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有效期 | 90天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资金现金、银行保函、担保、其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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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人民币元) | 控制价(最高限价)(如有) | 0万元(人民币元) | ||||||||||
评标办法 | 详见招标文件 | 答疑澄清时间 | 2022-12-06 16:33:07 | ||||||||||
递交时间 | 2022-12-06 16:33:10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名称:渌口区城市垃圾分类配套工程分类运输设施采购项目 政府采购编号:渌财采计[2022]000078号 委托代理编号:JSGZ-CG-2022018 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11月17日 原公告开标时间:2022年12月13日 09:00 延期开标时间:2022年12月23日 09:00 二、更正内容: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1:原招标文件第五章 采购需求——第二节 技术要求——2、主要性能及特点“b)拉臂装置:通用性强,需与海沃、金威、深圳东风等厂家的箱体匹配使用,且与采购人现有箱体配套使用;”更正为“b)拉臂装置:与采购人现有箱体配套使用(箱体1参数:钩心高度: 1570mm,外形尺寸: 5990×2520×2570mm,底梁宽度: 1060mm,外导入宽度:1070mm,箱体容积: 22m3或箱体2参数:钩心高度: 1570mm,外形尺寸: 5816mm×2498mm×2160mm,底梁宽度: 1060mm,外导入宽度:1070mm,箱体容积: 22m3。);”。 更正内容2:原招标文件第五章 采购需求——第二节 技术要求——2、主要性能及特点“f)关键液压元器件:采用均采用知名公司/品牌生产的名优产品;”更正为“f)关键液压元器件:符合本项目要求的合格产品;”。 更正内容3:原招标文件第五章 采购需求——六、其他要求——2.2 付款方式:“ 设备交付并验收合格后5个工作日内由投标人开具合法发票,采购人收到发票后15个工作日内付合同金额的95%款项,剩余5%款项作为质保金在质保期满后扣除因产品质量问题导致的损失后一次性无息付清,具体以合同签订为准。”更正为“设备交付并验收合格后5个工作日内由投标人开具合法发票,采购人收到发票后15个工作日内付合同金额的100%款项,具体以合同签订为准。”。 更正内容4:原招标文件评审标准表:
更正为
更正内容5:原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方法及标准——第一节 评标方法及标准前附表
更正为
更正内容6:原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须知——第二节 投标须知——七、合同签订“30.5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更正为“30.5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更正内容7:原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须知——第一节 投标须知前附表——招标代理服务费“1.服务费收取方式及标准:采购人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采购合同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具体详见委托代理协议书。”更正为“1.服务费收取方式及标准:采购人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28000元,具体详见委托代理协议书。”。 三、疑问及质疑 本更正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调整和修改,若本更正公告与原招标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更正公告为准。 供应商认为本更正内容存在歧视性的,应在更正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 四、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1)名 称:株洲市渌口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地 址:向阳北路6号 (3)联系人:李志平 (4)电 话:13469033234 (5)采购人电子邮箱:/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1)名 称:江苏高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地 址:株洲市天元区长江北路8号保利大厦23楼2307室。 (3)联系人:唐艺菘、 张蓝莹 (4)电 话:0731-22885139 (5)邮 编:412007 (6)电子邮箱:418200263@qq.com 五、其它补充事宜 1、招标代理机构服务费账号 账户名称:江苏高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 开户银行: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株洲分行 银行账号:810000216948000001 2、交易平台技术支持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4009280095 QQ:24968407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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