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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软件工程职业学院学校防水维修工程项目施工阶段跟踪审计及竣工结算审计竞价结果成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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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地址
湖北省
发布时间
2022/03/16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武汉软件工程职业学院学校防水维修工程项目施工阶段跟踪审计及竣工结算审计竞价结果成交公告
武汉软件工程职业学院 学校防水维修工程项目施工阶段跟踪审计及竣工结算审计竞价结果成交公告
发布时间2022-03-16
项目编号: | JJ202111095846 | 项目名称: | 学校防水维修工程项目施工阶段跟踪审计及竣工结算审计 |
采购品目: | 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 项目预算(元): | 50,000.00 |
采购单位名称: | 武汉软件工程职业学院 | 采购单位地址: | 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光谷大道117号 |
采购单位联系人: | 李冰 | 采购单位联系电话: | 18371798889 |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 否 | 计划明细编号: | J21075989-5437-0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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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需求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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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交供应商名称: | 武汉昊天信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供应商地址: | 洪山区徐东路7号龙潭SOMO15F层B15F01-B15F02 |
供应商联系人: | 李觉 | 联系人手机号: | 13508698060 |
成交报价: | 折扣 36.00% | 供应商报价方式: | 按收费标准报价 |
竞价结果排序:
竞价排名 | 供应商名称 | 响应折扣 | 成交状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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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名 | 武汉昊天信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36% | 中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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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1、若报价相同,则系统默认先报价的供应商为中标供应商
2、上述折扣均以《湖北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为基准
武汉软件工程职业学院文件
武软工职〔2021〕2号
关于印发《武汉软件工程职业学院武汉市
广播电视大学建设工程项目全过程
跟踪宙计实施办法》的通知
各学院、各部门:
《武汉软件工程职业学院、武汉市广播电视大学建设工程项
目全过程跟踪审计实施办法》已经学校研究同意,请遵照执行。
灯下 院
H
-1一
武汉软件工程职业学院 武汉市广播电视大学
建设工程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实施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基本建设资金管理,有效控制并真实反映
工程造价,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努力降低工程建设成本、提
高建设资金使用效益、维护学校合法经济利益、促进干部队伍廉政
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
的规定》和教育部第 17 号令《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定》等相关
