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航空计算模块
金额
48.2万元
项目地址
北京市
发布时间
2024/11/1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48.2万元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4/11/19
公告正文
主要内容
航空计算模块
公告内容:
一、项目概要
在智能控制算法开发优化阶段,需要使用航空计算模块进行某项项目内数据采集、算法验证等科研活动项目,根据项目研发内容、阶段计划与指标的要求,我单位对航空计算模块采购项目进行询价采购。
采购项目为航空计算模块,最高限价48.20万元,需能于规定时限内提供该航空计算模块及该设备的第三方环境测试报告。
二、主要内容
(一)技术指标
1.功能要求:
①必须保证所提供产品为全新、未使用过的产品;
②产品须提供产品合格证书。
2.性能指标参数要求:
(二)使用环境要求(需能提供独立的第三方测试报告)
在规定的贮存、装机和待机环境条件下,系统不应产生不可恢复的失效;在规定的调试和飞行环境条件下,系统应能正常工作,各任务剖面严禁出现结构破坏、螺钉松脱或干涉碰撞。
1.力热环境定量要求
(1)贮存温度:a)区间:-30至+50度;b)温度变化率:3℃/min;c)保温时间:4h或达到温度平衡。
图1 贮存温度环境条件
(2)装待机温度:a)区间:-30至+70度;b)温度变化率:3℃/min;c)保温时间:4h或达到温度平衡。
图2 装待机温度环境条件
(3)调试温度:a)区间:-30至+70度;b)温度变化率:3℃/min;c)保温时间:非工作态保温4h或达到温度平衡,工作态保温2h或完成性能测试。
图3 舱内设备调试温度环境条件
(4)飞行温度:a)区间:-10至+30度;b)温度变化率:3℃/min;c)保温时间:非工作态保温4h或达到温度平衡,工作态保温2h或完成性能测试。
图4 舱内设备飞行温度环境条件
(5)飞行低气压:a)舱内设备绝对压力70kPa,保压时间2h;b)载荷条件:试验时每种条件OX、OY、OZ单向加载,每种条件持续1分钟,具体条件如表所示:
表1 飞行加速环境条件
(6)飞行冲击:a)试验能力具备的条件下优先以如图冲击响应谱进行试验,有效持续时间15ms~23ms,沿着OX、OY、OZ每向各1次,试验要求为工作状态并在试验后进行性能测试;b)无法实施冲击响应谱试验条件时,可采用后峰锯齿波试验条件,20g,11ms, ±OX、±OY、±OZ每向各1次,试验要求为工作状态并在试验后进行性能测试。
图5 飞行冲击试验条件
(7)飞行振动:a)飞行振动条件为f0=71.5Hz、f1=143Hz、f2=214.5Hz、f3=286Hz,尖峰带宽为中心频率的±5%,PSD取值见下表,沿着OX、OY、OZ每个方向2h。
图6 飞行振动环境条件
(8)飞行噪声:1/3倍频程声压级谱如图9所示,具体谱形见GJB150.17A-2009,舱内设备总声压级110dB,舱外设备总声压级130dB;允许通过试验验证或设计分析评估保证。
图7 飞行噪声环境条件
(9)应急着落条件:如下表所示。允许通过试验验证或设计分析评估保证。三个方向单独加载载荷。
2.电磁环境定量要求
依据GJB 151B-2013《军用设备和分系统电磁发射和敏感度要求与测量》的规定,搭载的设备应满足表5所列电磁兼容试验项目要求。
3.电搭接及接地:系统金属构件之间以及构件、设备、附件与基本结构之间应进行电搭接设计,系统的电源负线、壳体、以及机架应与飞机结构进行接地,为电流提供稳定的低阻抗通路,并为系统提供基准电位,防止它们之间产生电磁干扰电平。电搭接和接地应符合GJB 358《军用飞机电搭接技术要求》。
4.屏蔽:对于大功率用电设备,应对其进行电磁屏蔽设计,防止其对机内人员造成电磁辐射危害和干扰其它机载设备。同时,应确保其能在飞机典型电磁环境下正常工作。可能产生电磁辐射的大功率用电设备应在具备资质的电磁兼容试验室按照GJB 151B中RE102和 RS103项目要求进行电磁兼容性试验并合格。
5.防静电设计:试验系统应控制和消除由沉积静电效应、液体流动、空气流动、废气流动、人员活动、以及其它电荷产生机理引起的静电电荷的积累,防止人员的电击危害和防止电子产品的效能降低或者损坏。试验系统内的设备必须进行静电防护搭接,静电防护搭接要求按GJB 358《军用飞机电搭接技术要求》。
6.电缆线束选择:上装设备电气连接线缆须从具备航空电缆生产资质的单位选购,所选购电缆线缆应满足HB 6524—1991标准的要求,并按照HB 6524—1991对电线和电缆进行电磁兼容性分类、标识和布线,使系统满足电磁兼容性要求。
(三)质保要求:质保期要求至少3年。
(四)交付产品清单
(五)随机交付资料
(六)样品要求:
无样品需求。
三、商务需求
(一)交货时间及地点
交货时间:采购合同正式签订后15日以内。
