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曾都区洛阳镇中心学校部分食材协议供应商遴选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湖北省
发布时间
2024/09/2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hbyh-sz2024-026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黄校长13635735918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裕弘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华锐0722-3326226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曾都区洛阳镇中心学校部分食材协议供应商遴选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招标编号:HBYH-SZ2024-026) 项目所在地区:湖北省,随州市,曾都区 一、招标条件 本曾都区洛阳镇中心学校部分食材协议供应商遴选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 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学生伙食费收入,招标人为曾都区洛阳 镇中心学校。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1)本项目共1个包段:牛肉类、冷冻食品(含水饺、青豆、玉米 等)、部分干货类。(2)此次食堂大宗食材供应商遴选,仅为建立合作伙伴名 单,后期将根据实际需求进行采购,故此次暂无具体预算。(3)遴选一名供应 商。具体采购内容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 采购需求”。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曾都区洛阳镇中心学校部分食材协议供应商遴选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曾都区洛阳镇中心学校部分食材协议供应商遴选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 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落实 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 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等政 策。提供小微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符合本次采购的要求;(2)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税 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以公告发出后 查询结果为准); (3)投标人近三年未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未被主管部门通报检查/检验不合格,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9月24日 08时30分到2024年09月29日 17时30分 获取方式:现场报名,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内,携 带资格证明材料现场报名,要求如下:(1)有效的营业执照。(2)法定代表 人本人报名的,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详见附件下载)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 件现场报名。(3)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报名的,凭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详 见附件下载)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现场报名。(4)按要求填写内容完整的《采 购项目报名表》、《中小企业声明函》、《材料真实性承诺函》(详见附件下载 )。以上报名资料(扫描件或复印件)需装订成册并加盖公章后提交。对于资料 不完整的、与原件不符的、存在虚假情况的,招标代理机构不接收投标报名申 请。4、已报名的供应商,自行网上下载采购文件(http://www.cebpubservice .cn/)。5、售价:0(元)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0月08日 15时00分 递交方式:随州市曾都区南郊街道森源荣御中央商铺第5号楼第二层203房 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10月08日 15时00分 开标地点:随州市曾都区南郊街道森源荣御中央商铺第5号楼第二层203房 七、其他 (一)项目基本情况(补充) 1、预算金额:0万 2、最高限价: 0万 3、合同履行期限:一年,合同期满经考核合格可续签,最多可续签两年。 4、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5、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6、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7、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8、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小微企业 (二)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招标公告媒体:《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 ervice.cn/)。 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或招标代 理机构不予受理。 3、递交人须法定代表人携带法人身份证明及本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人持授权 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 4、异议和投诉以法人名义提出的,未经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 不予受理。 5、异议的法人授权委托人或联系人、投诉的法人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投标人在册 人员,必须提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前投标人为其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社保的明细 证明材料(为其缴纳社保的必须是投标人本身,不得为分公司、子公司或关联 公司),否则不予受理。 6、经查证提供的证明材料造假,涉嫌出借或借用资质虚假恶意提出异议和投诉 的,将依法严肃处理。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曾都区洛阳镇中心学校 地 址:随州曾都区洛阳镇骆畈村 联 系 人:黄校长 电 话:13635735918 电子邮件:476764762@qq.com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裕弘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湖北省随州市曾都区南郊街道森源荣御中央商铺第5号楼第二层203房 联 系 人: 张华锐 电 话: 张华锐 电子邮件: 215892498@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采购项目报名表
采购单位
项目名称
所报标段
采购方式项目编号
报名单位名称(加盖公章)
法人或委托代理人姓名: 法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 □法人 □委托代理人(项目经理)
联系方式:邮箱:
注:本表以上内容填写均需打印并加盖单位公章,以下内容需在代理机 构报名时现场填写,否则报名无效。
法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报名时间:年月日 时
代理机构经办人(签字):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裕弘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采购代理机构): 我公司在 (项目名称)招投标活动中提供的相关资料的复印件与原件一致真 实有效,若弄虚作假我公司愿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特此承诺! 供应商: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兹证明 ( 姓 名 )在我单位任 ( 职 务 ), 系 (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 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 日期:年月日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反面)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 (姓名)系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单位) (姓名)为我的代理人,全权代表我公司处理在该项目采购活动中 的一切事宜。该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 务,我均予以承认。代理期限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盖章): 代理人: 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码: 职务:
