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信息
项目编号:SZWDGD2019-001
项目名称:光明环境园PPP项目
项目联系人:张工
联系方式:13316550500
二、采购单位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深圳市光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采购单位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光明街道华夏二路光明商会大厦12楼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陈工0755-23421614
三、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光明环境园PPP项目中标结果公示
深圳市万德公共咨询有限公司受深圳市光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的委托,采用公开招标方式对光明环境园PPP项目(项目编号:SZWDGD2019-001,下称“本项目”)进行采购。本项目于2019年8月23日完成评审工作,于2019年10月12日与排序第一的中标候选社会资本就合同中可变的细节问题进行合同签署前的确认谈判,并达成一致意见。现预中标结果公示期满无异议,将中标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光明环境园PPP项目
二、项目编号:SZWDGD2019-001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采购人名称:深圳市光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光明街道华夏二路光明商会大厦12楼
联系人:陈工
联系方式:0755-23421614
五、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深圳市万德公共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中路3027号嘉汇新城汇商中心31层3108室
联系人:张工、汪工
联系方式:13316550500,15013737616
六、中标社会资本:
中标社会资本名称:深圳高速环境有限公司、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南方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朗坤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联合体
联合体成员:深圳高速环境有限公司
地址: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
法定代表人:高江平
联合体成员: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南方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西乡航城工业区投管综合楼第三层304
法定代表人:周小能
牵头单位:深圳市朗坤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坪地街道高桥社区坪桥路2号
法定代表人:陈建湘
七、主要中标条件:
1、中标价
光明环境园PPP项目每吨餐厨垃圾处理服务费单价为:(大写)人民币:叁佰捌拾叁元陆角零分每吨;(小写)RMB:383.60元/吨。
2、其他主要中标条件:
(1)项目规模:新建一座具备1000吨/天(其中餐厨垃圾930吨/天,地沟油70吨/天)处理能力的餐厨垃圾处理厂(包括1500平方米的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科普教育基地);建设具备处理大件(废旧家具)垃圾100吨/天、绿化垃圾100吨/天建筑物一处等。本项目餐厨垃圾处理设备可分两阶段投入,第一阶段:在项目正式运营时处理能力达到400吨/天(含地沟油30吨/天);第二阶段:项目运行4年后处理能力达到1000吨/天(其中餐厨垃圾930吨/天,地沟油70吨/天)。但若在项目运营后4年内,400吨/天(含地沟油30吨/天)的处理规模不能满足实际处理要求的,项目公司应按政府方要求增加设施设备的投入,提高处理能力,保证达到实际处理要求。
(2)投资估算:本项目静态总投资估算为70819.12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62563.10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4883.69万元,预备费3372.34万元。投资额最终以工程结算审计及财务决算审计确定的金额为准。
(3)运作方式:项目采用BOT(建设—运营—移交)模式实施,特许经营期拟定为10年(不含建设期;建设期以总监理工程师发布开工令之日起计,不超过18个月),自项目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后,并经政府同意确认的开始正式运营之日起计算。在项目特许经营期限内,由项目公司负责项目的投资、融资、设计、建设、改造、运营维护。项目产权属于政府,经营期满后项目公司应将项目设施、项目资产完好无偿移交给光明区政府或其指定机构。项目公司享有本项目设施的运营权及基于该运营权的收益权(包括经营性收益和政府补贴收益)。特许经营期满,项目公司将本项目所有资产无偿移交给政府或其指定机构。
(4)回报机制:本项目采用“可行性缺口补助”的回报机制,即项目公司可通过经营本项目获得发电上网、再生油脂外售获得经营收入,考虑到以上项目公司可获取的经营性收入不足以弥补其建设投入、运营成本及合理利润,因此,政府方提供“可行性缺口补助”。
八、评审专家:
雷泽辉、黄新民、陈志新、叶日芬、郭瑞君、汪琼、陈建文
九、采购结果确认谈判工作组成员:
李晗、李俊涛、汪琼、陈建文、曾亮、赵恋恋、黎荧荧、谢筱薇
深圳市光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深圳市万德公共咨询有限公司
2019年10月30日
四、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深圳市万德公共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深南中路3027号嘉汇新城汇商中心31层3108室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张工13316550500
五、中标信息
招标公告日期:2019年06月10日
中标日期:2019年10月30日
总中标金额:0.0 万元(人民币)
中标供应商名称、联系地址及中标金额:
