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昆明主城区道路临时停车泊位特许经营权出让项目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金额
100271.5万元
项目地址
云南省
发布时间
2023/10/3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100271.5万元
招标联系人黄老师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技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杨敏13759403729
标书截止时间2023/11/07
投标截止时间2023/11/21
公告正文
昆明主城区道路临时停车泊位特许经营权出让项目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招标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 昆明主城区道路临时停车泊位特许经营权出让项目b3d7a0ac-ce6b-4c23-8dda-34298841c0a5
资金来源: 国资 % 自筹 100.0% 贷款 % 外资 % b3d7a0ac-ce6b-4c23-8dda-34298841c0a5
建设规模: 特许经营范围为昆明主城区人民政府(管委会)管理的13145个道路临时停车泊位。b3d7a0ac-ce6b-4c23-8dda-34298841c0a5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 其它 工程类型: 其他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网上获取 交易地点: 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公告性质: 正常公告 是否对外发布: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2023-10-31 18:30 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昆明市政务服务管理局(0871-63121371)
备注: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 昆明市交通运输局 经办人: 黄老师、熊老师
办公电话: 18313916528
招标代理机构: 云南技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经办人: 杨敏
办公电话: 15798822802(固定电话) 移动电话: 13759403729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编号: ZH530100202300326001001
标段名称: 昆明主城区道路临时停车泊位特许经营权出让项目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2023-11-07 17:30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3-11-21 09:30
开标地点: 昆明开标室7
开标方式: 网上智能开标
标段合同估算价: 100271.5 万元
本次招标内容: 特许经营范围为昆明主城区人民政府(管委会)管理的13145个道路临时停车泊位。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要求: 投标人须是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实体或其它组织,也可以是由企业法人实体或其它组织组成的联合体。若采用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单位不超过2家。联合体成员应当向招标人提交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须明确联合体牵头人,载明联合体各方应承担的工作、义务及出资比例等,联合体各成员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资质要求: 3.1主体资格
3.1.1投标人须是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实体或其它组织,也可以是由企业法人实体或其它组织组成的联合体。若采用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单位不超过2家。联合体成员应当向招标人提交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须明确联合体牵头人,载明联合体各方应承担的工作、义务及出资比例等,联合体各成员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1.2若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与,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3.1.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项目负责人资格: 本项目无要求
业绩要求: 3.2业绩要求
投标人(若为联合体,联合体业绩可累加)近五年(2018年至今)至少具有1个停车泊位运营管理业绩。
注:业绩证明材料为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书(投资协议或特许经营协议)或其他有效证明材料等。
其他: 3.3财务要求
投标人(若为联合体,则为联合体牵头人)应提供近3年(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2020年1月1日后注册成立的公司,自成立之日起)经具有法定资格的中介机构审计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及审计附件(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
注:成立不满3年的,从成立之日起提供;成立不满1年的根据实际情况提供财务报表。
3.4商业信誉
投标人(若为联合体,则为联合体各方)商业信誉良好,在经济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近三年内财务会计资料无虚假记载、银行和税务信用评价系统或企业信用系统中无不良记录。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近3年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犯罪档案的记录(提供承诺书或声明函)。
是否缴纳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银行转账,保函,保证保险
投标保证金金额: 40 万元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2023-11-21 09:30

附件信息
附件:
序号 文件名 创建时间


温馨提示:
1、招标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2、投标人办理以下手续后方可投标,有关服务指南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1)企业需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注册;
(2)办理企业机构数字证书和法定代表人、造价师(如有商务标)的个人数字证书;
(3)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需携带用于加密的数字证书在开标会上进行解密。
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在公告规定时间,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登录【我要投标】,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 4、缴纳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保证金账户,通过企业基本账户(须与企业进行注册时填报的账户信息一致)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在转账完成后,使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系统,进入“确认投标保证金”菜单,查看保证金缴纳情况并进行确认,最后打印保证金缴纳回执。上述操作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全部完成,请投标人充分考虑转账到款的延时,提早缴纳,以免耽误投标工作。
5、递交投标文件。
(1)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企业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我要投标】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见平台中系统帮助;
(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签名确认的,视为未递交;
6、重新招标(重新公告)的工程,需要重新递交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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