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注:如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并签署响应文件,无须提供本授权书。 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类)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 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 (项目名称) 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 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 (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 (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 (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 (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 日期: 说明: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 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曾都区洛阳镇中心学校部分食材 协议供应商遴选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目编号:HBYH-SZ2024-026 招 标 人:曾都区洛阳镇中心学校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裕弘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电话:0722-3326226 二〇二四年九月 竞争性磋商文件备案
湖北裕弘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贵公司代理的“曾都区洛阳镇中心学校部分食材协议供应商遴选项 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经审核符合我单位要求,同意发布。 2024年09月
采购人:曾都区洛阳镇中心学校 目 录 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1 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5 第三章采购项目内容及要求.....................................................................................19 第四章磋商程序及评标办法.....................................................................................26 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参考).............................................................................34 第六章磋商响应文件格式.........................................................................................36 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BYH-SZ2024-026 2、采购计划备案号:/ 3、项目名称:曾都区洛阳镇中心学校部分食材协议供应商遴选项目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 万 6、最高限价: / 万 7、采购需求: (1)本项目共1个包段:牛肉类、冷冻食品(含水饺、青豆、玉米等)、部分干货类。 (2)此次食堂大宗食材供应商遴选,仅为建立合作伙伴名单,后期将 根据实际需求进行采购,故此次暂无具体预算。 (3)遴选一名供应商。 具体采购内容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 采购需求”。 8、合同履行期限:一年,合同期满经考核合格可续签,最多可续签两 年。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3、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 购,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 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 同小微企业)等政策。提供小微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符合本次采购的要求; (2)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 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 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以公告发出后查询结果为准); (3)投标人近三年未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未被主管部门通报检查/检 验不合格,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年09月24日至2024年09月 29 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 外 ) 2、地点:随州市曾都区南郊街道森源荣御中央商铺第5号楼第二层203 房或登录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n/)。 3、方式:现场报名,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内,携带资格证明材料现场报名,要求如下: (1)有效的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本人报名的,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详见附件下载) 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现场报名。 (3)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报名的,凭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详见附 件下载)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现场报名。 (4)按要求填写内容完整的《采购项目报名表》、《中小企业声明函 2 》、《材料真实性承诺函》(详见附件下载 )。 以上报名资料(扫描件或复印件)需装订成册并加盖公章后提交。对 于资料不完整的、与原件不符的、存在虚假情况的,招标代理机构不接收 投标报名申请。 4、已报名的供应商,自行网上下载采购文件(http://www.cebpubser vice.cn/)。 5、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4年10月08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4年10月08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3、地点:随州市曾都区南郊街道森源荣御中央商铺第5号楼第二层203 房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0月08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随州市曾都区南郊街道森源荣御中央商铺第5号楼第二层203房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招标公告媒体:《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 .cebpubservice.cn/)。 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 或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3、递交人须法定代表人携带法人身份证明及本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 人持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 4、异议和投诉以法人名义提出的,未经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 盖公章的不予受理。 3 5、异议的法人授权委托人或联系人、投诉的法人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投 标人在册人员,必须提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前投标人为其连续缴纳6个月以 上社保的明细证明材料(为其缴纳社保的必须是投标人本身,不得为分公 司、子公司或关联公司),否则不予受理。 6、经查证提供的证明材料造假,涉嫌出借或借用资质虚假恶意提出异 议和投诉的,将依法严肃处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曾都区洛阳镇中心学校 地 址:随州曾都区洛阳镇骆畈村 联 系 人:黄校长 联系方式:1363573591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北裕弘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随州市曾都区南郊街道森源荣御中央商铺第5号楼 第二层203房 联系方式:0722-332622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华锐 电 话:0722-3326226 4 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下面所列资料 是对“供应商须知”的具体补充和说明。如有矛盾,应以本表为准。