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建设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是指学校审计部
门依据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规范,对建设工程项目从立项
到竣工结算的全过程进行的咨询、鉴证和监督活动。
第三条 建设工程项目包括基建工程项目和修缮工程项目,单项
建设工程项目符合以下情形之一者将实行全过程跟踪审计,并按本
办法具体执行:
(一)工程造价大于等于 400 万元的基建工程,包括新建、改
建和扩建工程;
(二)工程造价大于等于 100 万元的修缮工程;
(三)工程造价未达到以上标准,但学校和审计部门认为确有
必要进行全过程跟踪审计的项目。
第四条 全过程跟踪审计由学校审计部门组织实施,采用内部审
计与社会审计相结合的方式,具体工作委托招标入围的社会审计机
构承担。
第二章 工作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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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条 学校审计部门主要职责:
(一)负责跟踪审计工作的组织协调,处理审计过程中遇到的
问题,遇到重大审计问题,向分管领导汇报;
(二)做好社会审计机构的委托、管理和监督工作,对社会审
计机构的咨询意见进行审查和确认;
(三)成立项目审计组,审核并批准社会审计机构编制的跟踪
审计具体实施方案,对审计机构提供的咨询意见进行审核和确认;
(四)定期参加有关工程项目建设工作会议,及时了解工程进
度、设计变更、工程洽商等与造价相关的信息;
(五)查验工程变更及现场签证情况,参与工程验收;
(六)审核咨询公司出具的《工程竣工结算审计报告》初稿,
对于重大工程,在必要时将组织复核,审定确认最终的工程造价和
《工程结算审计报告》;
(七)对项目审计组的执业纪律、执业质量进行监督和评价。
第六条 学校工程建设管理部门职责:
(一)积极支持配合全过程跟踪审计工作,及时提供审计所需
的各种资料;
(二)通知项目审计组参加与跟踪审计工作有关的各种会议和
工程验收;
(三)督促施工单位及其他有关单位认真履行审计程序,落实
审计意见;
(四)对需要审计的资料签署工程管理部门意见;
(五)协同审计部门及时解决跟踪审计中遇到的问题;
(六)对跟踪审计中发生的问题以及对造价咨询公司的工作质
量,及时向审计部门反馈意见或提出建议。
第七条 社会审计机构职责:
(一)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认真履行工作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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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对审核意见承担法律和经济责任;
(二)依据受托跟踪审计建设项目情况,制定相应的全过程跟
踪审计方案,方案包括人员安排、工作计划、技术手段和方法、工
作制度等内容;
(三)对工程设计概算、招标文件、施工合同、设计变更、工
程签证、工程进度款的支付、设备材料价格、索赔费用、竣工结算
等进行审计,提出审计意见。工程竣工结算造价与施工合同约定造
价有较大价差时,进行价差分析并提供分析报告;
(四)在审计过程中,受托审计单位应及时了解工程建设情况,
形成详细的全过程审计记录,应根据建设工程项目过程审计的实施
情况,对工程建设各阶段的管理情况及其结果进行分析和评价,出
具分阶段和最终跟踪审计咨询报告;
(五)定期或不定期的向审计部门汇报审计工作进展情况和审
计工作中发现的问题,促进全过程审计工作顺利开展和工作水平的
提高;
(六)接受学校审计部门的管理和监督,工作完成后向审计部
门移交跟踪审计资料。
第三章 审计内容
第八条 工程项目准备阶段跟踪审计的主要内容:
(一)审查工程立项情况;
(二)参与审查项目设计投标单位的资质;
(三)参与会审设计方案;
(四)审查勘察、设计合同,设计概算;
(五)监督工程量清单及拦标价编制过程,审核工程量清单及
拦标价;
(六)审查招标文件、招标答疑文件,监督招投标程序的执行。
第九条 工程项目施工阶段跟踪审计的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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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核施工合同合法性和完整性,包括总承包合同、建设
单位分包合同及未招标项目的工程预算和合同;
(二)审核隐蔽工程,参加工程验收;
对隐蔽工程,现场跟踪人员主要采取抽查的形式进行监督与鉴
证,并做好相关跟踪记录。对工程造价影响较大的部位由审计部门
陪同共同做好隐蔽情况记录。对于结算时容易产生分歧的隐蔽工程,
如土方工程、路基工程、拆除工程等,应重点跟踪。未经学校工程
建设管理部门的现场负责人、监理工程师、跟踪审计人员、承包人
现场负责人共同签证确认的隐蔽工程不得进入工程竣工结算。
(三)审核和检查主要材料及大型设备的采购;
