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城经开区双创产业园光伏基地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服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桐城经开区双创产业园光伏基地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服务已获批准,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 桐城经开区产城一体化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编号:TCCG(2023)109号
2.2项目名称:桐城经开区双创产业园光伏基地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服务
2.3项目地点:桐城经开区产城一体化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指定地点
2.4项目概况:本次拟采购的社会审计服务机构向桐城经开区产城一体化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提供第三方审计服务。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12GW电池片生产厂房以及动力站、化品库、危固废库、宿舍、食堂、110KV变电站等配套附属设施,占地约417.27亩。具体审计服务项目以合同期内实际发生为准。
2.5招标范围:桐城经开区双创产业园光伏基地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服务
2.6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竣工决算审计完成之日止
2.7最高投标限价:120万元(本项目按审计经费的固定费率报价)
2.7.1 固定费率:审计经费以“皖价服[2007]86 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为基础,具体为:审计经费=项目累计实际工程建安金额 ×0.2%;
2.7.2审计经费总比例为100%,分为工作经费和考核经费,其中审计经费的 50%作为工作经费,另外 50%作为考核经费的基数,考核经费等于考核经费基数乘以考核系数。审计经费包括全过程跟踪及竣工决算审计的全部费用;其工作内容和要求须满足《安徽省审计厅政府投资建设项目跟踪审计操作规程》《安徽省公共投资项目审计操作指南(试行)》《桐城审计局政府投资建设项目跟踪审计实施办法》,《桐城审计局政府投资建设项目跟踪审计考核办法》的各项规定。
2.7.3本项目跟踪审计总服务费=审计经费+审减金额绩效奖励(按竣工结算审核报告中的审减金额*2%计取)
2.8包别划分:一个包
2.9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3.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投标人须登录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查询、获取招标文件。首次登录须在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 http://61.190.70.20/ahggfwpt-zhutiku/dengludenglu)办理入库手续,办理入库不收取任何费用。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使用相关问题(如系统登录、信息登记、录入及提交、数字证书关联等)请拨打服务电话:010-86483801 转 5-2(工作日)。
CA 数字证书有关问题请拨打服务电话:安徽 CA 客服400-880-4959(工作日)。
市场主体招标环节和投标环节系统使用服务电话:400-998-0000(8:00-21:00)。
4.2 投标人可2023年 8 月 10日至 2023 年 8 月 30 日下午 17:30登录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 (aqggzy.anqing.gov.cn) 点击“新增投标”,并在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及其他资料 (含澄清、修改、 补遗、补充说明等相关资料) 。
4.3 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工本费:人民币 0元/套。
5.投标文件的提交
5.1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3年 8月31日9时00分
5.2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http://aqggzy.anqing.gov.cn/)、
安庆市政府信息公开网(http://aqxxgk.anqing.gov.cn/)、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http://www.ahtba.org.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7.1招标人:桐城经开区产城一体化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桐城经济开发区龙腾路62号
联系人:项先生 电 话:18055676019
7.2招标代理机构:桐城市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桐城市文昌街道文渊路与文澜路交叉口东南50米
联系人:倪工 电 话:0556-6201096
7.3招投标监管机构: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桐城市文昌大道政务服务中心三楼
联系人:柯女士 电 话:0556-6699170
8.其他说明
8.1投标申请人的联系人电话(手机)、电子邮箱等通讯方式在招投标过程中必须保持畅通,否则因上述原因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8.2投标文件中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网址链接不视为投标文件组成部分,投标人须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格式编制投标文件。
8.3本项目开评标实行全流程电子化,开标活动在线完成。开标时投标人不得到达开标现场,不接受现场解密,实行远程解密和在线询标。
各投标人认真学习《安庆新系统投标单位操作手册v1.0》,务必掌握远程解密方法和在线回复询标方法。
8.4已成功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如放弃投标,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撤回已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对成功上传了电子投标文件而不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解密的投标人或因投标人原因解密失败的,严禁进行本项目的投标。
8.5中标单位应按照中标通知书要求及时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并完成网上备案,否则将上报监督管理部门。
2023年8月10日
附件:项目采购需求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