序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
1采购人曾都区洛阳镇中心学校
2监管部门/
3采购代理机构湖北裕弘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4项目名称曾都区洛阳镇中心学校部分食材协议供应商遴选项目
5实施地点随州市曾都区洛阳镇中心学校
6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7项目属性服务
8资金来源自筹(学生伙食费收入)
9采购需求(1)本项目共1个包段:牛肉类、冷冻食品(含水饺、青豆、玉米等)、部分干货类。 (2)此次食堂大宗食材供应商遴选,仅为建立合作伙 伴名单,后期将根据实际需求进行采购,故此次暂无 具体预算。 (3)遴选一名供应商。 具体采购内容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
10履约期限一年。合同期满经考核合格可续签,最多可续签两年。
11采购代理 服务费根据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签署的委托代理协议书约 定: 1.采 购 代 理 服 务 费 :由 采 购 人 支 付由成交供应商支付 2.支付标准:招标代理服务费按鄂建文【2023】35号文 规定: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湖北省招 标代理服务收费参考标准(试行)》的通知标准收取。 3.支 付 时 间:中标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的同时一次性支付。 4.支付方式:现金或转账
12供应商确认收 到磋商文件澄 清或者修改的 时间在收到相应澄清或者修改文件后24小时内
13踏勘现场☑不组织,供应商自行踏勘现场 □组织,踏勘时间:踏勘集中地点:
5
序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
14付款方式双方合同中自行约定
15备选方案□接受备选方案☑不接受备选方案
17申请人资质条 件、能力和信 誉具体要求详见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二条“申请 人资格要求”
18其它资格证明 文件☑无 □有;具体为:。
19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收投标保证金。
20响应文件 有效期60日历天
21响应文件的 份数壹正贰副(1份正本2份副本,副本可以是正本盖章签 字版的复印件)
22响应文件的 密封1、响应文件正本(壹份)和所有副本(贰份)合 包在一个包装内,包装上标明“响应文件”字样; 2、报价一览表及分项报价表(壹份),应单独密封 在一个信封内,信封外标明“报价文件”; 3、在响应文件密封袋和单独的信封上应写明项目 编号、项目名称、采购人和供应商的名称及地址,并 注 明:“2024年 10月 08 日15时00分磋商,此时间以前不得开封”; 4、所有响应文件应密封完好,封口交接处加盖供 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23样品提交及退还样品的相关规定:无。
24响应文件递交 截止时间和地 点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0月08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随州市曾都区南郊街道森源荣御中央商铺第5号 楼第二层
25评标委员会的 组建评 标 委 员 会 构 成:3 人及以上单数;其中采购人代表以外的评审专家不得 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依法从湖北政府采购网专家库中 随机抽取
26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27是否授权评标 委员会确定中 标人□是 ☑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3
28评标结果公示 媒介《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 ervice.cn/)
29是否专门面向 小微企业☑专门面向 □非专门面向
30支持中小企业☑此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故不享受此优惠。□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不执行
6
序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
政策价格评审优惠,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六章)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 式见第六章)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否则按投标无效 处理。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 行业为其他商务服务业。
31采购节能 产品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如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 单》中“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评审时不予价格扣 除。 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如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 单》中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给予该项产品价 格1%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2采购环保产品 政策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如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 目清单》范围的,给予该项产品价格1%的扣除,用扣 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7 投标人须知 一、 总则 1、 适用法律及范围 1.1 本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仅适用于本次竞争性磋商中所述的项目的采购。 2、 定义 2.1 “采购人”:本次磋商的采购人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2 “监管部门”:本次磋商的监管部门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3 “采购代理机构”:本次磋商的采购代理机构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4 “供应商”是指获取本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2.5 “磋商供应商”是指 (1)符合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相应条件; (3)通过竞争性磋商采购评定办法中初步审核的供应商。 2.6 “成交供应商” 是指经评审委员会评审推荐,采购人授予合同的供应商。 3、 工程、货物及服务 3.1 “工程”是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及其相关的装修、拆 除、修缮等。 3.2 “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 3.3 “服务”是指除货物(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和 工程(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及其相关的装修、拆除、 修缮等)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 4、 费用 4.1 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磋商有关的费用,不论磋商的结果如何,采购人和 采购代理机构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4.2 成交服务费:成交供应商须在收到中标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成交服务费。 服务费支付标准和方法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二、 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 5、 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的构成 5.1 本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包括: 8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第三章 采购项目内容及要求 第四章 磋商程序及评标办法 第五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参考) 第六章 磋商响应文件格式 6、 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的澄清 6.1 供应商获取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后,应认真检查,如发现页数不全、附件缺失、印刷 模糊等,应通知采购代理机构补全或更换,否则风险自负。 6.2 供应商要求对本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进行澄清的,应以书面形式,在磋商截止时间3 日前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 采购代理机构对于符合澄清要求的,将以书面形式给所有接收磋商文件的供 应商予以答复(答复中不包括问题的来源),供应商收到答复后应在24小时内以书 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予以确认。 