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浙江宁波杭甬复线三期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宁波市北仑区杭甬高速复线宁波段三期工程建设指挥部(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本项目G9221杭甬高速宁波段三期威海路至柴桥段工程110kV 江盛 1338 线/南逸 1339线电26#-电31#杆上改下工程EPC进行公开招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电子招标投标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将本次招标内容和投标人资格条件等公告如下:
2.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G9221杭甬高速宁波段三期威海路至柴桥段工程110kV 江盛 1338 线/南逸 1339线电26#-电31#杆上改下工程EPC。
2.2 建设地点:浙江省宁波市。
2.3 招标人:浙江宁波杭甬复线三期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宁波市北仑区杭甬高速复线宁波段三期工程建设指挥部。
2.4 建设单位:浙江宁波杭甬复线三期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2.5 资金来源:法人自筹。
2.6 出资比例:100%。
2.7 资金落实:已落实。
2.8 招标范围:本项目涉及1条110kV路迁改项目的勘察、设计、采购、施工及配合甲方完成本项目相关评估手续等工作内容。
线路名称如下,具体迁改范围及要求详见可行性研究报告及路由相关意见:
(1)110kV 江盛 1338 线/南逸 1339线电26#-电31#杆上改下工程;
2.9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不分标包。
2.10 计划工期(或服务期限):自项目开工日起18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自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完成。(具体开工时间以开工报告为准,完工时间最终以电力系统的停电窗口时间为准,若因政策处理、电力系统停电日期延后,则完工日期相应顺延。如遇共同认可的不可抗力原因工期顺延)。
2.11 质量要求:验收合格(符合国家相应验收规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要求:
(1)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提供有效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或登记证书;
(2)具有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行业(送电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电力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和②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和《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或具备上述①、②资质组成的联合体。
3.2投标人人员要求: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等)或电力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2)拟派施工负责人应具备一级机电工程建造师注册证书,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联合体投标的,施工负责人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拟派设计负责人应具备国家注册电气工程师或注册结构工程师或电力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联合体投标的,设计负责人须由承担设计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拟派施工负责人、拟派设计负责人不得相互兼任。
3.3投标人财务要求:无。
3.4业绩要求:
(1)投标人未组成联合体投标的,业绩须提供以下①或②,业绩要求如下:
①近五年(2019年1月1日以来,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或中标通知书发出时间为准),投标人承接过与招标项目同等电压等级及以上(110kV及以上)类似项目的施工(或工程总承包(工程总承包业绩中须至少体现投标人承担施工工作内容))和设计(或工程总承包(工程总承包业绩中须至少体现投标人承担设计工作内容));
②近五年(2019年1月1日以来,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或中标通知书发出时间为准),投标人承接过与招标项目同等电压等级及以上(110kV及以上)类似项目的工程总承包(工程总承包业绩中须至少体现投标人承担施工和设计工作内容);
业绩证明资料提供合同关键页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若提供的证明资料无法体现所承担的工作内容,可另行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或业主证明等资料。
(2)投标人由联合体组成投标的,业绩须提供以下①和②,业绩要求如下:
①近五年(2019年1月1日以来,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或中标通知书发出时间为准),承担本项目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承接过与招标项目同等电压等级及以上(110kV及以上)类似项目的施工或工程总承包(工程总承包业绩中须至少体现联合体成员承担施工工作内容);
②近五年(2019年1月1日以来,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或中标通知书发出时间为准),承担本项目设计工作的联合体成员承接过与招标项目同等电压等级及以上(110kV及以上)类似项目的设计或工程总承包(工程总承包业绩中须至少体现联合体成员承担设计工作内容);
业绩证明资料提供合同关键页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若提供的证明资料无法体现投所承担的工作内容,可另行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或业主证明等资料。
3.5信誉要求:有以下记录的,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将被否决:
(1)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拟派施工负责人、拟派设计负责人等关键岗位人员在最高法的“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上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2)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3)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严重失信企业名单”的;
(4)提供虚假材料被监察部门查实的。