交货地点:用户指定地点。
(二)安装调试、使用环境等要求
1.硬件安装:中标人负责制定调试计划,在获得用户的认可后实施。内容包括对版本开发专用平台本体组装、配套部件的安装等。
2.软件安装:中标人负责预装系统正常运行所需基础软件和用户要求的系统软件、安全软件、管理软件等。
3.安装调试中所产生的一切相关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三)验收流程及标准
1. 开箱验收:货物到达用户指定交货地点后,由用户组织、中标人配合进行开箱验收,双方按照合同对交付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外观完整性、随机交付资料等进行逐一点验和检查。如果发现有与合同规定不符的,应当场向中标人提出,视情采取拒收、限期整改等方式处置,直至中标人整改效果符合合同要求,用户在开箱验收记录报告上签字认可。中标人负责承担整改过程中发生的所有费用和给用户带来的一切损失。
2. 合同验收:产品到货、中标人完成技术培训一周后,中标人可向用户申请进行合同验收。用户组织有关人员对照合同约定内容,采取资料审查、现场测试等方式对招标公告、合同参数进行验收评审,若验收评审通过,则出具合同验收合格报告作为付款的依据。
3. 验收合格后并不视为免除中标人产品责任,中标设备在约定质保期或国家强制质保期内发生质量问题仍需承担相应的赔偿、更换或修理等责任。
(四)技术培训、质保及售后服务要求
1.技术培训
(1)提供操作维护培训,需至少免费培训3名操作维护人员;
(2)上述具体培训计划(时间、地点、培训师、内容、培训对象)由中标人根据用户要求制定,经用户同意后组织实施,其费用应包括在投标价格内。
2.质保及售后服务
(1)质保期为调试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后至少3年,质保期内原厂免费保修,并提供软件免费升级服务。
(2)投标方应有常用配件库和快速服务保障能力。故障设备、器件要求15工作日内修复并返回,包含原厂工程师的现场安装服务。
(3)在设备使用寿命期内,投标方应保证买方对设备的零配件、易损件的供应,在15天内买到必需的零配件。
(4)质保期内,硬盘等存储设备出现故障,需要通过更换方式维修时,用户不退还原硬盘。供货商需要免费提供相同型号和性能的设备,并提供技术支持服务,直到满意用户为止。
(5)质保期满后,设备使用寿命期内提供免费技术支持,终身提供设备成本价格的有偿设备故障维修更换服务。每年服务费标准不高于系统或设备单价的5%,具体收费标准,待质保期满后根据系统实际情况再另行约定。
(6)质保期内提供7×24小时技术服务,售后响应时间小于24小时,一般问题须在3个工作日内解决,重大问题须在5个工作日内解决或提出用户认可的明确解决方案。如遇疫情、地震、洪水等不可抗力带来的特殊情况,中标人需给出用户认可的解决方案。
(五)专利权和保密要求
1.中标人应保证用户在使用其产品或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和设计权等相关知识产权。
2.投标人不得向第三方泄露用户的相关信息和提供的技术文件等。
3.如所投产品如具有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六)报价要求
报价单包括全部费用(包含货款、运输、安装调试、培训、验收、质保服务、保险、管理、税务等费用),不再产生其他费用。报价按照具体配置内容及要求,报出各项价格及总价。进口产品报价为出厂价、境内外运输费、保险费、外贸相关手续费用、其它税费及相关伴随费用之和。
(七)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金额的30%预付款;
2.产品合同验收通过后,支付65%的合同款;
3.验收合格满1年后,产品质量若无问题,由招标人向投标人支付5%的合同尾款。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投标人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须为非外资独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如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须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投标人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四)投标人本次投标产品中,版本开发专用平台如非投标人制造或拥有的产品,必须取得制造商的销售授权。