6.3 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澄清或提出疑问的,采购代理机构 将视其为同意。 6.4 澄清的内容是本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当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澄清文 件对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7、 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的修改 7.1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本竞争性磋商采购文 件进行必要的修改,修改的内容是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 式通知所有接受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供应商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在24小时内以书 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予以确认。 7.2 当磋商文件、修改文件对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7.3 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修改文件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 3个工作日前发出,不足3个工作日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顺延提交首次响应 文件截止之日。 三、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 8、 语言和计量单位 8.1 供应商提交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就有关磋 商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供应商提交的支持文件或印刷的文献可以用另一 9 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在解释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时以中文翻译 本为准。 8.2 除非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中另有规定,计量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的计量 单位。 9、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构成 9.1 供应商编制的竞争性磋商响应件应包括的内容详见本文件第六章要求。注:响应文件目录及内容每页须顺序编写页码。 10、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 10.1 供应商应当按照本采购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及全部资 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并接受采购代理机构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核 实的要求。 10.2 供应商应认真阅读本采购文件中的所有内容,并对本采购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 出实质性响应。如供应商没有按照本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没有对本 采购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文件。 10.3 供应商应完整地按本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交所有资料并按要求的格式填写规定的所 有内容,无相应内容可填项的,应填写“无”、“未测试”、“没有相应指标”等明确的回 答文字。如未规定格式的,相关格式由供应商自定。 10.4 供应商在编制响应文件时应注意本次采购对多包采购的规定,多包采购的规定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1、 磋商报价 11.1 磋商报价包括磋商供应商在首次提交的响应文件中的报价、磋商过程中的报价和最 后报价。磋商供应商的报价均应以人民币报价。 11.2 供应商应按照本采购文件规定的采购需求及合同条款进行报价,并按竞争性磋商采 购文件确定的格式报出。报价中不得包含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 则,在评审时不予核减。报价中也不得缺漏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所要求的内容,否 则,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文件。 11.3 供应商应根据本磋商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市场价格水平及其走势、磋商供应商的管 理水平、磋商供应商的方案和由这些因素决定的磋商供应商之于本项目的成本水平 等提出自己的报价。报价应包含完成本采购文件采购需求全部内容的所有费用,所 有根据本采购文件或其它原因应由磋商供应商支付的税款和其他应交纳的费用都 应包括在报价中。但磋商供应商不得以低于其成本的价格进行报价。 11.4 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注明免费的项目将视为包含在报价中。 10 11.5 每一种采购内容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文件。11.6 成交供应商的报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 12、 备选方案 12.1 是否允许备选方案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不允许有备选方案的,若在响应文件中 提交了备选方案,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文件。 13、 联合体 13.1 本次采购是否允许联合体参加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3.2 本次采购允许联合体报价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 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报价。 14、 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 14.1 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磋商的证明文件,证明文件应包括下列 文件: 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 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 小微企业)等政策。提供小微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按第一章公告里的特定资格要求提供资料。 除本须知14.1要求的资格证明文件外,如国家法律法规对市场准入有要求的还应提 交相关资格证明文件。 证明材料仅限于磋商供应商单位本身,母公司、股东单位和子公司的材料不能作为 证明材料,但磋商供应商单位兼并的企业的材料可作为证明材料。采用复印件的必须加 盖单位印章。 15、 供应商符合性审查 11 15.1 在符合性检查和商务评议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 无效投标: (1)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不一致。 (2)响应文件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 (3)投标有效期未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 (4)不满足磋商文件的要求。 (5)投标文件不满足招标文件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 (6)其他 ①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②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③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④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16、 磋商保证金 16.1 本采购文件是否要求递交磋商保证金及保证金金额、递交方式、递交时间、接受保 证金的帐户信息等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6.2 本采购文件要求递交磋商保证金的,磋商保证金作为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部 分,以到账为准。凡未按规定递交磋商保证金的报价,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文 件。 16.3 磋商保证金有效时间:磋商保证金的有效期与本次磋商有效期一致。 16.4 供应商为联合体的,应由联合体中牵头人交纳保证金,其交纳的保证金对联合体各 方均具有约束力。 16.5 保证金的退还:未成交的磋商供应商,其磋商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 内不计利息原额退还,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在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后5个工作日内不计利息原额退还。 