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昆明市强制隔离戒毒所关于购买房屋市场租赁租金评估服务的计划
金额
1.8万元
项目地址
云南省
发布时间
2024/09/18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为切实盘活国有资产,根据《昆明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昆明市市本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2022年版)>的通知》(昆财综〔2022〕46号)文件要求,昆明市强制隔离戒毒所拟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对老所家属院26套房屋(建筑面积1658.41㎡)市场租赁租金进行评估,编制购买服务计划如下:
一、项目名称
昆明市强制隔离戒毒所购买房屋市场租赁租金评估服务(目录代码B0702评估和评价服务)。
二、购买主体
单位名称:昆明市强制隔离戒毒所。
三、主要内容
(一)委托服务机构对我单位位于昆明市盘龙区青云街道昙华社区青园巷北的26套房屋(建筑面积1658.41㎡,百丽园小区西门约50米)市场租赁租金进行评估。
(二)设定实效为评估之日起一年。
(三)评估目的:房屋出租。
(四)服务方负责评估报告的答疑解释。
(五)服务方负有对在服务过程中知悉的我单位信息予以保密的责任,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信息。
四、预算资金
(一)项目金额:1.8万元。
(二)资金来源:昆明市强制隔离戒毒所2024年初预算一般公用经费。
五、承接标准
(一)依法登记设立,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二)具备提供服务所必需的设施、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如有资产评估师证书等)。
(三)在参与政府购买服务竞争前资质审查合格,社会信誉、商业信誉良好。
(四)相关项目成功案例。
六、目标要求
服务方需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等估价原则,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50291-2015)《房地产估价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对我单位26套房屋市场租赁租金进行评估,出具评估报告(报告中载明单套租金和26套整体租金)。
七、购买方式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4)年版的通知》(云政办函〔2024〕7号)文件规定,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部门集中采购项目之外且采购金额未达分散采购限额标准(60万元)的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由昆明市强制隔离戒毒所按照内控、财务制度执行。
八、资金支付方式
按照签订购买服务协议内容支付服务费用。
九、响应方式
公示期为2024年9月18日至9月24日(5天),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24年9月24日前报名响应。
联系人:余老师 电话:67451880
一、项目名称
昆明市强制隔离戒毒所购买房屋市场租赁租金评估服务(目录代码B0702评估和评价服务)。
二、购买主体
单位名称:昆明市强制隔离戒毒所。
三、主要内容
(一)委托服务机构对我单位位于昆明市盘龙区青云街道昙华社区青园巷北的26套房屋(建筑面积1658.41㎡,百丽园小区西门约50米)市场租赁租金进行评估。
(二)设定实效为评估之日起一年。
(三)评估目的:房屋出租。
(四)服务方负责评估报告的答疑解释。
(五)服务方负有对在服务过程中知悉的我单位信息予以保密的责任,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信息。
四、预算资金
(一)项目金额:1.8万元。
(二)资金来源:昆明市强制隔离戒毒所2024年初预算一般公用经费。
五、承接标准
(一)依法登记设立,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二)具备提供服务所必需的设施、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如有资产评估师证书等)。
(三)在参与政府购买服务竞争前资质审查合格,社会信誉、商业信誉良好。
(四)相关项目成功案例。
六、目标要求
服务方需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等估价原则,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50291-2015)《房地产估价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对我单位26套房屋市场租赁租金进行评估,出具评估报告(报告中载明单套租金和26套整体租金)。
七、购买方式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4)年版的通知》(云政办函〔2024〕7号)文件规定,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部门集中采购项目之外且采购金额未达分散采购限额标准(60万元)的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由昆明市强制隔离戒毒所按照内控、财务制度执行。
八、资金支付方式
按照签订购买服务协议内容支付服务费用。
九、响应方式
公示期为2024年9月18日至9月24日(5天),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24年9月24日前报名响应。
联系人:余老师 电话:674518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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