(五)投标产品必须是其经营范围或业务范围产品(以投标人营业执照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信息,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为准)。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投标人需满足注册资金不少于为200万元人民币(事业单位、国有企业除外)。
(八)投标人须提供近3年(截止至开标日期)不少于2个同类产品(指版本开发专用平台类)销售合同,金额不低于20万元。
五、成交供应商选择方式
项目采购询价项目按照符合采购技术要求且报价最低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若出现相同最低报价时,以技术指标优劣排序,且自主可控占比高的优先。
六、报价文件递交时间、地点及方式
(一)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9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
(二)递交方式:报价文件密封(盖章)后送(寄)至北京市海淀区厢红旗东门外1号。(务必在文件封面注明项目和单位名称)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老师
电话:13661312524
附表-评审表格
评审标准
(未经授权,严禁转载)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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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空计算模块
公告内容:
一、项目概要
在智能控制算法开发优化阶段,需要使用航空计算模块进行某项项目内数据采集、算法验证等科研活动项目,根据项目研发内容、阶段计划与指标的要求,我单位对航空计算模块采购项目进行询价采购。
采购项目为航空计算模块,最高限价48.20万元,需能于规定时限内提供该航空计算模块及该设备的第三方环境测试报告。
二、主要内容
(一)技术指标
1.功能要求:
①必须保证所提供产品为全新、未使用过的产品;
②产品须提供产品合格证书。
2.性能指标参数要求:
序号 | 分项 | 技术指标 |
1 | 航空计算模块技术参数要求 | |
1.1 | CPU | 至少2个X86架构的CPU,性能不低于至强Xeon-铂金8452Y处理器,单颗主配置如下: (1)核心数至少36个,线程数至少72; (2)性能核基础频率至少2.0GHz,性能核最大睿频频率至少3.2GHz。 |
1.2 | 主板 | 至少1个主板,接口配置要求如下: (1)至少4个≥X8 PCIe接口(用于连接数据采集卡,版本≥4.0,每个接口提供12v6pin供电,最大功率≮60W,接口对外连接方式需要满足电磁兼容性条件); (2)至少2个≥X16 PCIe接口(用于连接2块RTX4090显卡,版本≥4.0); (3)至少4个独立万兆网卡(RJ45),至少2个独立千兆网口(RJ45),用于连接上位机,操作本等; (4)至少1个SATA接口(最大支持6.0Gb/s),至少2个M.2接口(1个M-KEY,1个B-KEY); (5)至少1个USB2.0接口,用于连接同步触发装置 (6)至少2个USB 3.2 Gen1接口。 |
1.3 | 内存 | 至少128G总内存,主要配置如下: (1)频率至少4800MHz; (2)DDR代数DDR5; |
1.4 | 硬盘 | 提供SSD系统盘,主要配置如下: (1)接口M.2或SATA; (2)可用容量不低于12T。 |
1.5 | 显卡 | 至少2个性能不低于如下配置的智能加速卡: (1)单精度74 TFLOPS、RT Core不低于170 TFLOPS、AI Tensor Core不低于1177 TFLOPS; (2)显存不低于24GB GDDR6; (3)支持PCIE接口。 |
1.6 | 网卡 | (1)万兆以太网口,端口数量至少4个,类型RJ45; (2)千兆以太网口,端口数量至少2个,类型RJ45。 |
1.7 | USB 接口 | (1)至少1个USB2.0接口; (2)至少2个USB3.2接口。 |
1.8 | 机箱 | (1)机箱框架尺寸≯6U,深度≯550mm; (2)重量≯25kg。 |
1.9 | 电源 | (1)270V DC输入,功率不高于18KW; (2)插座型号:XCD39F4K1D1,对应插头型号:XCD39F4K1D1+FJC1-30,长度≮20米; (3)插头需按1配3准备。 |
1.10 | 使用环境参数 | (1)满足电磁兼容性条件及振动、保温等环境适应性条件,详见第2部分环境适应性要求; (2)需能提供具有资质的第三方环境试验报告。 |
