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2024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项目询价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4/10/10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一、采购项目名称: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2025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项目
二、采购项目需求:
(一)项目概况:开展深汕特别合作区2025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工作。
(二)项目技术要求:
1.服务内容(范围):
协助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管理体系,推进食用农产品达标合格证制度、开展农畜水产产品质量安全巡查、快检、宣传,开展重点治理品种质量安全监测,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体系建设等工作。
2.服务要求:
(1)建立健全网格化管理体系:依托省厅智慧监管平台,协助建立健全辖区基层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管理体系,运用“网格化+监管手段”,落实各项日常监管工作,确定网格人员,建立工作机制,完善工作制度,公示监管信息,重点解决禁限用药物违法违规使用、常规农药兽药残留超标和非法添加等突出问题,发挥网格化治理效能。
(2)推进食用农产品达标合格证制度:压实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责任,指导承诺达标合格证产地开具、收购查验工作,持续推进达标合格农产品亮证。实现承诺达标合格证常态化开具(10批次以上)主体及用证量同比分别增长30%以上,依托省厅智慧监管平台开展开证主体巡查、抽检覆盖率达到60%以上。
(3)开展农畜水产产品质量安全巡查、快检:持续运营4个农产品质量“智检小站”,依托服务站和基层网格化队伍,开展辖区内食用农畜水产产品质量安全日常巡查、快检筛查、定量抽检等工作并建立台账记录,调查生产主体种植面积、种植结构、用肥用药习惯、养殖规模等,推进建立生产主体重点监管名录并公示风险等级信息。
(4)重点治理品种质量安全监测:加强“治违禁 控药残 促提升”重点治理品种质量安全监测,重点关注豇豆生产环节,建立豇豆生产主体监管名录,实行一户一档管理,加强生产过程检查,督促生产主体规范田间生产档案管理,开具使用承诺达标合格证;开展豇豆生产用药指导,推动病虫害绿色防控,推广标准化种植模式,强化豇豆上市前质量安全检测把关,严厉打击违法使用禁限用农药行为。
(5)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体系建设:搭建农产品生产规模主体名录库,建立信用档案,加大农安信用宣传培训力度,确保年内参与农安信用评级评价规模主体达到90%以上、A级以上主体不少于40%,对农安信用信息抽查、审核率达到90%以上。协助建立分级分类监管制度,构建“信用+监管”新模式,以日常监管数据为指引,对诚信经营、守法经营的优质企业酌情调整监管检查频次,实现经营主体信用分级分类评价。
(6)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宣传:开展网格监管员、协管员法律法规知识培训,组织企业开展新《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宣贯讲座,持续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和科普知识宣传。
(三)项目商务要求:
1.服务期限: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项目期为1年。
2.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十五个工作日后付合同金额的30%;通过中期评审后付合同金额的40%;乙方通过项目验收并将所有项目区疫情处理档案移交甲方后付合同金额30%。每次付款前十个工作日内,乙方需向甲方送达等额的正式原件发票,税费由乙方自理。乙方理解政府部门付款相关程序,因甲方使用的是财政资金,甲方在本合同中的付款时间为向政府财政支付部门提出办理财政支付申请手续的时间,不含政府财政支付部门审核时间。因政府财政支付审批流程及办理手续而造成项目支付进度有所推延,甲方不承担逾期付款违约责任。
3.质量考核验收标准及违约金:按照服务要求达到合格标准。乙方交付的成果验收不合格的,经甲方要求整改,再次验收仍不合格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有权要求乙方返还已经支付的款项、赔偿损失并支付合同总额20%的违约金。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
5.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
四、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重要提示:
1.报价单内容按照统一模板填写(详看附件)
2.供应商报价为市场摸底,最终采购方式由采购人负责解释。
3.本公告期限: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4年10月11日上午9:00至2024年10月16日下午6:00期间将报价单发送至以下邮箱:
深汕特别合作区农业农村和海洋渔业局:nynchyyyj_nyk@szss.gov.cn
4.采购人有权对供应商就本项目资格条款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资料(原件)进行审查。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被查实的,则可能面临被取消本项目报价资格、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三年内禁止参与本区政府采购活动的风险。
5.本询价公告及本项目招标文件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报价单位有义务在询价期间浏览深圳市深汕交易有限公司官网https://www.sszbdl.com/,在深圳市深汕交易有限公司官网上公布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报价人。
六、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
单位名称: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农业农村和海洋渔业局