16.6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2) 3)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4) 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5)本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12 17、 磋商有效期 17.1 磋商有效期从磋商结束之日起计算,本次采购磋商有效期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磋商供应商承诺的磋商有效期不足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文件。 17.2 特殊情况下,在原磋商有效期截止之前,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可要求供应商延长 磋商有效期。需要延长磋商有效期时,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 有磋商供应商,供应商应以书面形式答复是否同意延长磋商有效期。供应商同意延 长的,其磋商保证金有效期相应延长,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响应文件;供应商拒绝延长的,其响应文件在原磋商有效期满后将不再有效,供应商有权收回 其投标保证金。 17.3 供应商同意延长磋商有效期的,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竞争性磋商响应文 件;供应商拒绝延长的,其响应文件失效,但供应商有权收回其磋商保证金。 18、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装订、签署和数量 18.1 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应包括正本、副本及单独提供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报价一览表、优惠声明(如有)。本次磋商供应商提交响应 文件正、副本的数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每套响应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副本”,响应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 印件,若副本与正本不符,以正本为准;如单独提供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法 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报价一览表、优惠声明(如有)与响应文件正本不符,以正本 为准。 18.2 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由 授权代表签字的,响应文件中应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由 供应商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18.3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中的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 表在旁边签字才有效。 18.4 响应文件应当采用不可拆卸的方法的装订,对未经装订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可能 发生的文件散落或缺损及由此产生的后果由磋商供应商承担。 四、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 19、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9.1 响应文件的正本、所有副本和电子文档必须密封和加盖供应商公章后递交,包装上 应注明采购编号、项目名称、包号、供应商名称及“(磋商时间) 前不得启封”的字样。 13 19.2 为方便磋商记录,供应商还应将一份《报价一览表》(原件)及报价优惠声明(如果有 的话)单独密封提交,除需按上款要求注明外还应在信封上标明“报价一览表”字样。19.3 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拒收。19.4 要求在磋商时提交样品的,应在样品上标明磋商供应商名称。有关提交及退还样品 的相关规定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0、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送达地点及截止时间 20.1 截止时间是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首次送达、提交响应文件的最后时间。 本次磋商响应文件的送达地点及截止时间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1、迟交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 21.1 在本次磋商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不论何种原因,采购代 理机构将拒收。 22、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或者撤回 22.1 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对已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 撤回。供应商需要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响应文件时,应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采购 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是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 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 22.2 从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磋商有效期期满这段时间,供应商不得修改或撤销其响 应文件,否则其磋商保证金将不予以退还。 22.3 供应商所提交的响应文件在磋商结束后,无论成交与否都不退还。 五、 磋商程序及步骤 23、竞争性磋商小组 23.1 采购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 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及现行法律规 定组建磋商小组,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或5人以上单 数组成。磋商小组人数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3.2 磋商小组中的评审专家人数不少于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2/3。除本采购文 件另有规定,评审专家将从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23.3 磋商小组所有成员按事先抽取的磋商顺序,集中与磋商供应商分别进行磋 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 24、磋商代表 14 24.1 磋商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应携带本人身份证明参加磋商,授权代 表参加磋商的,还应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磋商代表经磋商小组核 对身份后,方可参加磋商。 25、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 25.1在正式磋商前,本磋商文件第四章规定的程序和方法,对供应商进行资格 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通过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实质性响应磋商文 件的供应商方可进入磋商程序。 26、磋商 26.1磋商小组将根据本磋商文件第四章规定的程序和方法与进行磋商。在磋商 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磋商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 26.2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 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 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 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将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磋商供 应商,并提供必要的修正时间。 26.3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对原响应文件进行技术、商务、价格修正,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应实质性响应本磋 商文件及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并按本采购文件的规定进行签署。重新提 交的响应文件与原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为准。不按要求签署 或逾时不提交响应文件的,视同放弃磋商,放弃磋商的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将在成 交通知书发放后的五个工作日内退还。 26.4最后报价 采购代理机构将已确定条件的最后报价书发放至所有磋商供应商,要求磋商供应商 在指定的时间内提交满足要求的最后报价,密封递交磋商小组。所有磋商供应商递 交最后报价后,磋商小组将公布并记录所有磋商供应商的最终价格。最后报价为本 次竞争性磋商不可变动的最终价格。 