中标社会资本名称:深圳高速环境有限公司、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南方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朗坤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联合体
联合体成员:深圳高速环境有限公司
地址: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
法定代表人:高江平
联合体成员: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南方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西乡航城工业区投管综合楼第三层304
法定代表人:周小能
牵头单位:深圳市朗坤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坪地街道高桥社区坪桥路2号
法定代表人:陈建湘
中标价:光明环境园PPP项目每吨餐厨垃圾处理服务费单价为:(大写)人民币:叁佰捌拾叁元陆角零分每吨;(小写)RMB:383.60元/吨。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总金额:0.0 万元(人民币)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收费标准:
/
评审专家名单:
雷泽辉、黄新民、陈志新、叶日芬、郭瑞君、汪琼、陈建文
中标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1、中标价
光明环境园PPP项目每吨餐厨垃圾处理服务费单价为:(大写)人民币:叁佰捌拾叁元陆角零分每吨;(小写)RMB:383.60元/吨。
2、其他主要中标条件:
(1)项目规模:新建一座具备1000吨/天(其中餐厨垃圾930吨/天,地沟油70吨/天)处理能力的餐厨垃圾处理厂(包括1500平方米的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科普教育基地);建设具备处理大件(废旧家具)垃圾100吨/天、绿化垃圾100吨/天建筑物一处等。本项目餐厨垃圾处理设备可分两阶段投入,第一阶段:在项目正式运营时处理能力达到400吨/天(含地沟油30吨/天);第二阶段:项目运行4年后处理能力达到1000吨/天(其中餐厨垃圾930吨/天,地沟油70吨/天)。但若在项目运营后4年内,400吨/天(含地沟油30吨/天)的处理规模不能满足实际处理要求的,项目公司应按政府方要求增加设施设备的投入,提高处理能力,保证达到实际处理要求。
(2)投资估算:本项目静态总投资估算为70819.12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62563.10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4883.69万元,预备费3372.34万元。投资额最终以工程结算审计及财务决算审计确定的金额为准。
(3)运作方式:项目采用BOT(建设—运营—移交)模式实施,特许经营期拟定为10年(不含建设期;建设期以总监理工程师发布开工令之日起计,不超过18个月),自项目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后,并经政府同意确认的开始正式运营之日起计算。在项目特许经营期限内,由项目公司负责项目的投资、融资、设计、建设、改造、运营维护。项目产权属于政府,经营期满后项目公司应将项目设施、项目资产完好无偿移交给光明区政府或其指定机构。项目公司享有本项目设施的运营权及基于该运营权的收益权(包括经营性收益和政府补贴收益)。特许经营期满,项目公司将本项目所有资产无偿移交给政府或其指定机构。
(4)回报机制:本项目采用“可行性缺口补助”的回报机制,即项目公司可通过经营本项目获得发电上网、再生油脂外售获得经营收入,考虑到以上项目公司可获取的经营性收入不足以弥补其建设投入、运营成本及合理利润,因此,政府方提供“可行性缺口补助”。
六、其它补充事宜
/
PPP项目信息如下:
是否是联合体:是
牵头单位名称:深圳市朗坤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组成单位名称:深圳高速环境有限公司、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南方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采购结果确认谈判工作组成员名单:
李晗、李俊涛、汪琼、陈建文、曾亮、赵恋恋、黎荧荧、谢筱薇
主要中标条件:
1、中标价
光明环境园PPP项目每吨餐厨垃圾处理服务费单价为:(大写)人民币:叁佰捌拾叁元陆角零分每吨;(小写)RMB:383.60元/吨。
2、其他主要中标条件:
(1)项目规模:新建一座具备1000吨/天(其中餐厨垃圾930吨/天,地沟油70吨/天)处理能力的餐厨垃圾处理厂(包括1500平方米的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科普教育基地);建设具备处理大件(废旧家具)垃圾100吨/天、绿化垃圾100吨/天建筑物一处等。本项目餐厨垃圾处理设备可分两阶段投入,第一阶段:在项目正式运营时处理能力达到400吨/天(含地沟油30吨/天);第二阶段:项目运行4年后处理能力达到1000吨/天(其中餐厨垃圾930吨/天,地沟油70吨/天)。但若在项目运营后4年内,400吨/天(含地沟油30吨/天)的处理规模不能满足实际处理要求的,项目公司应按政府方要求增加设施设备的投入,提高处理能力,保证达到实际处理要求。
(2)投资估算:本项目静态总投资估算为70819.12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62563.10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4883.69万元,预备费3372.34万元。投资额最终以工程结算审计及财务决算审计确定的金额为准。
(3)运作方式:项目采用BOT(建设—运营—移交)模式实施,特许经营期拟定为10年(不含建设期;建设期以总监理工程师发布开工令之日起计,不超过18个月),自项目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后,并经政府同意确认的开始正式运营之日起计算。在项目特许经营期限内,由项目公司负责项目的投资、融资、设计、建设、改造、运营维护。项目产权属于政府,经营期满后项目公司应将项目设施、项目资产完好无偿移交给光明区政府或其指定机构。项目公司享有本项目设施的运营权及基于该运营权的收益权(包括经营性收益和政府补贴收益)。特许经营期满,项目公司将本项目所有资产无偿移交给政府或其指定机构。
(4)回报机制:本项目采用“可行性缺口补助”的回报机制,即项目公司可通过经营本项目获得发电上网、再生油脂外售获得经营收入,考虑到以上项目公司可获取的经营性收入不足以弥补其建设投入、运营成本及合理利润,因此,政府方提供“可行性缺口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