本办法所称大宗材料、设备是指同类材料总价大于 10 万元、设
备单价大于 5 万元或设备总价大于 10 万元的材料或设备。
(四)审核工程进度款的支付;
(五)审核设计变更和工程签证:
1.对设计变更主要审核:是否符合设计变更的批准程序,变更
内容是否与实际发生相符,设计变更引起造价变化的是否能作为结
算依据。重大设计变更,尤其是指可能引起工程造价超出工程投资
总额控制目标的设计变更,必须事先按审批程序报批。
2.对工程签证主要审核:是否符合工程签证的管理程序和批准
权限,签证内容是否与实际发生相符,计量计价方式是否与合同有
关条款约定相符(或另做合理约定),能否作为结算依据。
(六)审核索赔费用;
(七)审核与工程造价相关的其他事项。
第十条 工程项目竣工结算阶段跟踪审计的主要内容:
(一)参与工程验收;
(二)审查竣工结算资料的完整性;
工程竣工结算资料主要包括:招、投标文件和中标资料;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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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合同、补充协议书;地质勘探报告和施工图纸;施工图会审纪
要;工程结算书及工程量计算书;甲方直接供应设备、材料的清单
和合同书;材料差价证明资料;设计变更图纸和工程签证单;隐蔽
工程验收资料、质量验收合格资料和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与工程造
价相关的其他资料。
(三)进行现场勘察,检查实际施工是否与竣工结算资料相符;
(四)全面审计工程结算造价是否合理。
第四章 审计程序
第十一条 工程项目准备阶段跟踪审计的主要程序:
(一)工程建设管理部门以工程咨询函(工程建设管理部门签
章)的形式向审计部门明确提出需要全过程跟踪审计报告,并提供
项目情况和需要咨询的内容和要求,同时提供相关资料;
(二)审计部门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完成工程造价咨询
机构的选聘、委托和合同签订等前期工作;
(三)工程造价咨询机构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工程建设管理部
门的相关要求,编制建设工程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实施方案,报审
计部门审批;
(四)审计部门成立由工程造价咨询机构和审计部门审计人员
共同组成的审计组,具体组织实施全过程跟踪审计工作;
(五)工程项目可行性报告编制完成后,工程建设管理部门将
可行性报告编制单位编制的工程投资估算送审计组,审计组在规定
时间内进行审核,并出具审计咨询意见;
(六)工程建设管理部门将签署意见的设计招标文件、设计合
同和项目设计任务书送审计组,审计组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审核,并
会签审计意见;
(七)设计招标和施工图审计完成后,工程建设管理部门将中
标设计单位编制的设计概算送审计组,审计组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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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并出具审计咨询意见;
(八)审计组对工程建设管理部门提交的受托项目的招标代理
合同、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或编制)、施工合同、中标单位的
技术标和商务标等进行审核,根据审核情况会签审核意见;参加工
程建设管理部门组织的招标前工程量清单图纸会审会议,完善招标
工程量清单完整性和准确性;
(九)审计组参加工程开工前图纸会审会议,提出施工图设计
会审修改建议和意见。
第十二条 工程项目施工阶段跟踪审计的主要程序:
(一)审计组熟悉项目施工招标文件、合同、图纸等有关工程
资料;
(二)工程建设管理部门将会签后的正式图纸会审纪要送审计
组,审计组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项目的清标工作;
(三)参加与工程造价控制有关的工程例会,并发表意见和建
议;
(四)施工单位按月报送工程进度报表,提交经过工程监理审
核并由工程建设管理部门签署意见后的工程施工进度表,由审计组
会同工程建设管理部门、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定期对现场进度进行
复核与确认,在规定时间内审核签署审计意见后,将复核结果反馈
工程建设管理部门,方可按有关程序办理财务支付手续;
(五)设计变更或工程签证前,项目代表将设计变更的书面材
料附带费用预算书,提供给跟踪审计人员,跟踪审计人员在考虑工
程变更的成本效益性的基础上,对工程变更可行性进行及费用预算
进行审核,出具审计咨询意见提交工程建设管理部门专题会议讨论。
工程建设管理部门及时将最后确定的工程变更的技术核定单、签证
单和相关资料及执行情况反馈给审计组备案存档;
工程造价变更审批:
- 7 -
1.工程造价 400 万元以下的修缮工程
(1)单次变更工程造价在 5 万元以下,且累计变更在合同总价
