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缺少]南京市NO.2019G29地块项目的招标公告 | |||||
项目编号 | S3201010367154241001 | 项目名称 | 南京市NO.2019G29地块项目 | ||
标段编号 | APK191129-01ZG | 标段名称 | A地块工程总承包 | ||
招标人名称 | |||||
代理机构名称 | |||||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 |||||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 |||||
工程地点 | |||||
工程规模 | |||||
标段具体信息 | |||||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 |||||
报名地点 | |||||
公告发布日期 | |||||
计划开工时间 | 计划竣工时间 | ||||
公告开始时间 | 2019年12月13日 | 公告结束时间 | 2019年12月20日 | ||
工程类型 | 房屋建筑施工 | ||||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 |||||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 |||||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 |||||
企业业绩、信誉 | |||||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 |||||
其他条件 | |||||
公告信息 | 南京市NO.2019G29项目A地块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南京市NO.2019G29项目已由南京市浦口区行政审批局以浦行审备[2019]14号批准建设,项目招标人为南京中交置业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有非政府性资金: 423141万元;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受招标人委托捷宏润安工程顾问有限公司(招标代理)现对建设南京市NO.2019G29项目A地块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办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本次招标不采用网上招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标段名称:A地块工程总承包。 2.6 质量要求: 设计质量必须达到国家有关要求,并须通过有关部门组织的专家审查。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工程所有物资(设备、材料等)采购质量需符合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合格率达到100%。 2.8工期要求:本地块项目拟分期实施,每期的绝对工期为840日历天(含设计及施工)。本项目缺陷责任期:24个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资质或工程施工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3.1.1企业应当具备下列资质条件之一: 1)施工资质:具备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一级(含)以上; 2)设计资质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 (3)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 3.2 项目管理机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3.2.4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满足的其他条件(符合并提供承诺书原件): 对于由投标人自行完成的设计或者施工业务,投标人在项目管理机构中应配备符合现行法律、法规、与工程总承包项目相适应的专业人员;对于投标人依法分包的施工或设计业务,投标人在项目管理机构中应配备具有工程建设类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施工或设计协调管理人员。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本公告发布期间投标申请人可在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CA锁后直接登录网站 (http://ggzy.njzwfw.gov.cn/njggzy/)申请投标,并可持《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到指定地点购买招标文件。 4.4招标代理联系人:张龙,联系电话:13851688671。 5.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5.1投标申请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是独立的企业法人,持有效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在投标文件中;如果是联合体,则须将牵头人和成员的所有营业执照的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在投标文件内) 5.2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资质或工程施工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必须满足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准和颁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下列资质条件之一: 1)施工资质:具备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一级(含)以上; 2)设计资质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 (3)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 (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在投标文件内)。 5.3施工企业应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在投标文件内)。 5.4项目管理机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对于由投标人自行完成的设计或者施工业务,投标人在项目管理机构中应配备符合现行法律、法规、与工程总承包项目相适应的专业人员;对于投标人依法分包的施工或设计业务,投标人在项目管理机构中应配备具有工程建设类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施工或设计协调管理人员,提供职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5.8本次招标的业绩要求: 5.8.1企业业绩(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工程总承包业绩:2014年10月1日以来,企业承担过单项合同造价30000万元及以上或单项合同建筑面积100000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厂房除外)的工程总承包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金额或面积以合同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2)施工业绩:2014年10月1日以来,企业承担过单项合同造价30000万元及以上或单项合同建筑面积100000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厂房除外)的施工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金额或面积以合同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3)设计业绩:2014年10月1日以来,企业承担过单项合同投资额或单项合同建安费30000 万元及以上或单项合同建筑面积100000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工程(厂房除外)的设计业绩(时间、造价、金额或面积均以合同为准;提供的合同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提供设计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5.8.