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S356仪扬河大桥和胥浦河桥护栏、环境安全隐患整治专项工程招标公告
金额
320.33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3/09/1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320.33万元
招标公司扬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招标联系人张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扬州筑苑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谢工0514-87116778
标书截止时间2023/09/25
投标截止时间2023/10/12
公告正文
S356仪扬河大桥和胥浦河桥护栏、环境安全隐患整治专项工程
S356HL-2023-SG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S356仪扬河大桥和胥浦河桥护栏、环境安全隐患整治专项工程 已由扬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以扬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关于印发2023 年S356 仪扬河大桥和胥浦河桥护栏、环境安全隐患整治专项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会议纪要的通知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扬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以扬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关于印发 2023 年S356 仪扬河大桥和胥浦河桥护栏、环境安全隐患整治专项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会议纪要的通知批准,项目业主 为扬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省级专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扬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1项目概况
2022 年 2 月,交通运输部、公安部联合印发《公路安全设施和交通秩序管理精细化提升行动方案》。2023 年 4 月,江苏省交通运输厅、江苏省公安厅联合印发《江苏省公路安全设施和交通秩序管理精细化提升行动实施方案》,重申“对大型货车比例高、交通流量大的急弯陡坡、重点桥隧特别是独柱墩桥梁等路段进一步加强安全保障。针对普通公路桥梁路段,重点完善路侧护栏与桥梁护栏的有效衔接”。2023 年 5 月,扬州市交通运输发布《农村公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百日攻坚”行动方案》,提出“全面排查排查、完善市域范围内农村地区国省道、农村公路的安全基础设施;综合整治农村地区公路超限超载、占道经营和私自搭接道口等违法行为”,“持续提升农村地区公路交通基础设施安全防护能力,强化路警联合执法,消除重大安全风险隐患,坚决遏制农村地区较大及以上公路交通事故的发生,全市农村地区公路交通本质安全水平显著提升”。 2023 年 8 月,扬州市生态环境局发函《关于通报省道 S356 部分重点桥梁环境安全隐患的函》,通报 356 省道仪征段仪扬河桥和胥浦河桥桥面排水直接排入桥下水体,356 省道穿越扬州化学工业园,道路上运输危化品较多,一旦在上述两座桥上发生危化品车辆事故,危化品流入水体会造成较大的环境影响,并会对长江水质造成威胁,环境安全隐患较大。建议尽快完善该两处桥梁段桥面排水导流系统和应急池的建设。
针对上述要求,扬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立即组织开展该路段护栏、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存在的主要安全隐患有:1、仪扬河桥引道东侧为高路堤、西侧为高挡墙,护栏高度及防护能力不足。2、仪扬河桥桥梁混凝土护栏高度不足。引桥中分带护栏高度和防护能力不足。3、仪扬河桥河胥浦河桥桥面排水直排通江河道,如发生危化品车辆事故,存在污染长江水体的环境安全隐患风险。4、桥下空间被非法占用,存在违章建筑,环境脏乱差。
2.1.2整治方案为:
2.1.2.1、桥梁护栏改造
(1)引桥中分带护栏,拆除现状护栏,设置 Gr-SAm-1.5B2 型护栏,通过化学锚栓将 SAm 级护栏与护栏底座锚固结合。(2)桥侧混凝土护栏改造,拆除上部钢构件后,凿除顶部砼并露出横向钢筋,理论凿除高度 16cm,在原护栏的凿除面涂刷界面剂,加高至总高度达到 1000mm。
2.1.2.2、引道段路侧防护改造
(1)东侧(小桩号侧)拆除现状护栏,设置 Gr-SB-2E 型护栏。
(2)西侧(大桩号侧),现浇挡墙段拆除现状护栏,设置 Gr-SB-2B 型护栏。安装法兰盘,用化学锚栓固定,注意横断面设置位置要求护栏波形梁板波面与现状路面边缘齐平。加筋板挡墙段压顶标高与沥青混凝土路面标高存在高差路段,压顶设计标高与路面标高高差为 h,压顶设计标高比现状沥青路面标高高 15cm,加高混凝土压顶与现状压顶间用植筋连接。拆除现状护栏,对挡墙顶面凿毛后,钻孔植筋,外侧植入深度 16cm,内侧植入深度 24cm(纵向布置间距 15cm),放置两排 4 根通长钢筋,并进行绑扎,支模浇筑 C30 混凝土至挡墙标高比路面标高高 15cm,待混凝土达到设计强度后安装法兰盘、立柱、加劲板,用化学锚栓固定。
2.1.2.3、桥面径流收集系统
(1)仪扬河大桥
大桥东侧:增设DN200UPVC纵向排水管收集桥面径流,收集主桥第 4 跨、第 5 跨、第 6 跨及第 7 跨(1/2跨)桥面径流,于第 4 跨东侧桥墩落地,接入桥下应急沉淀池。其中,第 4 跨跨越堤顶路(泗源街);应急沉淀池内径 7.3 米×4.1 米、容积 68.8m3,出水采用采用 DN300HDPE 排水管接入北侧河塘。
大桥西侧:增设DN200UPVC纵向排水管收集桥面径流,收集主桥第 7 跨(1/2 跨)、第 8 跨、第 9 跨、第 10 跨桥面径流,于第 10 跨西侧桥墩落地,接入应急沉淀池。其中,第 9 跨、第 10 跨跨越堤顶路(渡江路);应急沉淀池内径 7.3 米×4.1 米、容积 68.8m3,出水采用 DN300HDPE 排水管接入辅道北侧排水系统。