1.11 | 其他要求 | (1)适配以上平台的USB电源线、键盘、鼠标,至少1套; (2)所有对外接口均采用航插模式,插口用一备三; (3)须提供产品合格证书; (4)必须保证所提供产品为全新、未使用过的产品。 |
(二)使用环境要求(需能提供独立的第三方测试报告)
在规定的贮存、装机和待机环境条件下,系统不应产生不可恢复的失效;在规定的调试和飞行环境条件下,系统应能正常工作,各任务剖面严禁出现结构破坏、螺钉松脱或干涉碰撞。
任务剖面 | 贮存 | 装机 | 调试 | 待机 | 飞行 | 应急着陆 |
产品状态 | 单机 | 单机 | 机载 | 机载 | 机载 | 机载 |
工作状态 | 非工作 | 非工作 | 工作 | 非工作 | 非工作/工作 | 非工作 |
气候环境 | 温湿度 | 温湿度 | 温湿度 | 温湿度 | 温度、低气压 | 温湿度 |
机械环境 | - | - | - | - | 加速度、冲击、振动、噪声 | 应急着陆加速度、冲击、振动、噪声 |
电磁环境 | - | - | 系统内 | - | 与飞机平台电磁兼容 | 与飞机平台电磁兼容 |
1.力热环境定量要求
(1)贮存温度:a)区间:-30至+50度;b)温度变化率:3℃/min;c)保温时间:4h或达到温度平衡。
图1 贮存温度环境条件
(2)装待机温度:a)区间:-30至+70度;b)温度变化率:3℃/min;c)保温时间:4h或达到温度平衡。
图2 装待机温度环境条件
(3)调试温度:a)区间:-30至+70度;b)温度变化率:3℃/min;c)保温时间:非工作态保温4h或达到温度平衡,工作态保温2h或完成性能测试。
图3 舱内设备调试温度环境条件
(4)飞行温度:a)区间:-10至+30度;b)温度变化率:3℃/min;c)保温时间:非工作态保温4h或达到温度平衡,工作态保温2h或完成性能测试。
图4 舱内设备飞行温度环境条件
(5)飞行低气压:a)舱内设备绝对压力70kPa,保压时间2h;b)载荷条件:试验时每种条件OX、OY、OZ单向加载,每种条件持续1分钟,具体条件如表所示:
表1 飞行加速环境条件
方向 | OX | OY | OZ |
条件1 | 2.0 | -4.5 | 0 |
条件2 | -1.0 | -5.5 | 0 |
条件3 | 0 | -3.0 | 1.5 |
条件4 | 0 | -3.0 | -1.5 |
条件5 | 3.0 | 2.0 | 0 |
(6)飞行冲击:a)试验能力具备的条件下优先以如图冲击响应谱进行试验,有效持续时间15ms~23ms,沿着OX、OY、OZ每向各1次,试验要求为工作状态并在试验后进行性能测试;b)无法实施冲击响应谱试验条件时,可采用后峰锯齿波试验条件,20g,11ms, ±OX、±OY、±OZ每向各1次,试验要求为工作状态并在试验后进行性能测试。
图5 飞行冲击试验条件
(7)飞行振动:a)飞行振动条件为f0=71.5Hz、f1=143Hz、f2=214.5Hz、f3=286Hz,尖峰带宽为中心频率的±5%,PSD取值见下表,沿着OX、OY、OZ每个方向2h。
参数 | W0 | N0 | N1 | N2 | N3 | |
PSD | 舱内设备 | 0.01 | 0.3 | 0.075 | 0.019 | 0.005 |
舱外设备 | 0.02 | 0.6 | 0.15 | 0.038 | 0.009 |
图6 飞行振动环境条件
(8)飞行噪声:1/3倍频程声压级谱如图9所示,具体谱形见GJB150.17A-2009,舱内设备总声压级110dB,舱外设备总声压级130dB;允许通过试验验证或设计分析评估保证。
图7 飞行噪声环境条件
(9)应急着落条件:如下表所示。允许通过试验验证或设计分析评估保证。三个方向单独加载载荷。
工况 | 载荷情况 | 备注 |
航向向前(OX) | 9.0g | |
侧向(±OZ) | 1.5g | |
垂向向下(-Y) | 4.5g |
2.电磁环境定量要求
依据GJB 151B-2013《军用设备和分系统电磁发射和敏感度要求与测量》的规定,搭载的设备应满足表5所列电磁兼容试验项目要求。
验证项目 | 试验名称 | 试验目的 |
CE102 | 10kHz~10MHz电源线传导发射 | 验证设备电源的输入线(含相、中、地线)传导发射的符合性 |
CS101 | 25kHz~150kHz电源线传导发射 | 验证分系统(设备)的交流和直流输入线传导敏感度的复合性,不包括回线 |
CS114 | 10kHz~400MHz电缆束注入传导敏感度 | 验证设备对由平台天线辐射电磁场引起电缆线感应电流的抗干扰能力 |
CS115 | 电缆束注入脉冲激励传导敏感度 | 验证设备对瞬变电流的抗扰能力 |
CS116 | 10kHz~100MHz电缆和电源线阻尼正弦瞬变传导敏感度 | 验证分系统(设备)壳体和所有互连线的抗干扰能力 |
RE102 | 10kHz~18GHz电场辐射发射 | 验证设备和分系统壳体以及所有互连电缆产生的电场辐射发射的符合性 |
RS103 | 10kHz~18GHz电场辐射敏感度 | 验证设备分系统是否能在预期电场环境下正常工作 |