详细地址:广东省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仁和楼1栋
项目联系人:郭工
联系方式:18998523766
附件 深汕特别合作区XXXX项目报价单.docx
二、采购项目需求:
(一)项目概况:开展深汕特别合作区2025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工作。
(二)项目技术要求:
1.服务内容(范围):
协助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管理体系,推进食用农产品达标合格证制度、开展农畜水产产品质量安全巡查、快检、宣传,开展重点治理品种质量安全监测,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体系建设等工作。
2.服务要求:
(1)建立健全网格化管理体系:依托省厅智慧监管平台,协助建立健全辖区基层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管理体系,运用“网格化+监管手段”,落实各项日常监管工作,确定网格人员,建立工作机制,完善工作制度,公示监管信息,重点解决禁限用药物违法违规使用、常规农药兽药残留超标和非法添加等突出问题,发挥网格化治理效能。
(2)推进食用农产品达标合格证制度:压实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责任,指导承诺达标合格证产地开具、收购查验工作,持续推进达标合格农产品亮证。实现承诺达标合格证常态化开具(10批次以上)主体及用证量同比分别增长30%以上,依托省厅智慧监管平台开展开证主体巡查、抽检覆盖率达到60%以上。
(3)开展农畜水产产品质量安全巡查、快检:持续运营4个农产品质量“智检小站”,依托服务站和基层网格化队伍,开展辖区内食用农畜水产产品质量安全日常巡查、快检筛查、定量抽检等工作并建立台账记录,调查生产主体种植面积、种植结构、用肥用药习惯、养殖规模等,推进建立生产主体重点监管名录并公示风险等级信息。
(4)重点治理品种质量安全监测:加强“治违禁 控药残 促提升”重点治理品种质量安全监测,重点关注豇豆生产环节,建立豇豆生产主体监管名录,实行一户一档管理,加强生产过程检查,督促生产主体规范田间生产档案管理,开具使用承诺达标合格证;开展豇豆生产用药指导,推动病虫害绿色防控,推广标准化种植模式,强化豇豆上市前质量安全检测把关,严厉打击违法使用禁限用农药行为。
(5)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体系建设:搭建农产品生产规模主体名录库,建立信用档案,加大农安信用宣传培训力度,确保年内参与农安信用评级评价规模主体达到90%以上、A级以上主体不少于40%,对农安信用信息抽查、审核率达到90%以上。协助建立分级分类监管制度,构建“信用+监管”新模式,以日常监管数据为指引,对诚信经营、守法经营的优质企业酌情调整监管检查频次,实现经营主体信用分级分类评价。
(6)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宣传:开展网格监管员、协管员法律法规知识培训,组织企业开展新《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宣贯讲座,持续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和科普知识宣传。
(三)项目商务要求:
1.服务期限: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项目期为1年。
2.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十五个工作日后付合同金额的30%;通过中期评审后付合同金额的40%;乙方通过项目验收并将所有项目区疫情处理档案移交甲方后付合同金额30%。每次付款前十个工作日内,乙方需向甲方送达等额的正式原件发票,税费由乙方自理。乙方理解政府部门付款相关程序,因甲方使用的是财政资金,甲方在本合同中的付款时间为向政府财政支付部门提出办理财政支付申请手续的时间,不含政府财政支付部门审核时间。因政府财政支付审批流程及办理手续而造成项目支付进度有所推延,甲方不承担逾期付款违约责任。
3.质量考核验收标准及违约金:按照服务要求达到合格标准。乙方交付的成果验收不合格的,经甲方要求整改,再次验收仍不合格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有权要求乙方返还已经支付的款项、赔偿损失并支付合同总额20%的违约金。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
5.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
四、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重要提示:
1.报价单内容按照统一模板填写(详看附件)
2.供应商报价为市场摸底,最终采购方式由采购人负责解释。
3.本公告期限: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4年10月11日上午9:00至2024年10月16日下午6:00期间将报价单发送至以下邮箱:
深汕特别合作区农业农村和海洋渔业局:nynchyyyj_nyk@szss.gov.cn
4.采购人有权对供应商就本项目资格条款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资料(原件)进行审查。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被查实的,则可能面临被取消本项目报价资格、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三年内禁止参与本区政府采购活动的风险。
5.本询价公告及本项目招标文件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报价单位有义务在询价期间浏览深圳市深汕交易有限公司官网https://www.sszbdl.com/,在深圳市深汕交易有限公司官网上公布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报价人。
六、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
单位名称: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农业农村和海洋渔业局
详细地址:广东省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仁和楼1栋
项目联系人:郭工
联系方式:18998523766
附件 深汕特别合作区XXXX项目报价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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