(2)胥浦河桥
增设DN200UPVC纵向排水管收集桥面径流,于东侧桥台落地,下穿堤顶路后接入东侧应急沉淀池。应急沉淀池利用东侧现状边沟开挖、浇筑(不新增用地),内径 7.3 米×2.5米、容积 44.7m3,路南、北两侧各 1 个,出水接入现状公路边沟。
桥下空间整治,对违章建筑进行拆除,对于堆放废品行为,劝搬离。地面整修,堆土丘,种植细叶麦冬、八角金盘常青绿灌木,桥下空间用隔离栅进行封闭,避免人车进入该段范围内。泗源街西侧隔离栅围挡至现状围墙,对现状围墙进行封闭、粉刷。
2.2工期和缺陷责任期
工期:60日历天,计划开工2023年10月17日-2023年12月15日。具体开工时间以监理通知为准。
(2)缺陷责任期为12个月(交(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2.3质量要求:交工合格,竣工合格。
2.4最高投标限价:320.33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次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要求为:
(1)资质要求:
投标人必须是独立的企业法人,持有效营业执照;具有有效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桥梁养护甲级资质,并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财务要求:按照《江苏省交通运输项目投标企业财务能力评价指标》的规定,投标人的财务能力综合评价值不小于60分。投标人注意在网上预约时必须将财务信息填全,否则由于财务数据不全,招标人有权拒绝其投标。
(3)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以来至少承担过一项合同金额230万元及以上的桥梁修复养护或者桥梁专项养护项目的施工。(以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自动生成投标报表表4中竣工时间、项目简介等信息为准。)
(4)信誉要求:投标人在最近一次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江苏交通运输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信用等级评价为C级及以上级别。
(5)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要求:
拟投入项目经理必须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自2020年1月1日以来至少承担过一项合同金额230万元及以上的桥梁修复养护或者桥梁专项养护施工项目的施工的项目经理(含项目副经理)或项目总工。(以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自动生成投标报表表4中竣工时间、项目简介等信息为准。)
拟投入项目总工必须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自2020年1月1日以来至少承担过一项合同金额230万元及以上的桥梁修复养护或者桥梁专项养护施工项目施工的项目经理(含项目副经理)或项目总工。(以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自动生成投标报表表4中竣工时间、项目简介等信息为准。)
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均需具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必须为投标单位自有职工,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本月或者上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如有缓缴的提供相关政策依据及缓缴前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原件扫描件材料(需盖有社保机构章,社保机构网站打印的盖有社保机构电子章的证明视为原件)须附在投标文件中。
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应无在岗项目,有无在岗项目,按照下列原则认定:
①在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投标人拟投入的主要人员已在其他项目中作为主要人员任职,包括在已发出中标通知书或者签定合约的其他项目中作为主要人员的,应当视为有在岗项目;
②未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但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了拟投入本项目中的主要人员在中标后可以从其他项目撤离的书面承诺和项目业主提供的书面证明,视为无在岗项目;
③投标人拟投入的主要人员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虽然项目尚未交工但符合下列情形之一、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旦中标可以从其他项目上撤离的书面承诺和项目业主提供的书面证明,视为无在岗项目:
1)工程已经完工,经项目质量监督机构核验合格,主要人员基本完成职责,非投标人原因尚未进行交工验收的;
2)工程中标后半年内非中标人原因无法开工或停工半年以上无法复工等情况。
(6)其他要求:
拟投入本项目的专职安全员应具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拟投入本项目的专职安全员必须为投标单位自有职工,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本月或者上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如有缓缴的提供相关政策依据及缓缴前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原件扫描件材料须附在投标文件中。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5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之前,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6投标人无拖欠农民工工资历史。且中标后,中标人有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被媒体曝光等现象发生,取消中标资格并纳入诚信系统。
