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分项名称
单位
规格型号
品牌场地
数量
单价(元)
总价(元)
备注
食堂:
(一)一楼男、女更衣间
A01
单星洗手池连感应龙头
台
450*450*200+40
怡厨
长沙
2
1800.00
3600.00
(二)一楼验收区、留样、茶水区
B01
电子秤
300KG
楚江红
江苏
480.00
960.00
B02
带双抽屉验收台柜
1200*600*810
3840.00
7680.00
B03
B04
两门留样柜(冷藏)
737*815*1980
8560.00
17120.00
B05
步进式电热水器连座
3KW/380V
裕豪
广东
2640.00
5280.00
B06
茶杯存放柜
1200*1000*200
1640.00
3280.00
(三)一楼主食库、副食库
C01
平板推车
1000*600*900
1260.00
2520.00
C02
米面架
1200*500*150
8
703.00
5624.00
C03
组合式四层存放架
1200*500*1550
20
1440.00
28800.00
(四)蔬菜加工区
DO1
洗地龙头
10M
EQUIP
上海
2980.00
5960.00
DO2
4
5760.00
DO3
双层工作台
1800*760*810+150
1920.00
D04
单星盆连台
1500*760*810+150
D05
不锈钢码墙板
块
1500*300*350
1500.00
6000.00
D06
双星盆连台
D07
大单星洗物池
1200*760*810+150
1740.00
6960.00
D08
2000*300*350
2000.00
4000.00
(五)一楼肉类加工区
E01
E02
2000*300*250
E03
1500*300*250
E04
7200.00
E05
E06
9KW/380V
3640.00
7280.00
E07
1500*500*1550
1700.00
3400.00
(六)一楼切配区
F01
F02
单星洗物池
700*760*810+150
1320.00
F03
刀具消毒柜
存放十把刀具
F04
四门高温柜
1220*760*1980
14200.00
56800.00
F05
四门低温柜
15400.00
61600.00
F06
肉丝肉片机
400#
新长征
6400.00
12800.00
F07
多功能切菜机
TW-801D
天烨
广州
33120.00
66240.00
F08
双门平台高温工作柜
1800*760*810
11520.00
46080.00
F09
1800*800*810
15360.00
F10
F11
台上两层立架
1800*400*700
1760.00
14080.00
(七)一楼备餐间
G01
单通工作柜
1800*800*810+150
4560.00
9120.00
(八)一楼烹饪间
H01
双通工作柜
36480.00
H02
3480.00
H03
烹饪区自动灭火装置
套
三瓶组
澳华安
深圳
32800.00
65600.00
H04
H05
补风式UV油网烟罩
米
由(左、右组,共四组)和(中间组,共6组)组成,左、右组尺寸为2030*1550*550,中间组尺寸为 1980*1550*550。
10120.00
202400.00
H06
三门蒸柜
910*910*1850
13760.00
27520.00
H07
四头煲仔炉
800*1000*800+450
3540.00
7080.00
H08
炉拼台
450*1200*810+450
720.00
2880.00
H09
节能双头双尾小炒炉
2200*1200*810+450
15800.00
63200.00
H10
异形拼台(定做)
H11
节能单头矮仔炉
650*760*(500+300)
5440.00
10880.00
H12
双门蒸饭柜(燃气蒸箱)
1150*910*1850
14540.00
29080.00
(九)一楼面点
J01
压面机
560*710*1230
恒联
5600.00
11200.00
J02
多功能搅拌机
30L
6200.00
12400.00
J03
码墙柜连门
1800*350*600
3240.00
12960.00
J04
和面机
7780.00
15560.00
J05
J06
四门冷藏冷冻柜
14400.00
J07
移动饼盘存放车
480*680*1800
2280.00
J08
移动式面粉车
500*500*550
6
840.00
5040.00
J09
木质案板台
1800*800*800
J10
UV烟罩连前挡板
由二组组成,每组尺寸为3000*1300*550
60720.00
J11
发酵箱
双门
3220.00
6440.00
J12
电烤箱
三层六盘
9000.00
18000.00
J13
单门燃气蒸包柜
800*910*1850
7240.00
14480.00
(十)一楼售卖区
K01
杀菌灯
盏
20w
爱斯达
佛山
672.00
1344.00
K02
K03
K04
700*700*850+60
3120.00
6240.00
K05
烫粉炉连柜座
11480.00
22960.00
K06
保温台连柜座
6080.00
12160.00
K07
电汤保温炉连柜座
K08
双缸电炸炉连柜座
佳斯特
15320.00
30640.00
K09
电饼铛
LB550
3700.00
7400.00
K10
由二组组成,每组尺寸为4500*800*550
9
91080.00
K11
电热扒炉
700*800*800+150
15600.00
31200.00
K12
不锈钢瓢台
L*350*50
7
3360.00
(十一)一楼自选区
L01
1500*800*810
4200.00
25200.00
L02
六格保温售卖台柜
2100*700*810
6120.00
36720.00
L03
灭蝇灯
240.00
L04
电保温饭(汤)台柜
1800*700*800
5880.00
35280.00
L05
布菲炉
680*460*420mm
南洋精工
浙江
12
38880.00
L06
18240.00
L07
异形单通工作柜
现场定做
27360.00
(十二)一楼洗碗间
M01
四门高身保洁柜
1100*500*1800
1
M02
双孔收残台
1700*760*810+150
2040.00
4080.00
M03
入机台
1200*760*910+150
M04
高压花洒龙头连座
5PR-2S12-H
2660.00
5320.00
M05
洗碗机排蒸汽罩
350*1000
M06
洗碗机
2550×770×1550 mm
亨泽
73600.00
147200.00
M07
出机台
1500*760*910+150
3820.00
7640.00
M08
M09
不锈钢筛筐架
1000*450*350
3
M10
双门推入式高温消毒柜
1380*780*1900
14760.00
59040.00
M11
筷子消毒车
450*600*700
M12
M13
M14
M15
拖把池连存放架
1200*500*200
1780.00
(十三)二楼备餐间
N01
N02
高温消毒柜
N03
20160.00
N04
双层送餐车
10560.00
N05
N06
单星工作柜茶叶柜
1800*800*810+1200
N07
(十四)其他配套
冷热水龙头
双温
32
552.00
17664.00
炉用摇摆水龙头
250mm
黄伟
10
192.00
不锈钢下水器连下水管
3寸
36
144.00
5184.00
整体封墙钢带卡槽
L*(500-550)
18
