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六安市特殊教育学校宣传片策划拍摄制作服务项目
金额
6.93万元
项目地址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23/10/1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hczb-20231003
预算金额6.93万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联系人汪工0564-3228239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002003004 91a3a818-ddcf-403d-a9df-381b63527d03 2023-10-14 15:00:00.0

六安市特殊教育学校宣传片策划拍摄制作服务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HCZB-20231003

二、项目名称:六安市特殊教育学校宣传片策划拍摄制作服务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一点影视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六安市裕安区解放南路恒生阳光城68栋A座1301室 

中标(成交)金额:69300.00元(陆万玖仟叁佰元整)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

项目名称:六安市特殊教育学校宣传片策划拍摄制作服务项目 

服务范围详见谈判文件 

服务要求详见谈判文件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45日历天内拍摄制作完成

服务标准合格,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符合相应的技术标准和规范要求。

评审专家名单:张静、刘革委、何良燕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照谈判文件规定的要求执行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投标单位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六安市特殊教育学校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六安市裕安区梅山南路与丰源大道交口西200米,联系电话:0564-3331553。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六安市特殊教育学校

   址:六安市裕安区梅山南路与丰源大道交口西200米

联系方式:0564-333155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六安市解放南路与南屏路交汇处奥斯汀酒店六楼

联系方式:0564-322823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汪工

电    话:0564-3228239

 

 

                                                             六安市特殊教育学校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3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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