3.7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全流程电子招投标,请投标人在规定解密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解密,超过规定解密时间未解密的投标文件,其投标无效。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49.77.204.17:15194/OP/login.aspx )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
4.2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CA数字证书登陆“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及参考资料(如有)的提供方式:电子交易平台免费下载。
4.3联合体投标的,有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工作。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5.2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扬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地址:扬州市史可法路50号
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0514-87614932
招标代理:扬州筑苑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润扬北路19号
联系人:谢工
电话:0514-87116778
工作QQ:489335684
8.其他
8.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符合预约条件的单位均可预约参加。不接受联合体。评标办法采用“技术评分最低价法”。
8.2本次预约采用网上预约,获取招标文件时间为 2023 年9月15日 17:30 至 2023 年9月25日 17:30 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 年10月12日上午 9:30 时整。
具体预约程序为:
a、拟预约单位仔细阅读网上公布的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和预约条件。
b、投标人应进入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站,(http://218.2.208.148:9092/OP/Login.aspx)网站,经 CA 登录后进行网上预约操作。
c、未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注册建立信用档案,方法见登录区的说明或者向所在地交通运输部门招标监督机构(本省单位)或者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建设管理处(外省单位) 咨询。
d、投标人需要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或更新的内容,请在投标文件递交之前完成备案或更新。根据苏交建[2015]25号文的规定,投标人企业备案信息需要公示,公示日期为 5 个工作日,投标人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招标人不会因为投标人资料更新而推迟开标时间。
e、预约结果以网上预约为准,无需进行电话确认。
f、网上预约时在联系人信息中请务必留上手机号码、传真电话,以便联系。
8.3网上成功预约后请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8.4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投标人如需现场踏勘可自行踏勘,招标人将给予必要的协助。招标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对招标文件如有疑问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 16 天前提出,招标人将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15 天前统一书面澄清。
8.5本项目为电子招投标,采用不见面开标形式。投标人不需要提交纸质版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 年10月12日上午 9:30时整。招标人定于上述投标文件上传截止的同一时间在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公开开标。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为投标文件解密开始时间,投标人应在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内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均须采用电子签章。
8.6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因投标人自身问题造成的投标文件上传或解密失败或未按时解密,招标人概不负责。
8.7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前使用企业 CA 锁自行登录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49.77.204.17:15194/OP/login.aspx),在招投标文件管理中的查看补遗文件处及时下载招标补遗书,招标人不另行通知。投标人未留意该补遗书通知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8.8在使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过程中遇到任何技术问题,可直接致电江苏百盛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维护单位)进行咨询,咨询电话 025-85902430。