5%以内的,由工程建设管理部门负责人初审后报分管校领导审批同
意后实施。
(2)单次变更工程造价在 5 万元以上(含 5 万元)10 万元以下
或累计变更超过合同总价 5%的,经工程建设管理部门、审计部门负
责人初审,报分管校领导审批同意,经校长签字同意后实施。
(3)单次变更造价在 10 万元以上的(含 10 万元),经工程建
设管理部门、审计部门负责人初审后,报校长办公会审批,属“三
重一大”事项,报校党委会决定,但累计变更工程造价不得超过合
同总价的 10%。
(4)变更后的工程总价超过预算价格的,依照学校相关财务制
度执行。
2.工程造价大于等于 400 万元的基建工程,包括新建、改建和
扩建工程
(1)单次变更工程造价在 10 万元以下,由工程建设管理部门
负责人初审后报分管校领导审批同意后实施。
(2)单次变更工程造价在 10 万元以上(含 10 万元)30 万元以
下经工程建设管理部门、审计部门负责人初审,报分管校领导审批
同意,经校长签字同意后实施。
(3)单次变更造价在 30 万元以上的(含 30 万元),经工程建
设管理部门、审计部门负责人初审后,报校长办公会审批,属“三
重一大”事项,报校党委会决定。
(4)变更后的工程总价超过预算价格的,依照学校相关财务制
度执行。
(六)建设施工过程中,大宗材料、设备采购或需要双方确认
价格的材料和设备,在采购或招标采购前,工程建设管理部门应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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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向审计组提供产品名称、规格、性能指标、暂估价格等资料,审
计组在规定时间内审核,并提出审计建议或出具审计意见,工程管
理及相关部门及时将定案及执行情况反馈给审计组备案存档。采取
招标采购方式采购的,审计组参与招投标的过程审计监督;
(七)工程建设管理部门对重要隐蔽工程及验收的内容及时间
应提前 2 个工作日通知审计组,审计组对隐蔽工程及工程验收进行
现场审核,对审核结果进行记录备案存档,对审核中发现的问题及
时向工程建设管理部门通报抽验情况和处理意见;
(八)施工方在索赔事件发生后的规定时间内提交“索赔申请
报告书”及索赔费用,工程建设管理部门签署意见后送审计组,审
计组在规定时间内审核,并提出审计建议或出具审计意见。工程建
设管理部门及时将定案及执行情况反馈给审计组备案存档;
(九)跟踪审计过程中,审计组应根据施工阶段审计中发现的
工程施工和工程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时与项目建设管理部门、
监理单位等进行沟通,定期或不定期的出具审计咨询报告,提出加
强和改进管理的意见与建议,并对相关资料存档。
第十三条 工程项目竣工结算阶段跟踪审计的主要程序:
(一)工程竣工验收二个月内施工方编制竣工结算送审报告,
由项目建设管理部门对工程结算书及所有的竣工结算资料进行审
核;
(二)审计部门组织审前会议,与工程建设管理部门将完整的
竣工结算资料送交项目审计组;
(三)根据审计工作需要,依照合同及学校有关规定,并结合
图纸、实测数据等,由审计组组织、安排现场勘测对工程建设管理
部门提供的工程结算书实施审计验证,核查实际施工情况是否与竣
工结算资料相符;
(四)审计部门及时组织工程建设管理部门、审计咨询机构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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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单位共同研究、协商解决工程审计中的重大问题;
(五)审计组在有关规定的时限内完成竣工结算审计工作,由
审计咨询机构出具《工程竣工结算审计报告》初稿;
(六)审计咨询机构按《造价咨询合同》约定对工程竣工结算
价与合同价差额提出书面分析、建议和所有分项工程的造价对照表;
(七)审计部门将建设管理部门、施工单位、审计咨询机构共
同签字盖章确认的《工程竣工结算审计报告》进行最终复核审计,
签发《工程结算审计报告》;
(八)财务部门、工程建设管理部门按照审计结论进行工程款
结算;
(九)工程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结束,审计部门将相关的档案
资料按照有关规定建立和进行管理。
第十四条 在建设工程项目跟踪审计过程中,审计项目组应在每
个审计事项完成审核后,出具相应的审计意见作为结算依据。审计
意见按审核时间、专业统一编号,由审核人签字,经学校审计部门
同意后,发送给建设项目管理、监理、施工等相关单位。未经审计
签字确认的事项,不作为结算审计依据。
第十五条 审计的工作时限要求:
(一)跟踪审计的工作时限应满足工程进度的需求,并以不影
响工程进度为原则;
(二)工程管理部门应根据咨询工作量的大小,为咨询工作预
留充足、合理的时间,以确保咨询意见的质量;
(三)具体工作时限如下:
审核投资估算一般为 3—5 个工作日;审核设计概算一般为 7—
10 个工作日;审核招标文件一般为 2—3 个工作日;审核招标答疑文
件一般为 1—3 个工作日;审核工程量清单及拦标价一般为 10—15
