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专用被装采购(第8、10包)招标公告(2024-JK01-W4092(8、10))
金额
63.93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4/09/2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24-jk01-w4092(8、10)
预算金额63.93万元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询价,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专用被装采购(第8、10包)
二、项目编号:2024-JK01-W4092(8、10)
三、项目概况:

包号

物资

名称

计量

单位

最高限价

(元)

交货

时间

交货

地点

备注

8

腰带类产品

639,342.00

一次性下达的生产任务,于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交付。分批下达的生产任务,于生产计划下达后3个月内交付。合同交货期认定,以XX  能源质量监督机构验收合格的出厂检验通过日期为准。

采购单位指定地点。

 

10

胸标臂章类产品

336,911.42

 

 

 

 

说明:

1.报价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产品和数量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2.投标报价应当包括所有物资供应、运输、调试、售后服务、备品备件等价格。

3.报价供应商应当保证所投产品为全新且未使用过的产品。

4.本次采购数量为预估数量,最终实际结算数量以实际业务发生量为准。

5.各包具体品种、数量、单价限价详见采购文件具体要求。

6.本项目报价均不得超过单价限价或最高限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七)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八)报价供应商应当为生产型企业,具备生产报价产品的关键设备。
第8包关键设备:织带机
第10包关键设备:织唛机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 2024年09月23日 至 2024年09月27日 ,每天上午 08:00 至 11:30 ,下午 14:30 至 16:30 (北京时间,日历日)
(二)申领地址: 北京市丰台区警备东路六号八区加油站对面院落办公楼南侧业务办理大厅。(地图搜索“物资采购站”)
(三)申领方式:线下申领
(四)本项目特定资质材料:线下发送。报价供应商携带材料赴报名现场,经审查合格后领取询价文件。
六、投标受理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受理开始时间:2024年10月22日 08:00
(二)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10月22日 09:00
(三)投标地点: 北京市大兴区狼垡村富安街2号蓝天双语艺术幼儿园对面(导航蓝天双语艺术幼儿园)。
(四)提交方式:由报价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报价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 2024年10月22日 09:00
(二)开标地点: 北京市大兴区狼垡村富安街2号蓝天双语艺术幼儿园对面(导航蓝天双语艺术幼儿园)。
八、样品
采购包(8 ):不需要提交样品
采购包(10 ):不需要提交样品
九、现场踏勘
采购包(8 ):不需要现场踏勘
采购包(10 ):不需要现场踏勘
十、标前答疑会
不需要标前答疑
十一、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上发布。
十二、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询价;

2.最高限价:

第8包:63.9342万元;

第10包:33.691142万元;

4.本项目第8包确定1家供应商成交;第10包确定1家供应商成交。

(三)申领询价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报价前4个月内(不含报价当月)连续3个月由报价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报价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七)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7.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每个关键设备须提供购置发票和银行付款凭证)第8包关键设备:织带机。第10包关键设备:织唛机

十一、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系人: 闫助理、王助理、杨助理

办公电话: 010-66712652

移动电话: 15321857726(闫)、18519611297(王)、17601053123(杨)

传真: 010-66712663

地址: 北京市丰台区警备东路六号八区

十二、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 王助理

办公电话: 010-66712603

移动电话: 13331013326


十三、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闫助理、王助理、杨助
联系电话:010-66712652
传 真:010-66712663
地 址:北京 北京市
十四、纪检监督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王助理
联系电话:010-66712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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