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湘阴县金龙先导区首开区项目一期EPC工程总承包-泛光照明(暂估价)工程招标澄清文件
金额
-
项目地址
湖南省
发布时间
2023/07/0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湘阴梅溪湖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李女士0731-81868766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创迪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周康0731-84317978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3/07/18
公告正文
湘阴县金龙先导区首开区项目一期 EPC工程总承包-泛光照明(暂估价)工程招
标澄清文件
(招标编号:/)
一、内容:
湘阴梅溪湖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对湘阴县金龙先导区首开区项目一期EPC工程总承包-泛
光照明(暂估价)工程进行国内公开招标,2023年6月21日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长
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等媒介同步发布招标公告,现对该项目发布招标澄清文件。
一、对招标文件的澄清
1、本项目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延期至2023年7月 3日17时00分(北京
时间)。
2、本项目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官瑶
办标时间和投标保证缴纳截止时
间延期至2023年7月18日上午9时O馋化京时旬〉冰
14.8款第1条“两型产品承
3、删除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天须知前附表中第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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诺:须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两型(绿色品推广使用上作的通知》(长政办发(2023)
18 号)实行采购承诺”。
4、删除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第10.14.9款第2条“关于渣土处
置:本项目将根据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在建设工地推广使用纯电动智慧渣土车
参与渣土运输处置试点工作的通知》(长住建发【2021】51号)要求处置渣土,具体在专用
合同条款中明确”。
5、删除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10.14.9 款第3条“本项目需要使
用建筑垃圾再生产品。招标人将在施工合同中明确:严格落实《长沙市建筑垃圾资源化利
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长住建发【2018】134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垃圾资源化利
用产品应用工作的通知》(试行)(长住建发【2021】91号)文件精神。如中标人拒绝签署,
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6、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10.14.8款第3条和第四章合同条款
及格式中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12.2条修改为:“本项目工程预付款支付比例为10%";
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2.5条修改为“总承包人提供
资金来源证明的期限要求为提供履约担保的同时。总承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为是。总承包
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为包括但不限于银行业金融机构保函、保险公司保证保险等”。
7、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专用合同条款3.7条履约担保统一修改为”向总承
包人提供履约保证金“。
招标文件中其他涉及上述要求的条款同时做相应修改。
延期开标:2023-07-18 09:00:00
二、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湘阴县建筑施工管理站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电话
0730-2223693.
三、联系方式
招标人:湘阴梅溪湖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湖南岳阳湘阴县金龙镇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卓达金谷创业园27栋5楼
联系人:李女士
电 话:0731-81868766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创迪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长沙市芙蓉中路一段469号新闻大厦8楼D座
联系人: 项目负责人:周康
电 话: 0731-84317978
电子邮件: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曰亟箢/趣 纟柬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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