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长沙市雨花区数据资源中心雨花区政务数据资源运维服务项目合同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湖南省
发布时间
2023/03/10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YHCG-CS-202211230052-1 采购人(全称): 长沙市雨花区数据资源中心 (甲方) 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 长沙市雨花智慧城市建设与运营有限公司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2)项目名称: 雨花区政务数据资源运维服务项目 (3)采购计划编号: YHCG-202211230052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3.1 履行期限: 2023-03-03 —— 2024-03-02 3.2 履行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乙方应当在甲方确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履行合同。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 第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419687.5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25,说明:服务合同签订并经甲方完成内部财政审批流程后,一个月内支付。 第2次分期支付金额为33575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20,说明:服务合同到期并经甲方完成内部财政审批流程后,一个月内支付,注:若第二年不续签合同,该期为履约验收期。 第3次分期支付金额为83937.5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5,说明:市政府相关部门发布年度绩效评估结果并经甲方完成内部财政审批流程后,按照考核结果应用条款中约定一个月内支付。 第4次分期支付金额为419687.5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25,说明:服务合同签订并经甲方完成内部财政审批流程后,一个月内支付。 第5次分期支付金额为33575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20,说明:服务合同到期并经甲方完成内部财政审批流程后,一个月内支付,注:若第二年续签合同,该期为履约验收期 第6次分期支付金额为83937.5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5,说明:市政府相关部门发布年度绩效评估结果并经甲方完成内部财政审批流程后,按照考核结果应用条款中约定一个月内支付。 4.2 收款账户: 长沙农村商业银行圭塘支行(长沙市雨花智慧城市建设与运营有限公司:82010100000082561) 4.3 对中小微企业及时支付的约定: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 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 5.1 验收程序 采用 简易程序验收 5.2 质量要求 乙方在运维各个阶段有关电子或纸质文档,包括说明书、部署手册、技术文件、资料、及安装、测试等文档以及应用软件、与应用软件有关的电子文档、源代码、安装配置及维护文档等,按质量管理要求交付给甲方负责人; 建立《数据运维管理维护值班制度》、《数据运维管理维护应急流程制度》等相应运维管理制度。对现场值班工作情况,有《系统运行状态记录表》、《日常巡检记录表》等记录文档。遇到应急突发事件时能按照应急流程制度处理相关问题,以及在法定节假日里每天安排一名工程师远程值班,遇到紧急事件时可以赶到现场处理问题,保证各业务单位、各级部门的相关业务正常运作。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应开展质量保证活动,乙方必须接受甲方的质量监督检查,提供真实有效的相关质量活动记录、证据,接受甲方提出的质量问题整改要求,承担质量责任及因质量问题导致的进度延迟责任。具体考核指标以市级文件中对区县考核指标定义,运维公司须保障区历次考核成绩排名均处于前列。
根据长沙市运维等级调整系数(如上表所示),本项目服务等级将采用“三级服务”。 5.2.1质量标准 (1)本合同下交付的服务应符合采购需求所述的标准。如果没有提及适用标准,则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机构发布的最新版本的标准。 (2)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3)乙方所出售的货物还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环保、卫生之规定。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 本项目采用简易程序验收,在每个周期末,按照月度或季度考核及年度绩效考核(详见“服务考核及付费-季度考核”描述)进行评分,评分结果作为验收依据,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6.1甲方责任: (1)负责及时通知乙方进场时间、审批乙方提供的运维服务; (2)按合同要求支付服务款项。 6.2乙方责任: 按合同要求配合甲方完成运维工作。 7.违约责任 7.1 对中小微企业未及时支付的违约责任约定:采购人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 7.2 如中标(成交)供应商系中小微企业,采购人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0.5%(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7.3 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为由违约毁约。因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改变政策承诺、合同约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依法对乙方因此受到的损失予以补偿。 7.4迟延交付的违约责任 (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和提供服务。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确有可能妨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形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迟延的事实、可能迟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逾期超过7日时,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要求乙方按照本合同金额的20%支付惩罚性违约金。 8.解决争议的方法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向雨花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1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2023年3月3日起 生效 11.其他条款 11.1季度考核 季度评分标准明细如下表所示:
1.甲方对乙方运维服务工作进行季度评价,除不可抗力因素外,季度评价结果与服务费用的第二次支付款挂钩。季度考核评价与服务费挂钩计算办法: 2.挂钩计算方法:服务费用的第二次支付款=四个季度考核后费用之和;单季度考核费用计算方法=(项目总金额×40%)/4×当季度得分/100。 11.2年度考核评价与服务费挂钩计算办法 1.以长沙市数据资源管理平台绩效评估结果对乙方运维服务工作进行年度考核评价,年度考核结果与服务费用的尾款支付挂钩。 2.尾款支付挂钩计算方法:长沙市发布年度绩效评估结果后,根据雨花区在长沙市排名情况,排名第一梯度(第1、2名):项目成交金额×10%,如排名第二梯度(第3、4名):项目成交金额×10%×80%,如排名第三梯度(第5、6名):项目成交金额×10%×60%,如排名第四或第五梯度(第7、8、9名):项目成交金额×10%×40%。如本年度市不组织年度绩效评估,则此项按季度评估方法结算。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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