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Z13030624013923012024年抚宁区茶棚乡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前白塔村、许家峪村、曹西庄村、后白塔村)结果公告
金额
124.15万元
项目地址
河北省
发布时间
2024/08/0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124.15万元
招标联系人-0335-7836955
招标代理机构秦皇岛永勤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苏娟0335-6011011
中标公司坤鹏志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124.15万元
中标联系人李世迪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HB2024079050010005

二、项目名称:2024年抚宁区茶棚乡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前白塔村、许家峪村、曹西庄村、后白塔村)

三、中标(成交)信息

    中标供应商名称:坤鹏志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供应商地址:成都市青羊区提督街58号22楼J1号
    中标金额:1241500
    下浮率:
    费率:
    单价:
    优惠率:
    优惠价/入围价:
    优惠产品简要描述: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2024年抚宁区茶棚乡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前白塔村、许家峪村、曹西庄村、后白塔村)
    施工范围:土方开挖、路床整形、铺设级配砂石垫层、混凝土路面等
    施工工期:150天
    项目经理:李世迪
    执业证书信息:川251201720172468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杨海东(采购人代表)、庞小东、董素侠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11600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取,成交价在100万元以下部分,按1%收取:在100万元-500万元之间部分,按0.7%收取。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为优化营商环境,提高政府采购效率,请采购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完成书面合同签订。 2.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 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 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3.采购人自政府来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 应当将合同副本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按合同约定履行。 4.合同签订后将电子版同时传至秦皇岛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心完成中标供应商的保证金退还工作。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秦皇岛市抚宁区茶棚乡人民政府本级
    地址:秦皇岛市抚宁区
    联系方式:0335-783695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秦皇岛永勤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秦皇岛市抚宁区东大街鼎尊花苑162号
    联系方式:0335-601101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苏娟
    0335-6011011

十、附件

    详见采购办官网

本公告信息来源于采购办, 原文链接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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