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工程总承包业绩:2014年10月1日以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身份承担过单项合同造价30000万元及以上或单项合同建筑面积100000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厂房除外)的工程总承包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金额或面积以合同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2)施工业绩:2014年10月1日以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以项目经理身份承担过单项合同造价30000万元及以上或单项合同建筑面积100000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厂房除外)的施工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金额或面积以合同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3)设计业绩:2014年10月1日以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以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担过单项合同投资额或单项合同建安费30000 万元及以上或单项合同建筑面积100000平方米房屋建筑工程(厂房除外)的设计业绩(时间、金额或面积均以合同为准;提供的合同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提供设计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注: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必须是投标人承接的,企业业绩与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可以为同一业绩。 5.9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符合并提供承诺书原件):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工程总承包招标的投标人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监理单位、招标代理单位或者与前述单位有利害关系的单位。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5)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6)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7)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5.10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提供承诺书原件) 5.11投标人应无下列行为:(符合,提供承诺书原件) a.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b.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限未满的。 5.12本次招标不接受红、黄牌警示并在警示期内的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投标,红、黄牌警示信息均以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的信息为准。红、黄牌截止时间为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受到红、黄牌警示并在警示期内的。。 5.13投标人必须签署《施工现场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提供承诺书原件,原件编辑在投标文件正本中) 5.14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号)、《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资格要求资质的核查结果为不达标,仍在公示期的,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查询信息以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发布的信息为准) 6. 评标方法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 分值构成(总分100分): 方案设计文件:35分,工程总承包报价:55分,项目管理组织方案:7分,项目管理机构:3分。 一、方案设计文件(35分) 1.设计说明(满分4分) (1)设计说明能对项目解读充分,理解深刻,分析准确,构思新颖(优2分,良1.6分,中1.2分,差0.8分,无0分) (2)项目规划设计各项指标满足任务书及规划设计要点并科学、合理(优1分,良0.8分,中0.6分,差0.4分,无0分) (3)投资估算与经济评价(优1分,良0.8分,中0.6分,差0.4分,无0分) 2.总平面布局(满分8分) (1)功能介绍、规划构思与布局新颖、合理(优2分,良1.6分,中1.2分,差0.8分,无0分) (2)合理利用土地;与周边环境协调(优1分,良0.8分,中0.6分,差0.4分,无0分) (3)满足交通流线及开口要求(优1分,良0.8分,中0.6分,差0.4分,无0分) (4)停车位布局合理可行(优1分,良0.8分,中0.6分,差0.4分,无0分) (5)满足消防间距要求、满足日照间距要求(优1分,良0.8分,中0.6分,差0.4分,无0分) (6)总平面布局、竖向设计符合规划要求(优2分,良1.6分,中1.2分,差0.8分,无0分) 3. 建筑功能(满分9分) (1)项目功能要求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优4分,良3.2分,中2.4分,差1.6分,无0分) (2)工艺系统流程设计符合设计任务书要求,且先进合理(优1分,良0.8分,中0.6分,差0.4分,无0分) (3)对项目的设计思路把握准确、设计合理(优4分,良3.2分,中2.4分,差1.6分,无0分) 4.建筑造型(满分4分) (1)建筑创意、空间处理合理(优1分,良0.8分,中0.6分,差0.4分,无0分) (2)立面造型、比例尺寸和谐美观,建筑的功能和形式统一(优1分,良0.8分,中0.6分,差0.4分,无0分) (3)功能与形式统一,与周围环境相协调,能够很好的体现建筑风格(优1分,良0.8分,中0.6分,差0.4分,无0分) (4)对设计的规划分析图、鸟瞰图、透视图、平立剖面图、交通分析图、模型等进行评比(优1分,良0.8分,中0.6分,差0.4分,无0分) 5.结构方案(满分3分) (1)结构方案的选型合理可行、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优2分,良1.6分,中1.2分,差0.8分,无0分) (2)结构方案的设计依据符合规范及标准要求(优1分,良0.8分,中0.6分,差0.4分,无0分) 6.设备方案(满分2分) (1)设备方案的选型合理可行、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优1分,良0.8分,中0.6分,差0.4分,无0分) (2)设备方案的设计依据符合规范及标准要求(优1分,良0.8分,中0.6分,差0.4分,无0分) 7.绿色建筑(含建筑节能)设计(满分3分) (1)采用科学合理的绿色建筑(建筑节能)措施(优1分,良0.8分,中0.6分,差0.4分,无0分) (2)提出切实可行的生态建筑理念与措施(优1分,良0.8分,中0.6分,差0.4分,无0分) (3)符合国家及地方的有关绿色建筑标准(优1分,良0.8分,中0.6分,差0.4分,无0分) 8.