个工作日;审核合同类文件一般为 3—5 个工作日;审核进度款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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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 3 个工作日;工程材料价格咨询一般为 3—5 个工作日;设计变更
或工程签证的造价咨询一般为 5—7 个工作日。
第五章 审计费用
第十六条 为倡导诚实守信,防止高估虚报的行为发生,特制定
如下审计费支付办法:
(一)工程结算审减率≤5%时,结算审核费由建设单位全额承
担;
(二)5%<基建工程结算审减率≤20%时,审减额超过 5%部分的
审计费用将由施工方承担,并在工程结算款中直接扣除;
(三)基建工程结算审减率>20%时,结算审核费由施工单位全
额承担并在工程结算款中直接扣除;
(四)审计费支付审批程序:审计费的支付由审计部门根据合
同执行情况,通知造价咨询公司开具相应金额发票后审核,履行学
校财务签字手续后方可支付。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七条 本办法由学校审计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原相关文件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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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软件工程职业学院党政办公室 2021 年 1 月 11 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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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软件工程职业学院文件
武软工职〔2021〕3 号
关于印发《武汉软件工程职业学院 武汉市
广播电视大学基本建设及修缮工程项目
结算审计实施办法》的通知
各学院,各部门:
《武汉软件工程职业学院、武汉市广播电视大学基本建设及
修缮工程项目结算审计实施办法》已经学校研究同意,现予以印
发,请遵照执行。
武汉软件工程职业学院
2021 年 1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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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软件工程职业学院 武汉市广播电视大学
基本建设及修缮工程项目结算审计实施办法
第一条 为了规范学校基建、修缮工程项目的审计工作,提高
审计工作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教育部关于《教
育系统基建、修缮项目审计实施办法》及学校《内部审计工作规定》,
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基本建设、修缮工程项目(以下简称工程
项目),是指学校投资的所有基本建设(包括新建、扩建、改建)、
修缮(包括装饰)及其他(如园林、信息网络等)工程项目,不包
含仅进行货物采购的项目。
第三条 工程项目审计的目的,是促进项目建设有关部门、单
位加强管理,保障建设、修缮等投资合法、合理使用,保证工程竣
工结算质量,正确评价投资效益,提高基建、修缮工程项目管理水
平,维护学校利益,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第四条 学校 5 万元以上的基本建设工程项目、1 万元以上的修
缮工程及其他工程项目,必须经过审计方可办理结算。
5 万元以下的基本建设工程项目、1 万元以下的修缮工程及其他
工程项目,其竣工结算报表需送审计部门备案。
第五条 严格执行先审计后结算的规定,由审计部门提供审计
报告作为结算依据。原则上支付项目工程款按不少于预算总额的 20%
留足尾款。
第六条 工程项目竣工结算审计,由学校审计部门组织实施。
对于较大工程项目的审计,学校审计部门根据需要,可委托社会中
介审计机构实施审计,其审计费用在学校经费中按规定列支。
第七条 结算审计的主要内容
(一)审核竣工结算的编制依据是否真实、有效;
(二)审核竣工结算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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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审核施工合同(协议)条款是否正确履行;
(四)审核工程量计算是否正确;
(五)审核工程定额套用是否正确;
(六)审核各项费用的计取是否正确;
(七)审核变更流程是否完善,是否严格执行事前审批程序。
相关要求参照《武汉软件工程职业学院 武汉市广播电视大学工程
施工现场签证变更暂行管理规定》(武软工职[2020]20 号)执行;
(八)审核设计变更、工程签证是否真实;
(九)审核隐蔽工程是否真实、计算是否准确;