3.电搭接及接地:系统金属构件之间以及构件、设备、附件与基本结构之间应进行电搭接设计,系统的电源负线、壳体、以及机架应与飞机结构进行接地,为电流提供稳定的低阻抗通路,并为系统提供基准电位,防止它们之间产生电磁干扰电平。电搭接和接地应符合GJB 358《军用飞机电搭接技术要求》。
4.屏蔽:对于大功率用电设备,应对其进行电磁屏蔽设计,防止其对机内人员造成电磁辐射危害和干扰其它机载设备。同时,应确保其能在飞机典型电磁环境下正常工作。可能产生电磁辐射的大功率用电设备应在具备资质的电磁兼容试验室按照GJB 151B中RE102和 RS103项目要求进行电磁兼容性试验并合格。
5.防静电设计:试验系统应控制和消除由沉积静电效应、液体流动、空气流动、废气流动、人员活动、以及其它电荷产生机理引起的静电电荷的积累,防止人员的电击危害和防止电子产品的效能降低或者损坏。试验系统内的设备必须进行静电防护搭接,静电防护搭接要求按GJB 358《军用飞机电搭接技术要求》。
6.电缆线束选择:上装设备电气连接线缆须从具备航空电缆生产资质的单位选购,所选购电缆线缆应满足HB 6524—1991标准的要求,并按照HB 6524—1991对电线和电缆进行电磁兼容性分类、标识和布线,使系统满足电磁兼容性要求。
(三)质保要求:质保期要求至少3年。
(四)交付产品清单
序号 | 产品 | 单位 | 数量 |
1 | 航空计算模块 | 台 | 1 |
(五)随机交付资料
序号 | 材料 | 单位 | 数量 |
1 | 产品合格证 | 套 | 1 |
2 | 用户指南/说明书 | 套 | 1 |
3 | 第三方检测报告 | 份 | 1 |
4 | 航插等其他相关配套设施 | 套 | 1 |
(六)样品要求:
无样品需求。
三、商务需求
(一)交货时间及地点
交货时间:采购合同正式签订后15日以内。
交货地点:用户指定地点。
(二)安装调试、使用环境等要求
1.硬件安装:中标人负责制定调试计划,在获得用户的认可后实施。内容包括对版本开发专用平台本体组装、配套部件的安装等。
2.软件安装:中标人负责预装系统正常运行所需基础软件和用户要求的系统软件、安全软件、管理软件等。
3.安装调试中所产生的一切相关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三)验收流程及标准
1. 开箱验收:货物到达用户指定交货地点后,由用户组织、中标人配合进行开箱验收,双方按照合同对交付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外观完整性、随机交付资料等进行逐一点验和检查。如果发现有与合同规定不符的,应当场向中标人提出,视情采取拒收、限期整改等方式处置,直至中标人整改效果符合合同要求,用户在开箱验收记录报告上签字认可。中标人负责承担整改过程中发生的所有费用和给用户带来的一切损失。
2. 合同验收:产品到货、中标人完成技术培训一周后,中标人可向用户申请进行合同验收。用户组织有关人员对照合同约定内容,采取资料审查、现场测试等方式对招标公告、合同参数进行验收评审,若验收评审通过,则出具合同验收合格报告作为付款的依据。
3. 验收合格后并不视为免除中标人产品责任,中标设备在约定质保期或国家强制质保期内发生质量问题仍需承担相应的赔偿、更换或修理等责任。
(四)技术培训、质保及售后服务要求
1.技术培训
(1)提供操作维护培训,需至少免费培训3名操作维护人员;
(2)上述具体培训计划(时间、地点、培训师、内容、培训对象)由中标人根据用户要求制定,经用户同意后组织实施,其费用应包括在投标价格内。
2.质保及售后服务
(1)质保期为调试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后至少3年,质保期内原厂免费保修,并提供软件免费升级服务。
(2)投标方应有常用配件库和快速服务保障能力。故障设备、器件要求15工作日内修复并返回,包含原厂工程师的现场安装服务。
(3)在设备使用寿命期内,投标方应保证买方对设备的零配件、易损件的供应,在15天内买到必需的零配件。
(4)质保期内,硬盘等存储设备出现故障,需要通过更换方式维修时,用户不退还原硬盘。供货商需要免费提供相同型号和性能的设备,并提供技术支持服务,直到满意用户为止。
(5)质保期满后,设备使用寿命期内提供免费技术支持,终身提供设备成本价格的有偿设备故障维修更换服务。每年服务费标准不高于系统或设备单价的5%,具体收费标准,待质保期满后根据系统实际情况再另行约定。
(6)质保期内提供7×24小时技术服务,售后响应时间小于24小时,一般问题须在3个工作日内解决,重大问题须在5个工作日内解决或提出用户认可的明确解决方案。如遇疫情、地震、洪水等不可抗力带来的特殊情况,中标人需给出用户认可的解决方案。
(五)专利权和保密要求
1.中标人应保证用户在使用其产品或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和设计权等相关知识产权。
