4%、5%、6%、7%(具体数值由投标人代表开标时随机抽取)为评标基准价。工程总承包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的扣0.1分,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的扣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投标报价合理性(2分)
?1、工程总承包报价是否与招标范围相一致;
2、工程总承包报价是否与投标设计文件相匹配;
3、工程总承包报价是否与投标项目管理组织方案相匹配;
4、工程总承包报价中的风险金计取是否明确、合理。
说明:
1、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
2、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
3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8分)1.总体概述(2分)对工程总承包的总体设想、组织形式、各项管理目标及控制措施、设计、施工实施计划、设计与施工的协调措施等内容进行评分。
2.采购管理方案(1分)对采购工作程序、采购执行计划、采买、催交与检验、运输与交付、采购变更管理、仓储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
3.施工平面布置规划(1分)对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等内容进行评分。
4.施工的重点难点(2分)对关键施工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等内容进行评分。
5.施工资源投入计划(1分)对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进行评分。
6.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1分)对采用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的情况进行评分。
注:1、项目管理组织方案总篇幅一般不超过100页。
2、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各评分点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项目管理组织方案中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其它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
4商务标:项目管理机构:2分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具有工程建设类(建设工程专业)高级技术职称的得2分;
注:提供证明材料原件且投标文件中必须有复印件,否则视为不得分;
5工程业绩(1
分)
2015 年 1 月 1 日(含)以来,投标人承担过单项合同工程造价在 3000 万元及以上的住宅小区工程总承包业绩,有一个得 0.5 分,最多得 1 分。如仅有类似设计业绩得分乘 0.8,如仅有类似施工业绩得分乘 0.7。
注:(1)联合体承担过的工程总承包业绩分值计算方法为:牵头方按该项分值的 100%计取、参与方按该项分值的 60%计取。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只对参加本次投标联合体牵头人承担过的工程总承包业绩加分。
(2)如为工程总承包或施工业绩,类似业绩的认定以提供的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为准,缺一不可。竣工验收证明须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共同盖公章,否则不予认可。如为设计业绩,类似业绩的认定以提供的设计合同为准,缺一不可。
(3)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的表明类似工程的投标人名称、项目负责人姓名、工程规模、工程造价、工程内容、时间等需要明示的内容,若不能明示,则需提供建设单位书面证明文件,证明文件上需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否则不予认可。
(4)如为工程总承包或施工业绩,类似业绩时间认定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业绩工程造价以合同原始签约合同为准,其余任何补充、变更及结算审计等金额均不作为业绩工程造价认定的依据。如为设计业绩,类似业绩时间认定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业绩工程造价以设计合同投资估算为准,如上述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工程业绩,则需提供能反映该工程造价的证明材料并加盖建设单位公章。

其他注意事项
本次招标除初步设计文件及资格审查文件采用纸质版投标外,其余投标文件商务标、项目管理组织方案、经济标等(资格审查材料仍须同时上传至网上投标文件)要求上传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货物模块。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投标文件的上传(如联合体投标,由牵头单位上传)并递交纸质投标文件(设计文件),且CA密码锁、投标备份文件(如提供)等也须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及时递交。开评标结束后退还密码锁,未及时递交CA密码锁的投标人将被拒绝。
网上上传投标文件,要求所有文件清晰完整上传,评委评审一律以网上上传的资料为评审依据,如果因上传的证明文件不完善、上传的扫描件不完整或无法清晰辨认,将视为无效证明文件。
投标备份文件:本项目不要求投标人提供投标备份文件,如提供,建议投标备份文件采用U盘或者光盘形式。投标备份文件应为非加密投标文件(.nJSTF),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备份文件要确保能顺利导入评标系统,否则自行承担解密不成功,以及因特殊环境(如不可抗力)导致的停电、外网(互联网)瘫痪等所导致的启用紧急备用模式(备用介质导入、单机模式等)所造成的后果。
开标过程中,工作人员将用投标人的网络投标CA密码锁对其加密的网络投标文件进行解密,解密不成功的,因“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故障导致开标活动无法正常进行时,招标人将使用“投标备份文件”继续进行开标活动,投标人未提交投标备份文件的,视为撤回其投标文件,由此造成的后果和损失由投标人自负。“投标备份文件”导入不成功作无效标处理。
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使用说明:
投标人请到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投标人登入”栏(网址:http://153.99.120.98:88/lygnet_hy/HuiYuanInfoMis_LYG/Pages/SSO/login.aspx)下载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并下载CA锁驱动、CAD控件等应用程序,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
国泰新点和广联达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均已衔接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5.0版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人可自行选择使用。投标过程中遇到软件问题可联系相应软件公司寻求技术支持。联系方式如下:
广联达:
联系人:郑 磊13812332568?刘书丹18651253807
国泰新点:
联系人:黄桂松15896100880 朱家旺 18905137238 张海南 18505182641
本次招标要求网络上传投标文件,投标单位需另提供5套完整书面设计投标文件及资格审查文件(正本一套、副本四套),初步设计文件单独装订密封。初步设计文件(A3文本五份)采用胶订,不得采用活页方式。初步设计文件应单独密封,封袋外圴需标明标段名称和封袋內文件名称及投标人名称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苏建设工程中国建设招标网、连云港市公共交易资源中心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连云港智浦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省设备成套有限公司
地 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浦南镇 地 址:连云港市市委党校教学楼4楼
邮 编:222000 邮 编:222000
联 系 人:蒋主任 联 系 人:王工
电 话:0518-87452001 电 话:18352812097

2020年06月02日

四、公告

1.公告时间: 2020年06月02日2020年06月08日

2.公告地点: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五、招标文件获取

1.获取时间 2020年06月02日2020年06月08日

2.获取地点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3.招标文件价格: 每套售价¥300.00元每标段。

六、其他说明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中国建设招标网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连云港智浦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省设备成套有限公司
地 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浦南镇驻地地 址:连云港市市委党校教学楼4楼
邮 编: 邮 编:
联 系 人:陆斌联 系 人:江苏省设备成套有限公司
电 话: 电 话:18352812097
传 真: 传 真:
电 子 邮 件: 电 子 邮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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