(十)审核合同范围内未实施的项目是否已做减项处理;
(十一)审核人工、材料价差的调整是否合理;
(十二)审核甲方提供的材料及水电费是否准确扣除;
(十三)审核有关工程质量、工期奖罚的落实情况;
(十四)其它需要核实事项。
第八条 结算审计需报送的资料
(一)招标文件、询标纪要、投标文件;
(二)施工合同、补充合同;
(三)施工图、竣工图、图纸会审纪要;
(四)设计变更资料、工程签证单、施工联系单(分别按序装
订成册);
(五)竣工结算书、工程量计算书;
(六)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七)开工报告、竣工验收资料;
(八)工程结算报审表(详见附件 1);
(九)其它与结算审计相关的资料。(详见附件 2:《报审资料
清单》)
第九条 结算审计的主要程序
(一)施工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将工程竣工结算资料报送项目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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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部门,并以加盖公司章的形式保证送审资料的真实有效性;
(二)项目管理部门审核送审资料,经确认完整、真实后,填
写工程结算报审表,项目管理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部门公章,
送审计部门;
(三)审计部门验收结算资料,组织实施审计;
(四)审计人员进行现场勘查,审核工程造价,形成初审结果;
(五)项目管理部门和施工单位对初审结果进行确认,工程造
价咨询服务机构或审计部门依据经各方确认的审计结果出具审计报
告;
(六)审计部门将审计报告和审计结论确认书送交项目管理部
门。
第十条 已完工项目应及时报送审计。修缮工程项目应在竣工验
收后 2 个月内报送审计,基建工程项目应在竣工验收后 4 个月内报
送审计。竣工验收后超过规定时间报送审计的,应提交《逾期报审
工程结算审批表》(详见附件 3),并需分管工程的校领导签批意见。
第十一条 审计部门收到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后,出具初审结果
的时间如下:
(一)500 万元以下,从接到竣工结算报告和完整的竣工结算资
料之日起 20 天;
(二)500 万元-2000 万元,从接到竣工结算报告和完整的竣工
结算资料之日起 30 天;
(三)2000 万元-5000 万元,从接到竣工结算报告和完整的竣
工结算资料之日起 45 天;
(四)5000 万元以上,从接到竣工结算报告和完整的竣工结算
资料之日起 60 天。
重大项目、复杂项目或有较大争议项目可适当延长。
第十二条 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机构或审计部门出具的初审结
果,项目管理部门、施工单位应及时进行核对与确认。若对审计结
- 4 -
果有不同意见,须书面提出,审计部门应组织人员对争议事项进一
步核实或召集各方协商解决。
第十三条 项目管理部门应督促施工单位实事求是地编制工程
项目结算表,报送审计的资料应真实完整。在审计过程中,若发现
施工单位工作不认真而产生的漏算、少算的项目一律不予补充。
第十四条 项目管理部门负责人应负责督促本部门有关工作人
员将各项施工结算的项目及时送审计部门审计,并积极配合审计人
员开展工作。
第十五条 施工单位送审的工程竣工结算书,经审计后,其审
减金额超过 5%部分的审计费,由施工单位支付,学校财务处将直接
从应付给施工单位的工程款中扣除。审减率超过 20%(含 20%)的项
目,项目管理部门需出具该项目的审减情况说明,盖部门公章后报
审计部门存档。
第十六条 工程项目管理人员、审计人员,应认真履行岗位职
责,客观、公正、实事求是、依法依规地维护学校和施工单位的合
法权益,竭力保证建设项目造价的真实和准确。对于坚持原则,为
建设工程做出突出贡献、创造较大经济效益的,学校予以表彰和奖
励;对于不按规定程序办理工程项目财务结算手续,利用职权谋取
私利、玩忽职守,给学校造成重大损失的,学校予以相应处罚或移
交有关部门处理。
第十七条 项目管理部门应在建设工程招标书中明确注明,参
加投标的施工单位必须遵守并执行本办法。
第十八条 本办法由学校审计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原相关文件同时废止。
附 1:工程结算报审表
2:报审资料清单
3:逾期报审工程结算审批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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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1
工程结算报审表
年 月 心
工程名称工程立项 | |||||||
经费来源预算金额 | |||||||
采购方式 | |||||||
立项时间工程采购是否招标采购全额 | 合同金额 | ||||||
工程变更洽商变更治商总企额 | 变更总企额占中标价比例 | ||||||
其它信息施工单位报价 | 已付工程款 | ||||||
报审单位、填报人及电话 | |||||||
