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清洁能源产业基地综保区合园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3/10/25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清洁能源产业基地综保区合园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清洁能源产业基地综保区合园工程(项目名称)已由 扬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扬开管审备【2023】208号 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扬州恒氢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江苏汇诚投资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清洁能源产业基地综保区合园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标段名称)进行公开招标,采用 资格后审办法选择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本次资格审查?采用□不采用 网上招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扬州综合保税区,东至南城南路道路红线,南至华城西路道路红线,西至公园绿地,北至用地边界。
2.1.2建设规模: 总建筑面积约65000平方米
2.1.3项目投资估算: 约30000万元
2.1.4咨询合同估算价: 274.55万元
2.1.5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期限要求:约210日历天,具体与工程建设同步,并服从工程建设进度要求,具体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如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期延长,费用不另增加。)
2.1.6其他: /
2.2招标范围:
(1)项目策划:可行性研究报告。
(2)工程监理:工程施工阶段及保修阶段等全过程监理。
(3)项目管理:包括项目行政审批管理、合同管理、设计管理、进度管理、质量管理、成本管理、安全生产管理、资源管理、信息与知识管理、沟通管理、财务管理、房产手续办理、风险管理、收尾管理等。
(4)其他:建设工程检测(包含建设工程材料试验与检测)、桩基检测(包含试桩、工程桩及支护桩检测)、基坑监测及沉降观测(包含地下室、基坑监测,建筑物沉降观测)、水土保持(包含方案编制及验收)、消防检测(消防验收前的消防检测)、防雷检测(防雷验收前的检测)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备的资质及其等级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全过程服务咨询能力: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投标人还应满足下列条件:
(1)投标人是依法注册登记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并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投标人没有因骗取中标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2投标人拟派项目总负责人资格要求:
具备工程建设类高级及以上职称,且具有国家级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或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或一级注册造价师(土建专业)或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注册岩土工程师执业资格,并经投标人任命,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总负责人、项目管理负责人、监理组负责人(项目总监)、其他服务(含项目策划)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项目总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注册监理工程师担任项目总负责人的:必须为无在手工程。
(4)项目总负责人不得兼任各分项专业负责人。
(5)项目监理组、项目管理组人员不得同时兼任。
3.3项目咨询机构其他管理人员要求:
(1)总监理工程师:具备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专业)资格;
(2)项目管理负责人:具有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且具有注册监理工程师或一级注册建造师或一级注册造价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
(3)其他服务(含项目策划)负责人:具备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资格。
(4)本次招标为全过程咨询招标,招标范围涵盖本工程全过程施工阶段及保修阶段监理工程,本次招标对监理组的人员要求为:总监理工程师1人,要求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专业)资格;
主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专业要求:土木工程或工业与民用建筑或建筑工程或结构工程或建筑力学或工程力学或建筑设计或建筑学或城镇建设或工程管理或施工管理等相近或相关专业;
配套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专业要求:给水排水工程或供热通风与空调工程或电气工程及自动化或测量工程或岩土工程或环境工程或材料工程或机械制造及自动化或设备安装工程或电子信息工程或工程造价或工程监理等相近或相关专业;
监理员 3人。
注: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担任主专业监理工程师的,其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即可,无需提供学历专业;专业监理工程师及工程类其他注册执业资格人员担任主专业监理工程师的,专业认定以毕业证书所学专业为准;配套专业监理工程师专业认定以毕业证书所学专业为准。
监理组负责人(项目总监)无在手工程。
3.4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总负责人的业绩要求:/
3.5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其它要求:
3.7.1 投标人为授权委托人及拟派项目总负责人缴纳近3个月养老保险(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2023年7月01日至 2023年9月30日(对于新办企业,可不提供三个月养老保险,养老保险提供的起始时间以新办企业营业执照发放日期为准。)在职职工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采用网上自助查询方式的,如当地社保管理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须提供社保管理部门的文件);
3.7.2投标人没有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失信行为被招投标监管机构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等指定媒介上公示并在公示期限内;
3.7.3投标人没有被“信用中国”和“信用江苏”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根据“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 号)”的要求:①实行资格预审的,在资格审查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时,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资格预审申请人的资格审查结果为不合格;②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③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应当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招标人确定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为中标人的,中标结果无效;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信用中国”和“信用江苏”网站予以公示。
3.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4.评标办法
本工程采用综合评估法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3年10月25日至2023年10月30日;
5.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7.0版本” ;
6. 投标文件递交及其他
6.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3 年 11 月 14 日 9 时 30 分。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由投标人自行选择与交易系统对接成功的供应商产品(即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向社会公开征集发布并在响应方端提供下载的市场化“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并自行支付相应费用。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8.备注
本工程采用“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7.0 版本”进行招投标活动。投标人已完成 CA 认证、电子签章和网上注册,并通过“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7.0版本”完成网上投标登记,网上支付,招标文件下载,网上提问,答疑文件下载,最高投标限价文件下载,电子标书制作、上传,网上投标等一系列环节的操作流程。相关操作指南可在“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向导下载”。技术人员联系方式:4009980000。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扬州恒氢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汇诚投资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金山路123号 地 址:扬州市邗江北路68号
邮 编: 邮 编:
联 系 人: 联 系 人: 张琴
