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苏锡通科技产业园区张芝山七期安置房给水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 南通苏锡通科技产业园区张芝山七期安置房给水工程施工 (项目名称)已由 江苏南通苏锡通科技产业园区行政审批局(发改)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关于南通苏通科技产业园滨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张芝山镇七期安置房项目的核准通知(苏锡通行审发【2020】26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南通锡通水务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给水工程 ( 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南通市苏锡通园区
2.1.2建设规模: / ;
2.1.3合同估算价:约1984万元
2.1.4工期要求:120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建设单位发出的开工令为准)
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7月,竣工日期:2023 年10月;
2.1.5 质量要求:合格
2.2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室内立管、室外环网、地下室给水管网、二次无负压、阀门、水表、远传、泵房装修等,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示的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须具备 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或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资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二 级及以上 或 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以上证书必须注册在投 标单位。且不得为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董事长或总经理 ,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具体指以下两点:
?.未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交纳社会保险;
?.未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3.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3.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3.3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3.4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投标企业正式人员,须提供拟派项目负责人与投标企业双方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书及投标人为其缴纳的2022年12月至2023年5月连续六个月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材料;
3.3.5如本工程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如为一级注册建造师的,必须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 号)文件要求使用并提供电子证书,如未按文件要求提供电子证书,该电子证书无效,视为项目负责人的资格不符合要求。
3.3.6根据苏建招办(2022)2 号文要求,投标人在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特指: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
R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近2年内(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推算)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司法、行政、监察等有关处罚或认定的;
R企业近1年内(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推算)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R企业近三个月内(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推算)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R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五年内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
R没有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渠道列入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R没有被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4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未尽之处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中的“资格评审标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3年7月4日至 2023年7月17日09时3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南通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
5. 投标截止时间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17日09时3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合理低价法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 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上发布。
9. 特别提醒: (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3)招标公告系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
南通锡通水务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 |
江苏海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址 |
锡通科技产业园银杏路15号 |
地 址 |
南通市崇川区星城路299号创源科技园3号楼501室 |
联 系 人 |
丛灵 |
联 系 人 |
孙杰 |
联系电话 |
0513-51080189 |
联系电话 |
15962955750 |
2023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