750.00
13500.00
5
防爆灯
个
200*150*50
FSL佛山照明
16
80.00
1280.00
不锈钢加密型复式网
(200-500)*500*50
68
不锈钢蒸饭盆
600*400*50
72
85.00
不锈钢蒸包盆
24
不锈钢份数盘连盖
1/1*120
160.00
燃气设备气源连接
配套炉灶
4800.00
(十五)排油烟系统
低噪音柜式离心风机
25"(11KW)
格利达
16400.00
22"(7.5KW)
12680.00
25360.00
10"(1.5KW)
4840.00
9680.00
风柜电机
11KW/380V
环球
7.5KW/380V
1676.00
3352.00
1.5KW/380V
680.00
1360.00
风柜支架
与风柜相配
1680.00
10080.00
悬挂式减震器
40
360.00
风柜电机启动保护器
1560.00
11
600.00
1200.00
油烟净化器(低空)
20000处理风量
科蓝
35200.00
70400.00
13
16000处理风量
28360.00
56720.00
净化器支架
与净化器相配
13440.00
17
不锈钢油烟管道
平方米
590
275.00
162250.00
21
法兰
与风管相配
50
102.00
5100.00
22
吊杆及三角码
115
132.00
15180.00
23
防火阀
与抽风风管相配
华安达
止回阀
25
调风阀
26
不锈钢百叶窗
与管道配套
1460.00
5840.00
27
不锈钢接油盆连回油管
与风机和净化器相配
12000.00
28
软接
8640.00
30
风管防漏油处理
项
(十六)送鲜风系统
15”,5.5KW/380V
9800.00
19600.00
5.5KW/380V
2560.00
与电机配套
与鲜风风机相配
减震装置
镀锌板风管
289
214.00
61846.00
对
6600.00
铝合金鲜风咀
300*200
48
96.00
4608.00
与鲜风管道相配
2920.00
14
软接头
与鲜风风管相配
15
15120.00
合计报价:人民币 贰佰伍拾捌万捌仟壹佰玖拾贰元整
2588192.00
3.1.1交货时间:合同签订之后30日内安装调试完成。
3.1.2交货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3.1.3交货方式:乙方自行运输到甲方指定地点。
3.3.1、乙方负责产品到施工地点的全部运输,包括装卸及现场搬运等。
3.3.2、乙方负责产品在施工地点的保管及安装调试,直至项目验收合格,交付使用。
3.3.3、乙方负责其派出的施工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
5.2.1、乙方提供的产品应是原装正品,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具有出厂合格证或国家鉴定合格证。
5.2.2、整体项目质保期一年。超出厂家正常保修范围的,乙方需向厂家购买;未在投标报价表中单列其费用的,视为免费提供。
5.3.1、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乙方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5.3.2、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有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如为乙方原因造成的,由乙方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甲方承担。
5.3.3、交货时所有产品必须进行验收。项目验收不合格,由乙方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乙方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甲方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6.1 乙方保证对其出售的货物享有合法的权利。
6.2 乙方保证在其出售的货物上不存在任何未曾向甲方透露的担保物权,如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等。
6.3 如甲方使用该货物构成上述侵权的,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6.4 乙方对其所销售的货物应当享有知识产权或经权利人合法授权,保证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等权利。
6.5 甲方使用乙方提供的货物对第三人构成侵权的,应当由乙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给甲方造成损害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6.6甲方委托乙方开发的产品,甲方享有知识产权,未经甲方许可不得转让任何第三人。
6.7 甲、乙双方在采购和履行合同过程中所获悉的对方属于保密的内容,双方均有保密义务。
7.1质量瑕疵的补救措施和索赔
(1)如果乙方提供的产品不符合质量标准或存在产品质量缺陷,而甲方在合同条款第9条或合同的其他条款规定的检验、安装、调试、验收和质量保证期内,根据法定质量检测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向乙方提出了索赔,乙方应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几种方式结合起来解决索赔事宜:
①乙方同意退货并将货款退还给甲方,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由乙方承担。
②根据货物的质量状况以及甲方所遭受的损失,经过甲乙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
③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七日内负责采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和设备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部分,其费用由乙方负担。同时,乙方应在约定的质量保证期基础上相应延长修补和更换件的质量保证期。
(2)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日内乙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如果乙方未能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日内或甲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按照上述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采取补救措施,甲方有权从应付货款中扣除索赔金额或者没收质量保证金,如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进一步要求乙方赔偿。