2023年 9 月15日
S356HL-2023-SG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S356仪扬河大桥和胥浦河桥护栏、环境安全隐患整治专项工程 已由扬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以扬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关于印发2023 年S356 仪扬河大桥和胥浦河桥护栏、环境安全隐患整治专项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会议纪要的通知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扬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以扬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关于印发 2023 年S356 仪扬河大桥和胥浦河桥护栏、环境安全隐患整治专项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会议纪要的通知批准,项目业主 为扬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省级专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扬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1项目概况
2022 年 2 月,交通运输部、公安部联合印发《公路安全设施和交通秩序管理精细化提升行动方案》。2023 年 4 月,江苏省交通运输厅、江苏省公安厅联合印发《江苏省公路安全设施和交通秩序管理精细化提升行动实施方案》,重申“对大型货车比例高、交通流量大的急弯陡坡、重点桥隧特别是独柱墩桥梁等路段进一步加强安全保障。针对普通公路桥梁路段,重点完善路侧护栏与桥梁护栏的有效衔接”。2023 年 5 月,扬州市交通运输发布《农村公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百日攻坚”行动方案》,提出“全面排查排查、完善市域范围内农村地区国省道、农村公路的安全基础设施;综合整治农村地区公路超限超载、占道经营和私自搭接道口等违法行为”,“持续提升农村地区公路交通基础设施安全防护能力,强化路警联合执法,消除重大安全风险隐患,坚决遏制农村地区较大及以上公路交通事故的发生,全市农村地区公路交通本质安全水平显著提升”。 2023 年 8 月,扬州市生态环境局发函《关于通报省道 S356 部分重点桥梁环境安全隐患的函》,通报 356 省道仪征段仪扬河桥和胥浦河桥桥面排水直接排入桥下水体,356 省道穿越扬州化学工业园,道路上运输危化品较多,一旦在上述两座桥上发生危化品车辆事故,危化品流入水体会造成较大的环境影响,并会对长江水质造成威胁,环境安全隐患较大。建议尽快完善该两处桥梁段桥面排水导流系统和应急池的建设。
针对上述要求,扬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立即组织开展该路段护栏、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存在的主要安全隐患有:1、仪扬河桥引道东侧为高路堤、西侧为高挡墙,护栏高度及防护能力不足。2、仪扬河桥桥梁混凝土护栏高度不足。引桥中分带护栏高度和防护能力不足。3、仪扬河桥河胥浦河桥桥面排水直排通江河道,如发生危化品车辆事故,存在污染长江水体的环境安全隐患风险。4、桥下空间被非法占用,存在违章建筑,环境脏乱差。
2.1.2整治方案为:
2.1.2.1、桥梁护栏改造
(1)引桥中分带护栏,拆除现状护栏,设置 Gr-SAm-1.5B2 型护栏,通过化学锚栓将 SAm 级护栏与护栏底座锚固结合。(2)桥侧混凝土护栏改造,拆除上部钢构件后,凿除顶部砼并露出横向钢筋,理论凿除高度 16cm,在原护栏的凿除面涂刷界面剂,加高至总高度达到 1000mm。
2.1.2.2、引道段路侧防护改造
(1)东侧(小桩号侧)拆除现状护栏,设置 Gr-SB-2E 型护栏。
(2)西侧(大桩号侧),现浇挡墙段拆除现状护栏,设置 Gr-SB-2B 型护栏。安装法兰盘,用化学锚栓固定,注意横断面设置位置要求护栏波形梁板波面与现状路面边缘齐平。加筋板挡墙段压顶标高与沥青混凝土路面标高存在高差路段,压顶设计标高与路面标高高差为 h,压顶设计标高比现状沥青路面标高高 15cm,加高混凝土压顶与现状压顶间用植筋连接。拆除现状护栏,对挡墙顶面凿毛后,钻孔植筋,外侧植入深度 16cm,内侧植入深度 24cm(纵向布置间距 15cm),放置两排 4 根通长钢筋,并进行绑扎,支模浇筑 C30 混凝土至挡墙标高比路面标高高 15cm,待混凝土达到设计强度后安装法兰盘、立柱、加劲板,用化学锚栓固定。
2.1.2.3、桥面径流收集系统
(1)仪扬河大桥
大桥东侧:增设DN200UPVC纵向排水管收集桥面径流,收集主桥第 4 跨、第 5 跨、第 6 跨及第 7 跨(1/2跨)桥面径流,于第 4 跨东侧桥墩落地,接入桥下应急沉淀池。其中,第 4 跨跨越堤顶路(泗源街);应急沉淀池内径 7.3 米×4.1 米、容积 68.8m3,出水采用采用 DN300HDPE 排水管接入北侧河塘。
大桥西侧:增设DN200UPVC纵向排水管收集桥面径流,收集主桥第 7 跨(1/2 跨)、第 8 跨、第 9 跨、第 10 跨桥面径流,于第 10 跨西侧桥墩落地,接入应急沉淀池。其中,第 9 跨、第 10 跨跨越堤顶路(渡江路);应急沉淀池内径 7.3 米×4.1 米、容积 68.8m3,出水采用 DN300HDPE 排水管接入辅道北侧排水系统。
(2)胥浦河桥
增设DN200UPVC纵向排水管收集桥面径流,于东侧桥台落地,下穿堤顶路后接入东侧应急沉淀池。应急沉淀池利用东侧现状边沟开挖、浇筑(不新增用地),内径 7.3 米×2.5米、容积 44.7m3,路南、北两侧各 1 个,出水接入现状公路边沟。
桥下空间整治,对违章建筑进行拆除,对于堆放废品行为,劝搬离。地面整修,堆土丘,种植细叶麦冬、八角金盘常青绿灌木,桥下空间用隔离栅进行封闭,避免人车进入该段范围内。泗源街西侧隔离栅围挡至现状围墙,对现状围墙进行封闭、粉刷。