设计深度(满分2分) (1)符合设计任务书要求(优1分,良0.8分,中0.6分,差0.4分,无0分) (2)符合国家规定的《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优1分,良0.8分,中0.6分,差0.4分,无0分) b、结构专业负责人:须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同时具备工程建设类高级及以上职称;(须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c、给排水专业负责人:须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同时具备工程建设类高级及以上职称;(须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d、电气专业负责人:须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同时具备工程建设类高级及以上职称;(须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e、暖通空调专业负责人:须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同时具备工程建设类高级及以上职称;(须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f、景观设计负责人:须具有景观设计类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须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g、室内装饰设计负责人:须具有工程建设类高级及以上职称;(须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h、岩土工程设计负责人:须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同时具备工程建设类高级及以上职称;(须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注:1.以上人员要求满分2.5分,缺一项不得分。 2.当职称证书不能体现专业时,以毕业证书为准。 备注: (1)项目管理组织方案总篇幅不超过100页,每超过1页扣0.1分。 (2)方案设计文件、项目管理组织方案采用暗标,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 (3)项目管理组织方案中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其它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 (4)本工程采用两阶段评标,开标、评标活动分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先开设计文件及资格审查资料部分,对设计文件及资格审查资料进行评审。在设计文件评审(得分60%以上,即21分(含)以上)及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中,只有设计文件得分汇总排在前7名的,才能进入第二阶段开标、评标;设计文件评审合格的投标人少于7名的,全部进入第二阶段开标、评标。设计文件得分汇总出现并列第7名的,则所有并列第7名的投标人均进入第二阶段评标。 定标资料不开封。 (5)推荐定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成员按照上述评分细则进行评审,最后根据各投标人的总分汇总(方案设计文件得分、投标报价得分、项目管理组织方案、项目管理机构得分汇总)进行排名,推荐7名(无排名)定标候选人。 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项目招标公告将在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njzwfw.gov.cn/njggzy/)和江苏省建设工程中国建设招标网(www.jszb.com.cn)上发布。 8其他8.1 潜在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 9.联系方式招标人:南京中交置业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南京海峡两岸科技工业园台中路99-106号 招标人联系人:卢金彦 招标人联系电话: 025-58313301-8061 招标人电子邮箱:/ 招标代理机构:捷宏润安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南京秦淮区太平南路389号13楼 代理机构传真:025-84651110 代理机构联系人:张龙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25-57026782-129 代理机构电子邮箱:2670310297@qq.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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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信息 | 请申请人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 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 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获取 。 | ||||
特殊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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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NO.2019G29项目A地块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南京市NO.2019G29项目已由南京市浦口区行政审批局以浦行审备[2019]14号批准建设,项目招标人为南京中交置业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有非政府性资金: 423141万元;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受招标人委托捷宏润安工程顾问有限公司(招标代理)现对建设南京市NO.2019G29项目A地块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办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本次招标不采用网上招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标段名称:A地块工程总承包。 2.6 质量要求: 设计质量必须达到国家有关要求,并须通过有关部门组织的专家审查。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工程所有物资(设备、材料等)采购质量需符合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合格率达到100%。 2.8工期要求:本地块项目拟分期实施,每期的绝对工期为840日历天(含设计及施工)。本项目缺陷责任期:24个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资质或工程施工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3.1.1企业应当具备下列资质条件之一: 1)施工资质:具备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一级(含)以上; 2)设计资质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 (3)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 3.2 项目管理机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3.2.4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满足的其他条件(符合并提供承诺书原件): 对于由投标人自行完成的设计或者施工业务,投标人在项目管理机构中应配备符合现行法律、法规、与工程总承包项目相适应的专业人员;对于投标人依法分包的施工或设计业务,投标人在项目管理机构中应配备具有工程建设类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施工或设计协调管理人员。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本公告发布期间投标申请人可在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CA锁后直接登录网站 (http://ggzy.njzwfw.gov.cn/njggzy/)申请投标,并可持《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到指定地点购买招标文件。 4.4招标代理联系人:张龙,联系电话:13851688671。 