7.2 迟延交货的违约责任
(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和提供服务。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可能妨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形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迟延的事实、可能迟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迟延交货时间或延期提供服务。
(2)除本合同第20条规定情况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甲方有权从货款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每周(一周按七天计算,不足七日按一周计算)赔偿迟交货物的交货价或延期服务的服务费用的百分之零点五(0.5%)计收,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但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不超过合同价的百分之五(5%)。一旦达到误期赔偿的最高限额,甲方可以终止合同。
(3)如果乙方迟延交货,甲方有权终止全部或部分合同,并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交货物类似的货物,乙方应对购买类似货物所超出的那部分费用负责。但是,乙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11.1.合同的变更
11.1.1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甲、乙双方可就合同履行的时间、地点和方式等协商进行变更。协商一致后,双方应签订书面的补充协议。
11.1.2 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甲方有权在合同价款百分之十的范围内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服务,并就此与乙方签订补充合同,乙方不得拒绝。
11.1.3 除双方签署书面协议,并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外,本合同条件不得有任何变更。
11.2.合同中止与终止
11.2.1合同的中止
(1)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因采购计划调整,甲方可以要求中止履行,待计划确定后继续履行;
(2)合同履行过程中因投标人就采购过程或结果提起投诉的,甲方认为有必要或财政部门责令中止的,应当中止合同的履行。
11.2.2合同的终止
(1)合同因有效期限届满而终止;
(2)乙方未能依照本合同约定条件履行合同,已构成根本性违约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3)如果乙方丧失履约能力或被宣告破产,甲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而不给乙方补偿。
(4)如果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有不正当竞争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由有关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
(5)如果合同的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的履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予以相应补偿。
11.3.合同转让和分包
11.3..1 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合同转包。
11.3..2 乙方未在投标文件中说明,不得将合同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
11.3.3 根据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规定,经甲方同意,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大型企业可依法向中小企业分包。
11.4.不可抗力
11.4.1 不可抗力是指合同双方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社会事件。
11.4.2 任何一方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但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11.4.3 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三日内将事件的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事件发生后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报告。
11.5.解决争议的方法
11.5.1 合同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或与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如从协商开始后十日内仍不能解决,可以向财政部门提请调解。
11.5.2 调解不成可以按【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中规定下列方式之一提起仲裁或诉讼:
(1)向甲方所在地仲裁机构提起仲裁;
(2)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1.5.3 如仲裁或诉讼事项不影响合同其它部分的履行,则在仲裁或诉讼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或诉讼的部分外,合同的其它部分应继续执行。
11.6.法律适用
11.6.1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如合同条款与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不一致的,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修改本合同。
11.7.通知
11.7.1本合同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均应采用书面形式,传真或快递送到本合同中规定的对方的地址和办理签收手续,
11.7.2通知以送到之日或通知书中规定的生效之日起生效,两者中以较迟之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