2.2工期和缺陷责任期
工期:60日历天,计划开工2023年10月17日-2023年12月15日。具体开工时间以监理通知为准。
(2)缺陷责任期为12个月(交(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2.3质量要求:交工合格,竣工合格。
2.4最高投标限价:320.33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次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要求为:
(1)资质要求:
投标人必须是独立的企业法人,持有效营业执照;具有有效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桥梁养护甲级资质,并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财务要求:按照《江苏省交通运输项目投标企业财务能力评价指标》的规定,投标人的财务能力综合评价值不小于60分。投标人注意在网上预约时必须将财务信息填全,否则由于财务数据不全,招标人有权拒绝其投标。
(3)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以来至少承担过一项合同金额230万元及以上的桥梁修复养护或者桥梁专项养护项目的施工。(以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自动生成投标报表表4中竣工时间、项目简介等信息为准。)
(4)信誉要求:投标人在最近一次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江苏交通运输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信用等级评价为C级及以上级别。
(5)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要求:
拟投入项目经理必须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自2020年1月1日以来至少承担过一项合同金额230万元及以上的桥梁修复养护或者桥梁专项养护施工项目的施工的项目经理(含项目副经理)或项目总工。(以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自动生成投标报表表4中竣工时间、项目简介等信息为准。)
拟投入项目总工必须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自2020年1月1日以来至少承担过一项合同金额230万元及以上的桥梁修复养护或者桥梁专项养护施工项目施工的项目经理(含项目副经理)或项目总工。(以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自动生成投标报表表4中竣工时间、项目简介等信息为准。)
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均需具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必须为投标单位自有职工,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本月或者上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如有缓缴的提供相关政策依据及缓缴前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原件扫描件材料(需盖有社保机构章,社保机构网站打印的盖有社保机构电子章的证明视为原件)须附在投标文件中。
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应无在岗项目,有无在岗项目,按照下列原则认定:
①在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投标人拟投入的主要人员已在其他项目中作为主要人员任职,包括在已发出中标通知书或者签定合约的其他项目中作为主要人员的,应当视为有在岗项目;
②未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但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了拟投入本项目中的主要人员在中标后可以从其他项目撤离的书面承诺和项目业主提供的书面证明,视为无在岗项目;
③投标人拟投入的主要人员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虽然项目尚未交工但符合下列情形之一、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旦中标可以从其他项目上撤离的书面承诺和项目业主提供的书面证明,视为无在岗项目:
1)工程已经完工,经项目质量监督机构核验合格,主要人员基本完成职责,非投标人原因尚未进行交工验收的;
2)工程中标后半年内非中标人原因无法开工或停工半年以上无法复工等情况。
(6)其他要求:
拟投入本项目的专职安全员应具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拟投入本项目的专职安全员必须为投标单位自有职工,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本月或者上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如有缓缴的提供相关政策依据及缓缴前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原件扫描件材料须附在投标文件中。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5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之前,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6投标人无拖欠农民工工资历史。且中标后,中标人有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被媒体曝光等现象发生,取消中标资格并纳入诚信系统。