电 话: 电 话: 0514-80827735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2023 年 10 月 25 日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清洁能源产业基地综保区合园工程(项目名称)已由 扬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扬开管审备【2023】208号 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扬州恒氢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江苏汇诚投资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清洁能源产业基地综保区合园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标段名称)进行公开招标,采用 资格后审办法选择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本次资格审查?采用□不采用 网上招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扬州综合保税区,东至南城南路道路红线,南至华城西路道路红线,西至公园绿地,北至用地边界。
2.1.2建设规模: 总建筑面积约65000平方米
2.1.3项目投资估算: 约30000万元
2.1.4咨询合同估算价: 274.55万元
2.1.5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期限要求:约210日历天,具体与工程建设同步,并服从工程建设进度要求,具体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如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期延长,费用不另增加。)
2.1.6其他: /
2.2招标范围:
(1)项目策划:可行性研究报告。
(2)工程监理:工程施工阶段及保修阶段等全过程监理。
(3)项目管理:包括项目行政审批管理、合同管理、设计管理、进度管理、质量管理、成本管理、安全生产管理、资源管理、信息与知识管理、沟通管理、财务管理、房产手续办理、风险管理、收尾管理等。
(4)其他:建设工程检测(包含建设工程材料试验与检测)、桩基检测(包含试桩、工程桩及支护桩检测)、基坑监测及沉降观测(包含地下室、基坑监测,建筑物沉降观测)、水土保持(包含方案编制及验收)、消防检测(消防验收前的消防检测)、防雷检测(防雷验收前的检测)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备的资质及其等级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全过程服务咨询能力: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投标人还应满足下列条件:
(1)投标人是依法注册登记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并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投标人没有因骗取中标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2投标人拟派项目总负责人资格要求:
具备工程建设类高级及以上职称,且具有国家级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或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或一级注册造价师(土建专业)或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注册岩土工程师执业资格,并经投标人任命,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总负责人、项目管理负责人、监理组负责人(项目总监)、其他服务(含项目策划)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项目总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注册监理工程师担任项目总负责人的:必须为无在手工程。
(4)项目总负责人不得兼任各分项专业负责人。
(5)项目监理组、项目管理组人员不得同时兼任。
3.3项目咨询机构其他管理人员要求:
(1)总监理工程师:具备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专业)资格;
(2)项目管理负责人:具有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且具有注册监理工程师或一级注册建造师或一级注册造价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
(3)其他服务(含项目策划)负责人:具备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资格。
(4)本次招标为全过程咨询招标,招标范围涵盖本工程全过程施工阶段及保修阶段监理工程,本次招标对监理组的人员要求为:总监理工程师1人,要求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专业)资格;
主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专业要求:土木工程或工业与民用建筑或建筑工程或结构工程或建筑力学或工程力学或建筑设计或建筑学或城镇建设或工程管理或施工管理等相近或相关专业;
配套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专业要求:给水排水工程或供热通风与空调工程或电气工程及自动化或测量工程或岩土工程或环境工程或材料工程或机械制造及自动化或设备安装工程或电子信息工程或工程造价或工程监理等相近或相关专业;
监理员 3人。
注: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担任主专业监理工程师的,其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即可,无需提供学历专业;专业监理工程师及工程类其他注册执业资格人员担任主专业监理工程师的,专业认定以毕业证书所学专业为准;配套专业监理工程师专业认定以毕业证书所学专业为准。
监理组负责人(项目总监)无在手工程。
3.4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总负责人的业绩要求:/
3.5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其它要求:
3.7.1 投标人为授权委托人及拟派项目总负责人缴纳近3个月养老保险(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2023年7月01日至 2023年9月30日(对于新办企业,可不提供三个月养老保险,养老保险提供的起始时间以新办企业营业执照发放日期为准。)在职职工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采用网上自助查询方式的,如当地社保管理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须提供社保管理部门的文件);
3.7.2投标人没有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失信行为被招投标监管机构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等指定媒介上公示并在公示期限内;
3.7.3投标人没有被“信用中国”和“信用江苏”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根据“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 号)”的要求:①实行资格预审的,在资格审查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时,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资格预审申请人的资格审查结果为不合格;②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③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应当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招标人确定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为中标人的,中标结果无效;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信用中国”和“信用江苏”网站予以公示。
3.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4.评标办法
本工程采用综合评估法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3年10月25日至2023年10月30日;
5.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7.0版本” ;
6. 投标文件递交及其他
6.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3 年 11 月 14 日 9 时 30 分。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由投标人自行选择与交易系统对接成功的供应商产品(即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向社会公开征集发布并在响应方端提供下载的市场化“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并自行支付相应费用。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8.备注
本工程采用“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7.0 版本”进行招投标活动。投标人已完成 CA 认证、电子签章和网上注册,并通过“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7.0版本”完成网上投标登记,网上支付,招标文件下载,网上提问,答疑文件下载,最高投标限价文件下载,电子标书制作、上传,网上投标等一系列环节的操作流程。相关操作指南可在“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向导下载”。技术人员联系方式:4009980000。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扬州恒氢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汇诚投资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金山路123号 地 址:扬州市邗江北路68号
邮 编: 邮 编:
联 系 人: 联 系 人: 张琴
电 话: 电 话: 0514-80827735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2023 年 10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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