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人:重庆大学附属三峡医院
项目概况:
“全自动核酸纯化仪”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2年11月30日 14:30(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项目号:21A00142
项目名称:全自动核酸纯化仪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600,000.00元
最高限价:6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包内容 | 最高限价 | 数量 | 单位 | 简要技术要求 |
---|---|---|---|---|
全自动核酸纯化仪 | 600,000.00元 | 1 | 台 | 详见询价通知书。 |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询价通知书。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详见询价通知书。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详见询价通知书。
获取文件期限:2022年11月9日 至 2022年11月29日。
每天上午08:00:00至11:30:00,下午15:00:00至17:3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文件购买费:0.00元/分
获取文件地点:重庆市政府采购网
方式或事项:
(一)根据《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渝财采购〔2015〕45号)规定,供应商应按要求进行注册,通过重庆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chongqing.gov.cn),登记加入“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二)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或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网上下载本项目文件以及图纸、补遗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 ,无论领取或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要求内容。
(三)各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时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文件购买费,若供应商为微型企业且所提供的产品为微型企业生产的,由评审小组核实认定后,可在本项目采购结果公告后持文件购买费发票原件至采购代理机构办理退还手续(微型企业的认定标准详见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供应 商须提供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的证明文件)。
(四)供应商须满足以下两种要件,其响应文件才被接受:
1.按时递交了响应文件;
2.按时报名签到。
询价响应文件递交开始时间: 2022年11月30日 14:00
询价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2年11月30日 14:30
询价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重庆市万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询价开始时间: 2022年11月30日 14:30
询价地点:重庆市万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按照《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2、按照《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 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3、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4、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重庆大学附属三峡医院
采购经办人:张绍林
采购人电话:02358134260
采购人地址:万州区新城路165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代理机构:重庆市万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代理机构经办人:魏璐
代理机构电话:02358372911
代理机构地址:重庆市万州区周家坝心连心广场社保大楼3楼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绍林
项目联系人电话:02358134260
分包号 | 询价项目名称 | 最高限价(万元) | 保证金(万元) | 成交供应商数量(名) | 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不分包 | 全自动核酸纯化仪 | 60 | 1 | 1 | 工业 |
分包号 | 产品名称 | 数量 | 单位 | 备注 |
不分包 | 全自动核酸纯化仪 | 1 | 台 | 经批准可采购进口产品 |
序号 | 检查因素 | 检查内容 | |
(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1.供应商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提供复印件)。 2.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委托书。 |
(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供应商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七篇) |
(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供应商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七篇) |
(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 | 供应商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七篇) |
(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供应商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七篇) |
(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7.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按“第一篇三、供应商资格要求(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的要求提交(如果有)。 |
(二)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按“第一篇三、供应商资格要求(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的要求提交(如果有)。 | |
(三) | 保证金 | 按照询价通知书要求足额交纳所参与包的保证金。 |
序号 | 审查因素 | 审查标准 |
1 | 响应文件签署或盖章 | 按“第七篇响应文件格式要求”要求签署或盖章 |
1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有效,符合询价通知书规定的格式,签署或盖章齐全。 |
1 | 响应方案 | 只能有一个响应方案。 |
1 | 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不得提交选择性报价。 |
2 | 响应文件份数 | 响应文件正、副本数量(含电子文档)符合询价通知书要求。 |
3 | 响应文件内容 | 对询价通知书第二篇、第三篇规定的询价内容进行实质性响应。 |
3 | 询价有效期 | 响应文件及有关承诺文件有效期为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90天。 |
项目每标包成交金额(人民币、万元) | 收费费率 | 备 注 |
100(含)以下 | 1.0‰ | 1.交易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支付。双方有合同约定的从其约定。2.每宗交易收费不低于500元。 |
100-500(含) | 0.95‰ | 1.交易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支付。双方有合同约定的从其约定。2.每宗交易收费不低于500元。 |
500-1000(含) | 0.9‰ | 1.交易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支付。双方有合同约定的从其约定。2.每宗交易收费不低于500元。 |
1000-5000(含) | 0.85‰ | 1.交易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支付。双方有合同约定的从其约定。2.每宗交易收费不低于500元。 |
5000-10000(含) | 0.8‰ | 1.交易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支付。双方有合同约定的从其约定。2.每宗交易收费不低于500元。 |
10000以上 | 0.7‰ | 1.交易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支付。双方有合同约定的从其约定。2.每宗交易收费不低于500元。 |
商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价 | 总价 | 交货时间 | 交货地点 | |
合计人民币(小写): | |||||||
合计人民币(大写): | |||||||
一、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供方提供的商品必须是全新的,完全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供方的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承诺如下:1、质保期限:2、保修范围:3、服务措施:4、质保期后服务: | |||||||
二、随机备品、附件、工具数量及供应方法: | |||||||
三、交提货方式: | |||||||
四、验收标准、方法:如有异议,请于 日内提出。 | |||||||
付款方式:(按财政支付、采购人支付及支付方式等分别填列) | |||||||
违约责任:按《民法典》、《政府采购法》执行,或按双方约定。 | |||||||
七、其他约定事项:询价通知书及其补遗书、响应文件和承诺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本合同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需方所在人民法院提请诉讼。本合同一式__份, 需方__份,供方__份,具同等法律效力。其他: | |||||||
需方:地址:联系电话:授权代表: | 供方:地址:电话:传真:开户银行:账号:授权代表:(本栏请用计算机打印以便于准确付款) | ||||||
备注: |
产品名称 | 品牌及产地 | 制造商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价( ) | 合计( ) |
序号 | 采购需求 | 响应情况 | 差异说明 |
提醒:请注明技术参数或具体内容以及响应文件中技术参数或具体内容的位置(页码) | |||
序号 | 采购需求 | 响应情况 | 差异说明 |
提醒:请注明具体内容以及响应文件中具体内容的位置(页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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