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伦春自治旗政府采购中心受鄂伦春自治旗公安局委托,于2017年12月18日上午10:00,就鄂伦春自治旗公安局购买刑事物证保全设备项目,(项目编号:CG-2017-229)采用询价进行采购。经采购人确认,现就本次采购的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1、 采购项目名称:鄂伦春自治旗公安局购买刑事物证保全设备项目
2、 政府采购批准文件编号:鄂财购准字(电子)[2017]00274号
3、推荐中标候选人:
包号 |
名次 |
供应商(名称) |
中标金额(元)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宁波福玛特金属制品实业有限公司 |
428500.00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宁波精业保管箱有限公司 |
429700.00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宁波顺辉箱柜有限公司 |
430200.00 |
4、采购人确认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中标(成交)价格及理由:
包号 |
货物、服务和工程名称 |
数量 |
中标或成交规格型号 |
预算金额(元) |
采购人确认理由 |
购买刑事物证保全设备项目 |
上传中标人明细 |
430400.00 |
符合程序,最低价中标 |
||
供应商:宁波福玛特金属制品实业有限公司;中标金额:428500.00元。 联系人:朱达召;联系方式:13858373701 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咸祥镇咸球路178号 |
中标供应商应在本公示期发布7个工作日后由招标人向中标人发放纸质中标通知书,按规定时限和程序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5、公告时间:2017年12月18日 — 2017年12月20日
6、采购人代表名单:吴坤
投标人认为中标或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提出质疑。
采购人全称(公章):鄂伦春自治旗公安局
地址 |
鄂伦春自治旗阿里河镇 |
邮政编码 |
165450 |
联 系 人 |
吴坤 |
联系电话 |
15847035333 |
采购人全称(公章):鄂伦春自治旗公安局
2017年12月18日
鄂伦春分项报价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