5.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5.1投标申请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是独立的企业法人,持有效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在投标文件中;如果是联合体,则须将牵头人和成员的所有营业执照的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在投标文件内) 5.2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资质或工程施工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必须满足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准和颁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下列资质条件之一: 1)施工资质:具备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一级(含)以上; 2)设计资质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 (3)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 (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在投标文件内)。 5.3施工企业应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在投标文件内)。 5.4项目管理机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对于由投标人自行完成的设计或者施工业务,投标人在项目管理机构中应配备符合现行法律、法规、与工程总承包项目相适应的专业人员;对于投标人依法分包的施工或设计业务,投标人在项目管理机构中应配备具有工程建设类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施工或设计协调管理人员,提供职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5.8本次招标的业绩要求: 5.8.1企业业绩(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工程总承包业绩:2014年10月1日以来,企业承担过单项合同造价30000万元及以上或单项合同建筑面积100000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厂房除外)的工程总承包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金额或面积以合同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2)施工业绩:2014年10月1日以来,企业承担过单项合同造价30000万元及以上或单项合同建筑面积100000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厂房除外)的施工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金额或面积以合同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3)设计业绩:2014年10月1日以来,企业承担过单项合同投资额或单项合同建安费30000 万元及以上或单项合同建筑面积100000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工程(厂房除外)的设计业绩(时间、造价、金额或面积均以合同为准;提供的合同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提供设计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5.8.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工程总承包业绩:2014年10月1日以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身份承担过单项合同造价30000万元及以上或单项合同建筑面积100000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厂房除外)的工程总承包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金额或面积以合同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2)施工业绩:2014年10月1日以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以项目经理身份承担过单项合同造价30000万元及以上或单项合同建筑面积100000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厂房除外)的施工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金额或面积以合同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3)设计业绩:2014年10月1日以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以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担过单项合同投资额或单项合同建安费30000 万元及以上或单项合同建筑面积100000平方米房屋建筑工程(厂房除外)的设计业绩(时间、金额或面积均以合同为准;提供的合同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提供设计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注: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必须是投标人承接的,企业业绩与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可以为同一业绩。 5.9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符合并提供承诺书原件):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工程总承包招标的投标人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监理单位、招标代理单位或者与前述单位有利害关系的单位。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5)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6)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7)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5.10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提供承诺书原件) 5.11投标人应无下列行为:(符合,提供承诺书原件) a.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b.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限未满的。 5.12本次招标不接受红、黄牌警示并在警示期内的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投标,红、黄牌警示信息均以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的信息为准。红、黄牌截止时间为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受到红、黄牌警示并在警示期内的。。 5.13投标人必须签署《施工现场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提供承诺书原件,原件编辑在投标文件正本中) 5.14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号)、《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资格要求资质的核查结果为不达标,仍在公示期的,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查询信息以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发布的信息为准) 6. 