施工单位名称、联系人及电话 | |||||||
备注: |
报审单位负责人: 报审单位:
(签名) (盖章)
-6
附2
报审资料清单
序号 | 资料名称 | 是否提交 | 要求 | 备注 | |
版 | 纸质[电子版 | ||||
1 | 施工合同及符件、协议书 | 必需提供 | |||
2 | 开、竣工报告及工期延期联系单 | 必需提供 | 签字盖章手续齐全且清楚 | ||
乌 | 竣工验收(记录)报告 | 必需提供 | 签字盖章手续齐全且清楚 | ||
工程概、预、结算书及电子盘 | 必需提偿 | ||||
5 | 工程量计舜式 | 必需提供 | 需签字盖章。工程量清单结算方式,应提供已标价的合同工程量清单、完工清单、工程量计显支付证书、工程量计最表及汇总表、增加或变更了的分部分项工程单价分析表等。 | ||
b | 施工图及电子盘 | 必需提偿 | |||
气 | 承包方、发包方、监理方按规定签字认可的竣工图纸 | 必需提供 | |||
8 | 经审定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紫或专项施工方案 | 必需提供 | 签字盖章齐全且清楚 | ||
9 | 原始地说标高抄测记录 | 必西提供 | 需有建设方和监理单位的见证签字 | ||
10 | 现场签证单 | 必需提供 | 需有连续纳号,签字盖章手续齐全且清楚,附件完备 | ||
11 | 供材料(设备)收货验收签收单 | 必需提供 | 包括建设期所采用的主要材料价格信息 | ||
12 | 隐藏工程记录及签证、施工资料 | 必需提供 | 签字盖章手续齐全且清楚。包括:施工日志、原始测量记录、标高、高程、方格网、断面积、特殊地貌、特殊工艺等。 | ||
13 | 其他有关影响工程造价、工期等资料 | 必需提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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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 | 补充协议 | 若有需提供 | |||
15 | 中标(中选)通知书 | 若有需提供 | |||
16 | 图纸会审纪要 | 若有需提供 | 签字盖章手续齐全且清处 | ||
17 | 招标文件及招标工程量清单及电子盘、招标答疑纪要、招标补遗 | 若有需提供 | |||
18 | 投标文件商务标及电子盘 | 若有需提货 | |||
19 | 投标文件技术标 | 若有需提供 | |||
20 | 地勤报告 | 若有需提供 | |||
21 | 材料、设备认质核价单 | 若有需提供 | 需有连续编号,签字盖章齐全且清楚 | ||
22 | 设计变更单、技术核定单 | 若有需提供 | 需有连续编号,签字盖章手续齐全且清楚、附件完备 | ||
23 | 与工程结算有关的“发包方通知、指令、会议纪要、往来函件、工程治两记录等” | 若有需提供 | |||
24 | 各标段、各专业施工单位涉及交叉的施工范围确认文任 | 若有需提感 | |||
25。 | 涉及工程索赔:工期及费用索赔的材料 | 若有需提或 | 包括:依据、说明、计算、申请表等 | ||
26。 | 合同涉及到工期方面的奖励与惩罚,还应提供开工与完工方面的材料 | 若有需提供 | 包括:工期延期说明、延期签证致 | ||
27 | 甲方或监理单位提供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调整、取消或改变施工方式的项目清单 | 若有需提供 | 主要指没有佐证资料,但影响选价且现场难以发现的调整和改变 | ||
说明:1、需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责。2、报审资料原则上不予返还,如需留存请先行备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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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3
逾期报审工程结算审批表
工程名称 | 竣工日期 | ||
项目管理部门 | 送审日期 | ||
施工单位 | 送审金额 | ||
依据及要求 | 《武汉软件工程职业学院或汉市广插电视大学基本建设及修继工程项目结算宙计实施办法》规定:工程说工验收后超过规定时间(其建工程4个月,修缮工程2个月)报送审计的,应提交《逾期报审工程结算审批表》,并需分尔工程的校领导签批意见。 | ||
逾期报审原因项目负责人签字:项目营理部门负责人意见:日期:项目符理部门负责人签字: | |||
分管工程校领乎意见签字: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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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软件工程职业学院党政办公室 2021 年 1 月 11 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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