3.6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由联合体牵头单位委派。联合体数量(含联合体牵头人)不超过2家。
联合体的各专业资质等级,根据联合体协议书约定的专业分工认定,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承担相应专业工作的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不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所承担的专业工作对应各自的专业资质认定。
3.7 本项目不接受分公司投标。
3.8 招标人将以资格后审的审查方式审核投标人是否具备以上资格条件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4年05月13日至2024年05月20日16:00(北京时间,下同)止。
地点:数字云采(https://www.e-yuncai.com/)。
方式:本项目实行《数字云采》(https://www.e-yuncai.com/)网上获取。
(1)项目招标文件以电子文本形式出售;潜在投标人购买标书前需要在数字云采免费注册,成功后才能正常购买(今后即可直接购买),注册程序详见网站要求,潜在投标人应通过网上购买:请登录网站https://www.e-yuncai.com/,进入“招标公告”栏查询到本项目后进行操作;
(2)标书费用的支付须采用银行转账方式。报名时除需填写必要的报名信息,还需同时上传标书费付款凭证,并致电代理公司审核,经审核通过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
请注意注册所需时间。
(3)潜在投标人只有在《数字云采》(https://www.e-yuncai.com/)网站上完成获取招标文件申请并下载了招标文件后才视作依法获取招标文件。
(4)如组成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单位负责购买招标文件。
(5)如有补充的招标文件请关注本网站,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
5.招标文件售价、购买方式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电汇或网银方式,不支持现金)。
招标有关款项汇入以下帐户:
开户银行:宁波银行科技支行
户名: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账号:31010122000005488
特别说明:1)购买招标文件时请将增值税普通发票或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开票相关信息发送到招标代理邮箱179644215@qq.com,未发送相关信息的本公司一律开具普通发票。2)标书费到账截止时间与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一致,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账,则默认标书费缴纳不成功,且投标文件将被拒收;3)通过电汇或网银形式缴纳标书费的投标人,汇款备注信息栏须注明正确的招标编号及汇款用途(例如标书费)。招标编号未注明或不规范的汇款将可能导致视为误交款,视为误交款的将视为缴纳标书费不成功,投标文件将被拒收。4)关于费用缴纳问题请直接致电代理电话(0574-88090098)。5)如组成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单位负责购买招标文件。
6.递交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年06月03日09:30。
投标文件递交要求:电子投标文件和纸质投标文件均需递交(二者缺一,其投标将被拒绝)。
接收投标文件的方式:
(1)纸质投标文件:邮寄或现场递交。
①采用邮寄方式递交纸质投标文件:邮寄送达截止时间(以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实际签收时间为准)为2024年05月31日17:00,邮寄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天童南路 666 号中基大厦 19 楼 ,收件人:胡栋,联系方式:13685859352。
②采用现场递交方式递交纸质投标文件,投标人相关人员戴口罩等将纸质投标文件递交至投标地点(宁波市鄞州区宁穿路1679号金融硅谷七号楼裙楼(实怡中心14)三楼)。
注:投标人若采用邮寄方式的,应当确保投标文件的密封包装在邮寄过程保持完好,并在邮寄包裹上注明项目名称,因邮寄造成投标文件密封破损而不符合招标文件对投标文件的密封要求、或邮寄过程中导致投标文件未按时送达的,代理机构将拒绝其投标。各投标人自行考虑邮寄在途时间,投标文件送达时间以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实际签收时间为准。
(2)电子投标文件:系统上传(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要求:
上传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上传地点:通过登录《数字云采》(https://www.e-yuncai.com/)平台进行投标文件加密上传。
操作流程详见平台首页操作手册。
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提交是否成功的判定,应以加密的投标文件(数据)是否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存在于《数字云采》服务器为标准。
标前准备:各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确保完成国网电子商务平台电子钥匙办理、未办理电子钥匙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申领电子钥匙操作流程详见平台首页下载中心的电子钥匙办理,或参考与招标文件共同发售的附件《国网新一代电子商务平台(ECP2.0)电子钥匙办理须知.pdf》)。
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或未上传成功的,纸质文件逾期寄达的或者未寄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未缴纳标书费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开标时间、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6月03日09:3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宁波市鄞州区宁穿路1679号金融硅谷七号楼裙楼(实怡中心14)三楼)进行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数字云采》(https://www.e-yuncai.com/)网上发布。
9.招标人
单位名称:浙江宁波杭甬复线三期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宁波市北仑区杭甬高速复线宁波段三期工程建设指挥部
招标人地址:宁波北仑区戚家山街道龙塘山路55号(海星孵化园A栋3楼)
联系人:徐剑静
联系方式:0574-88059771
10.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宁波市鄞州区天童南路 666 号中基大厦 19 楼
联 系 人: 梁慧强、胡栋
电 话: 0574-87425571
电子邮件: 179644215@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