评标方法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 分值构成(总分100分): 方案设计文件:35分,工程总承包报价:55分,项目管理组织方案:7分,项目管理机构:3分。 一、方案设计文件(35分) 1.设计说明(满分4分) (1)设计说明能对项目解读充分,理解深刻,分析准确,构思新颖(优2分,良1.6分,中1.2分,差0.8分,无0分) (2)项目规划设计各项指标满足任务书及规划设计要点并科学、合理(优1分,良0.8分,中0.6分,差0.4分,无0分) (3)投资估算与经济评价(优1分,良0.8分,中0.6分,差0.4分,无0分) 2.总平面布局(满分8分) (1)功能介绍、规划构思与布局新颖、合理(优2分,良1.6分,中1.2分,差0.8分,无0分) (2)合理利用土地;与周边环境协调(优1分,良0.8分,中0.6分,差0.4分,无0分) (3)满足交通流线及开口要求(优1分,良0.8分,中0.6分,差0.4分,无0分) (4)停车位布局合理可行(优1分,良0.8分,中0.6分,差0.4分,无0分) (5)满足消防间距要求、满足日照间距要求(优1分,良0.8分,中0.6分,差0.4分,无0分) (6)总平面布局、竖向设计符合规划要求(优2分,良1.6分,中1.2分,差0.8分,无0分) 3. 建筑功能(满分9分) (1)项目功能要求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优4分,良3.2分,中2.4分,差1.6分,无0分) (2)工艺系统流程设计符合设计任务书要求,且先进合理(优1分,良0.8分,中0.6分,差0.4分,无0分) (3)对项目的设计思路把握准确、设计合理(优4分,良3.2分,中2.4分,差1.6分,无0分) 4.建筑造型(满分4分) (1)建筑创意、空间处理合理(优1分,良0.8分,中0.6分,差0.4分,无0分) (2)立面造型、比例尺寸和谐美观,建筑的功能和形式统一(优1分,良0.8分,中0.6分,差0.4分,无0分) (3)功能与形式统一,与周围环境相协调,能够很好的体现建筑风格(优1分,良0.8分,中0.6分,差0.4分,无0分) (4)对设计的规划分析图、鸟瞰图、透视图、平立剖面图、交通分析图、模型等进行评比(优1分,良0.8分,中0.6分,差0.4分,无0分) 5.结构方案(满分3分) (1)结构方案的选型合理可行、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优2分,良1.6分,中1.2分,差0.8分,无0分) (2)结构方案的设计依据符合规范及标准要求(优1分,良0.8分,中0.6分,差0.4分,无0分) 6.设备方案(满分2分) (1)设备方案的选型合理可行、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优1分,良0.8分,中0.6分,差0.4分,无0分) (2)设备方案的设计依据符合规范及标准要求(优1分,良0.8分,中0.6分,差0.4分,无0分) 7.绿色建筑(含建筑节能)设计(满分3分) (1)采用科学合理的绿色建筑(建筑节能)措施(优1分,良0.8分,中0.6分,差0.4分,无0分) (2)提出切实可行的生态建筑理念与措施(优1分,良0.8分,中0.6分,差0.4分,无0分) (3)符合国家及地方的有关绿色建筑标准(优1分,良0.8分,中0.6分,差0.4分,无0分) 8.设计深度(满分2分) (1)符合设计任务书要求(优1分,良0.8分,中0.6分,差0.4分,无0分) (2)符合国家规定的《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优1分,良0.8分,中0.6分,差0.4分,无0分) b、结构专业负责人:须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同时具备工程建设类高级及以上职称;(须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c、给排水专业负责人:须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同时具备工程建设类高级及以上职称;(须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d、电气专业负责人:须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同时具备工程建设类高级及以上职称;(须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e、暖通空调专业负责人:须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同时具备工程建设类高级及以上职称;(须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f、景观设计负责人:须具有景观设计类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须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g、室内装饰设计负责人:须具有工程建设类高级及以上职称;(须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h、岩土工程设计负责人:须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同时具备工程建设类高级及以上职称;(须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注:1.以上人员要求满分2.5分,缺一项不得分。 2.当职称证书不能体现专业时,以毕业证书为准。 备注: (1)项目管理组织方案总篇幅不超过100页,每超过1页扣0.1分。 (2)方案设计文件、项目管理组织方案采用暗标,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 (3)项目管理组织方案中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其它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 (4)本工程采用两阶段评标,开标、评标活动分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先开设计文件及资格审查资料部分,对设计文件及资格审查资料进行评审。在设计文件评审(得分60%以上,即21分(含)以上)及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中,只有设计文件得分汇总排在前7名的,才能进入第二阶段开标、评标;设计文件评审合格的投标人少于7名的,全部进入第二阶段开标、评标。设计文件得分汇总出现并列第7名的,则所有并列第7名的投标人均进入第二阶段评标。 定标资料不开封。 (5)推荐定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成员按照上述评分细则进行评审,最后根据各投标人的总分汇总(方案设计文件得分、投标报价得分、项目管理组织方案、项目管理机构得分汇总)进行排名,推荐7名(无排名)定标候选人。 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项目招标公告将在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njzwfw.gov.cn/njggzy/)和江苏省建设工程中国建设招标网(www.jszb.com.cn)上发布。 8其他8.1 潜在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 9.联系方式招标人:南京中交置业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南京海峡两岸科技工业园台中路99-106号 招标人联系人:卢金彦 招标人联系电话: 025-58313301-8061 招标人电子邮箱:/ 招标代理机构:捷宏润安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南京秦淮区太平南路389号13楼 代理机构传真:025-84651110 代理机构联系人:张龙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25-57026782-129 代理机构电子邮箱:2670310297@qq.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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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信息 | 请申请人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提交资格预审文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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