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h24-210114-00077
预算金额80万元
招标联系人-024-23377720
招标代理机构沈阳长华建设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吴婷一024-88253555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中欧班列集结中心产业园(沈阳国际陆港)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中欧班列集结中心产业园(沈阳国际陆港)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9月24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4-210114-00077
项目名称:中欧班列集结中心产业园(沈阳国际陆港)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800,000.00
最高限价(元):800,000
采购需求:查看
合同履行期限:最终成果提交时间为2025年 05 月 31 日前完成(具体时间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对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相关规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六条第(三)款“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9月06日 16时00分至2024年09月14日 00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9月24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4年09月24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投标文件在辽宁政府采购网线上提交,备份电子文件提交至沈阳市于洪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于洪区黄海路16号甲三和大厦三楼)。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 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 号)、《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函(2021)363 号)。技术咨询电话以辽宁政府采购网最新发布为准。
2、本项目根据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本要求,采取CA 锁电子报名及投标,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外,还需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U 盘存储的可加密的备份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投标无效。
3、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或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4、供应商在开标时须自行携带笔记本电脑(自备上网功能)或预留相关技术人员在自己公司解密电子文件,电子解密时间控制在0.5 小时内(如遇系统故障或大型项目除外),未携带笔记本电脑或CA 证书导致无法解密或未在规定时间完成解密的自行承担后果。
5、在投标响应过程中,如遇系统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400-128-8588;如遇
CA 办理问题请咨询所办理的CA 认证机构。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沈阳永安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  址:沈阳市于洪区黄海路37号
联系方式:024-2337772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沈阳长华建设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沈河区先农坛路12号
联系方式:024-88253555、024-88901317转816
邮箱地址:415430918@QQ.com
开户行:中信银行沈阳沈河支行
账户名称:沈阳长华建设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811290101240049430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婷一、李学峰、刘星、刘子丰、林松
电  话:024-88253555、024-88901317转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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