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2024/01/20
投标截止时间2024/01/24
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


灌云县曹赵片麻岩矿区生态环境治理项目灌云县曹赵片麻岩矿区生态环境治理项目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灌云县曹赵片麻岩矿区生态环境治理项目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灌云县曹赵片麻岩矿区生态环境治理项目已由灌云县行政审批局灌行审投资备[2023]18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连云港恒金矿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灌云县南岗镇曹赵村
2.1.2建设规模:本项目对曹赵片麻岩矿区进行生态环境治理,整治修复面积约17万m?,
主要内容包括矿区范围内包括但不限于矿石开采、辅助配套工程、植被与地貌恢复工程等。片麻岩矿区总资源量约742万吨,生产能力不低于210万吨/年或80万方/年。
2.1.3招标控制价:10325万元其中:勘设计招标控制价150万元施工控制价:9275万元(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及开采、修复、检测、环评、安评、爆破方案、水土保持评审等相关内容),暂列金额:900万元
2.1.4工期要求:1460日历天其中基建工期180天
注:施工开工前必须提供经审核合格的设计图纸,具体开工日期以工程开工令为准。
2.1.5质量要求:
①设计质量:设计必须达到国家关于建设工程或相关工程设计深度的要求,需经招标人书面确认并通过有关部门的审查和批准。
②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③工程物资(设备、构配件等)采购质量需符合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及招标人要求,合格率达到100%。
2.2招标范围: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
1.勘察设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和相应地质勘察工作的设计范围:(1)露天采场、排土场及附属、辅助设施工程;(2)总平面图、运输工程;(3)公用与辅助设施工程;(4)其他配套工程设计等。包括本项目矿山开采、其配套设施等辅助设施的设备、给排水、收尘、供配电、照明、防雷、消防、总图(厂区内硬化、进出厂道路修建、与外部连接道路)、建筑、结构、绿化、外部公路、护坡治理、绿色矿山设计等施工图设计,且应承担施工及验收期间的技术服务。
2.施工范围:矿石开采、辅助配套工程和植被与地貌恢复工程施工包括但不限于招标人签字认可的优化设计方案且经图审合格的施工范围内的所有施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土建工程施工(含给排水、收尘、供配电、照明等)、矿山建设和开采平台开拓、矿石开采至装车、矿区内挖高填低、平整复垦、播撒草种、种植爬藤植物及植被养护,设置隔离栏、防护栏和警示牌、排土场及辅助设施建设、管网、环保设施、门卫、办公场所、厂区道路、绿化、消防、给排水、监控等】,由外部引入至本项目的10KV供电线路施工(含接驳点)、本项目厂区内外运输道路的施工、道路加固、道路的降沉、使用维护及协调等相关施工内容。
3.服务范围:工程建设管理、协助招标人进行报批报建、工程结(决)算审核,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等全面负责,因矿山建设开采引起的村民关系协调、设备安装调试、性能考核、取样送检、工程竣工验收、完工后周边环境及修复、人员培训及提供技术人员配合招标人办理相关手续;另招标人配合办理相关手续的服务(如环评、安评爆破方案、水土保持评审)、质保期内的工程质量保证以及保修义务全过程等交钥匙工程总承包的所有相关服务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工程总承包单位应当同时具有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或者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
(1)设计单位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材行业(非金属矿及原料制备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2)施工单位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施工资质的企业必须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单位具有公安部门颁发的三级及以上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营业性)
3.2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应当具有有效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或矿业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建造师需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类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3.3投标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3.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双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如组织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应分别具备上述设计或施工资格要求)。申请人为联合体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参加资格申请;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规定: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资格申请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通过资格申请的联合体,其各方组成结构或职责等资格条件不得改变;
(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按照本资格申请文件的要求,填写资格申请文件中的相应表格,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对联合体成员的资料进行统一汇总后一并提交给招标人;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的资格申请文件应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真实情况;
(5)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资格申请、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附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①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苏建招函【2015】16号文、苏建规字【2017】1号、连建发【2021】336号、连建发【2021】338号。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绝不出借挂靠资质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承诺内容包括:对自身的信用状况、申请材料的真实性以及对违约责任做出书面承诺(格式详见“投标人承诺书”)。
本工程执行“江苏省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连云港市清理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通报文件精神,凡是出现在文件中以及在工程所在地被行政监督主管部门限制准入的投标单位和项目经理,且未解禁的不得参加本次投标,资审时将不予通过
本工程执行苏建建管〔2016〕214号文、苏建建管(2017)236号、苏建函建管[2022]387号文及相关问题解释的规定,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负责人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施工合同归集(配备)时,项目负责人随招投标系统自动导入施工合同归集(配备)系统,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需在企业已注册(或归集(配备))的人员库中勾选后自动生成。(重要提醒:投标人请慎重考虑项目部门关键岗位人员的安排,确保施工合同按时归集(配备),否则产生的后果自行承担)
本工程执行苏建招函【2018】17号文,投标人无需到检察院进行行贿行为查询,需自行承诺。承诺书必须反映投标人(超过3年)、法定代表人(超过5年)、项目负责人(超过5年)无行贿犯罪记录。
⑤围标串标、视为串标、挂靠、出借、出让资质的一经查实取消中标资格并移交监管部门。
本工程执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省市相关规定。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31223日202412日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招标文件。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00元,售后不退。
4.4潜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随时查看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中有关该工程招标文件的答疑和相关内容。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5.投标截止时间
5.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12410:00分(北京时间)。
注:本工程采用不见面开标交易模式(具体方法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中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6.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材料(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文件中上传真实有效的且是最新的,若启用电子资质证书、电子证照的,则必须提供)
(1)企业营业执照(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必须提供)
(2)企业资质证书(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必须提供)
(3)企业开户许可证或企业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证明(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必须提供);
(4)安全生产许可证(仅施工单位需提供此项);
(5)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营业性),(仅施工单位需提供此项)
(6)总承包项目负责人证书;
(7)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安全考核B类证(仅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为建造师的需提供此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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