3.7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全流程电子招投标,请投标人在规定解密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解密,超过规定解密时间未解密的投标文件,其投标无效。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49.77.204.17:15194/OP/login.aspx )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
4.2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CA数字证书登陆“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及参考资料(如有)的提供方式:电子交易平台免费下载。
4.3联合体投标的,有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工作。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5.2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扬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地址:扬州市史可法路50号
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0514-87614932
招标代理:扬州筑苑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润扬北路19号
联系人:谢工
电话:0514-87116778
工作QQ:489335684
8.其他
8.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符合预约条件的单位均可预约参加。不接受联合体。评标办法采用“技术评分最低价法”。
8.2本次预约采用网上预约,获取招标文件时间为 2023 年9月15日 17:30 至 2023 年9月25日 17:30 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 年10月12日上午 9:30 时整。
具体预约程序为:
a、拟预约单位仔细阅读网上公布的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和预约条件。
b、投标人应进入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站,(http://218.2.208.148:9092/OP/Login.aspx)网站,经 CA 登录后进行网上预约操作。
c、未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注册建立信用档案,方法见登录区的说明或者向所在地交通运输部门招标监督机构(本省单位)或者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建设管理处(外省单位) 咨询。
d、投标人需要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或更新的内容,请在投标文件递交之前完成备案或更新。根据苏交建[2015]25号文的规定,投标人企业备案信息需要公示,公示日期为 5 个工作日,投标人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招标人不会因为投标人资料更新而推迟开标时间。
e、预约结果以网上预约为准,无需进行电话确认。
f、网上预约时在联系人信息中请务必留上手机号码、传真电话,以便联系。
8.3网上成功预约后请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8.4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投标人如需现场踏勘可自行踏勘,招标人将给予必要的协助。招标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对招标文件如有疑问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 16 天前提出,招标人将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15 天前统一书面澄清。
8.5本项目为电子招投标,采用不见面开标形式。投标人不需要提交纸质版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 年10月12日上午 9:30时整。招标人定于上述投标文件上传截止的同一时间在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公开开标。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为投标文件解密开始时间,投标人应在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内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均须采用电子签章。
8.6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因投标人自身问题造成的投标文件上传或解密失败或未按时解密,招标人概不负责。
8.7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前使用企业 CA 锁自行登录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49.77.204.17:15194/OP/login.aspx),在招投标文件管理中的查看补遗文件处及时下载招标补遗书,招标人不另行通知。投标人未留意该补遗书通知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8.8在使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过程中遇到任何技术问题,可直接致电江苏百盛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维护单位)进行咨询,咨询电话 025-85902430。
2023年 9 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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