2.投标人不得向第三方泄露用户的相关信息和提供的技术文件等。
3.如所投产品如具有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六)报价要求
报价单包括全部费用(包含货款、运输、安装调试、培训、验收、质保服务、保险、管理、税务等费用),不再产生其他费用。报价按照具体配置内容及要求,报出各项价格及总价。进口产品报价为出厂价、境内外运输费、保险费、外贸相关手续费用、其它税费及相关伴随费用之和。
(七)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金额的30%预付款;
2.产品合同验收通过后,支付65%的合同款;
3.验收合格满1年后,产品质量若无问题,由招标人向投标人支付5%的合同尾款。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投标人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须为非外资独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如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须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投标人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四)投标人本次投标产品中,版本开发专用平台如非投标人制造或拥有的产品,必须取得制造商的销售授权。
(五)投标产品必须是其经营范围或业务范围产品(以投标人营业执照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信息,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为准)。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投标人需满足注册资金不少于为200万元人民币(事业单位、国有企业除外)。
(八)投标人须提供近3年(截止至开标日期)不少于2个同类产品(指版本开发专用平台类)销售合同,金额不低于20万元。
五、成交供应商选择方式
项目采购询价项目按照符合采购技术要求且报价最低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若出现相同最低报价时,以技术指标优劣排序,且自主可控占比高的优先。
六、报价文件递交时间、地点及方式
(一)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9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
(二)递交方式:报价文件密封(盖章)后送(寄)至北京市海淀区厢红旗东门外1号。(务必在文件封面注明项目和单位名称)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老师
电话:13661312524
附表-评审表格
评审标准
项目 | 评审标准 | 备注 |
一、商务资质 | ||
投标方产品及制造商资质 | 产品应经过CCC、ISO14001:2004环境管理体系认证、ISO 9001:2008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中国节能产品认证、GB或GJB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 |
售后服务 | 提供3年质保期、产品须提供产品合格证书,提供服务承诺书; | |
盈利能力 | 企业所出具的最新年度的(2023年度)审计报告财务审计报告中利润表内“净利润”不能为负值; 若供货商为事业单位,则不计算本项得分。 | |
二、技术部分 | ||
技术参数 | 满足第二部分第(一)部分中技术指标中所有要求 | |
环境测试 | 满足第二部分第(二)部分中使用环境中所有要求,并能提供相关产品或类似产品的第三方测试报告,报告需覆盖环境要求中所有测试项目 (注:提供类似产品第三方检测报告的,还需提供合同签订15日内完成该航空计算模块第三方检测报告的承诺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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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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