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高邮高新区工业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和生态安全缓冲区建设项目的招标公告
金额
306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4/07/0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gyffjsz2024070002
预算金额306万元
招标公司扬州市永高城镇化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罗彬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唯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陈刚0514-87880356
标书截止时间2024/07/15
投标截止时间2024/07/23
公告正文
[0]高邮高新区工业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和生态安全缓冲区建设项目的招标公告 | ||||||||||||||||||||||||||||||||||||||||||||||||||||||||||||||||||||||||||||||||||||||||||||||||||||||||||||||||||||||||||||||
项目编号 | GYFFJSZ2024070002 | 项目名称 | 高邮高新区工业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和生态安全缓冲区建设项目 | |||||||||||||||||||||||||||||||||||||||||||||||||||||||||||||||||||||||||||||||||||||||||||||||||||||||||||||||||||||||||||
标段编号 | GYFFJSZ2024070002002 | 标段名称 | 高邮高新区工业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和生态安全缓冲区建设项目工程监理 | |||||||||||||||||||||||||||||||||||||||||||||||||||||||||||||||||||||||||||||||||||||||||||||||||||||||||||||||||||||||||||
高邮高新区工业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和生态安全缓冲区建设项目工程监理资格预审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高邮高新区工业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和生态安全缓冲区建设项目已由高邮市行政审批局以邮行审投资发(2024)78、邮行审投资发(2024)79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扬州市永高城镇化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高邮高新区工业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和生态安全缓冲区建设项目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地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建设地点:高邮市送桥镇常集村。2.2工程规模:(1)该项目总规模1.0万m3/d,土建规模为1.0万m3/d,设备规模1.0万m3/d,工程建设内容具体包括厂区内主要构筑物:应急调节池、两级混凝沉淀池、组合式生化池、二沉池及污泥泵房、高密度沉淀池、臭氧催化氧化单元、滤布滤池及消毒池、污泥浓缩池、污泥调理池、污泥脱水机房(787.44m2)、鼓风机房及变配电间(358m2)、加药间(454.72m2)、臭氧发生间(200.64m2)、除臭系统、综合楼(1534.08m2)、进出水监测间、门卫;配套建设厂区道路、停车场、景观、绿化和围墙,并购置安装相关工艺设备和智慧平台;新建污水管道管材采用实壁PE管,进水管网总33.01km(主管27.81km,企业至监测泵井间的连接管5.2km),管径DN100-DN300(少量管段设置管沟),尾水管采用实壁PE管,长约1680m,管DN300;新建15座监测井;(2)尾水湿地净化工程,采用“生态塘+水平潜流人工湿地”的组合形式,可处理尾水规模0.7m3/d。建设内容包括:湿地尾水提升泵站1座,进水管网约320m,出水管网约1680m:生态缓冲区用地红线范围面积共13335.07m2(其中预处理生态塘约3820.25m2,水平潜流人工湿地约8750m2,其余为配套道路、绿化及围墙);并配套种植沉水挺水植物。2.3招标范围:高邮高新区工业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和生态安全缓冲区建设项目工程涉及到的所有工程监理以及缺陷责任期内的监理服务。包括:施工阶段和保修阶段的三控制、两管理、一协调和安全管理。包含但不限于以下事项:(1)投资控制;(2)工期控制;(3)质量控制;(4)信息管理;(5)合同管理;(6)安全管理;(7)组织协调;(8)质量保修期的监理工作;(9)委托人委托的其他工作;(10)以及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工程规模的调整,各种工程变更及配合竣工结算审计及竣工决算;(11)竣工资料和竣工图纸的审核工作。2.4监理服务期:同施工工期及保修期(施工工期360日历天),本工程计划开工时间以招标人开工令为准。2.5监理合同估算价:306万元。2.6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1个标段。2.7质量要求:合格。3.投标人资格要求本次招标采取资格预审方式,对申请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3.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3.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3.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6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资格;3.7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要求:人数3人,其中:主专业监理工程师人数:1人,专业要求:公路与城市道路工程或桥梁工程或交通工程或交通土建或土木工程(道路与桥梁方向)或公路施工与养护或道路交通管理工程或给水排水工程等相近或相关专业;配套专业监理工程师人数:2人,专业要求:测量工程或材料工程或土木工程或工业与民用建筑或电气工程或园林绿化等相近或相关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担任主专业监理工程师的,其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即可,无需提供学历专业;专业监理工程师及工程类其他注册执业资格人员担任主专业监理工程师的,专业认定以毕业证书所学专业为准;配套专业监理工程师专业认定以毕业证书所学专业为准。3.8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监理员的要求:5人;3.9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监工程的要求:项目总监必须经投标人任命。总监理工程师无在手工程,且项目总监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1)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2)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3.10本工程设置下列资格审查可选条件作为资格审查必要条件:投标人自2019年01月01日(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以来承担过类似工程,类似工程认定标准:投标人自2019年01月01日(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以来承担过新建或扩建或提升改建规模为0.6万吨/天及以上的污水处理厂工程监理项目;业绩应同时提供以下资料:1、依法承发包的交易结果(中标或成交)文件;2、合同;3、符合国家规定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4、其他证明资料(如以上资料不能证明相关技术指标应提供建设单位出具的履约证明材料)。依法承发包的交易结果文件包括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通知书(或备案表)和成交通知书等;依法可以不进行招标的项目,可以提供业主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出具的有关中标文件。证明资料中涉及评标的相关数据不一致的,以数额较小的为准;所投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业绩,将不予认可。类似业绩以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原件扫描件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为准。3.11其它要求:3.11.1投标人2024年4月至2024年6月3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为总监理工程师、授权委托人正常缴纳养老保险。(应提供由劳动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如当地社保管理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须提供社保管理部门的文件规定;已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明。)。3.11.2根据“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号)”的要求,增加对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措施:在资格审查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时,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资格预审申请人的资格审查结果为不合格;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推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应当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招标人确定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为中标人的,中标结果无效。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信用中国”和“信用江苏”网站予以公示。3.12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4.资格预审方法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邀请全部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5. 评标方法本工程采用评定分离法,评标标准和定标方案见资格预审公告附件。6.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6.1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7月8日至2024年7月15日;6.2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申请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资格预审公告及资格预审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7.0版本”。7.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7.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7月23日10时00分。7.2本次资格审查采用网上资格审查方式。各投标单位请于2024年7月23日10:00时前上传电子资格审查文件,电子资格审查文件应使用电子化招投标系统中资格审查文件制作专用工具软件编制、生成。并按网上电子化招投标要求通过系统上传不加密资格审查文件,未上传将不能通过资格审查。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步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9.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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