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 应当要求所有继续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 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 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 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 票推荐3家及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 后报价。 15 26.5如有需要,磋商小组可进行多轮磋商,直至最终确定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采购需求 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如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无需修改,可直接要 求磋商供应商提交最后报价。 26.6 磋商小组审核完最终报价后,根据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定办法推荐成交候 选人或根据采购人的书面授权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 26.7采购代理机构对磋商过程和重要磋商内容进行记录,磋商双方在记录上签字确认。 27、保密 27.1 凡是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意向等,采购人、 采购代理机构、监管人员、磋商小组及有关工作人员均不得向供应商或其它无关的 人员透露。 六、 成交与签订合同 28、合同授予标准 28.1 采购人将把合同授予排名第一的供应商,特殊情况按本须知29.3的规定执 行。 29、签订合同 29.1 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对履约保证金有规定的,成交供应商应按规定在签订 合同前缴纳履约保证金。有关履约保证金的规定《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9.2 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采购文件 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 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超出采购文件以外的任何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 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订立背离采购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 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 以上人民政府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 容除外。 29.3 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 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 活动。 29.4 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后7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将政府采购合同副本报同级政 府采购监管部门备案。 29.5 16 采购代理机构将配合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采购人与成交 供应商应按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要求和成交供应商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 承诺订立书面合同,不得超出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和成交供应商竞争性磋商 响应文件的范围,也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29.6 除不可抗力等因素外,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 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 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原则确定其他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并签订 政府采购合同,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 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 七、 落实的相关政策 30.1 支持中小企业政策和支持监狱企业政策 供应商如符合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文中对中小企业划型标准的,需提供本单位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附件)及企业相 关证明材料,若提供非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还应当提供货物制造商、工程或服务承担单位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及证明材料; 依据“财库<2014>68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监狱企业 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材料不全的不予 折扣。 经评委会审核确认供应商符合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中对中小企业划型标准 的,货物服务采购项目给予小微企业的价格扣除优惠,由财库〔2021〕46号文件规定的6%-10%提高至10%- 20%。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分包的,评审优惠度 由2%-3%提高至4%-6%。政府采购工程的价格优惠按照财库〔2021〕46号文件中对应的3%-5%、1%- 2%的规定执行。对小微企业中的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采购产品纳入创新产品应用示范 推荐目录内企业、采购产品获得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企业,以价格评审 优惠幅度的上限给予评审优惠。 30.2 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 供应商如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号文规定 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附件)。经评委 会审核确认供应商符合财库<2017>141号文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评定时对其价 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 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30.3 采购节能产品政策 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如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范围,则该产品应在最新一期“节 17 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供应商所投产品如属于政府优先采购节能产品范围的,供应商 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对于确属政府优先采购节能产品范围的产品,给予该项产品价格1 %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不予扣除。 30.4 采购环保产品政策 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列入最新一期“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供应商须提供相 关证明材料,对于确属最新一期“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给予该项产品价格1% 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不予扣除。 八、 其他要求 31. 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九、 适用法律 32.1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供应商的一切招标投标活动均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 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 32.2 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民法典》。 18 第三章采购项目内容及要求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曾都区洛阳镇中心学校部分食材协议供应商遴选项目 2、项目编号:HBYH-SZ2024-026 3、采购需求: (1)本项目共1个包段:牛肉类、冷冻食品(含水饺、青豆、玉米等)、部分干货类。 (2)此次食堂大宗食材供应商遴选,仅为建立合作伙伴名单,后期将根据 实际需求进行采购,故此次暂无具体预算。 (3)遴选一名供应商。 4、合同履行期限:一年,合同期满经考核合格可续签,最多可续签两年。 5、报价要求:各投标人根据市场价格(市场监管部门出具的有效数据),结合自身成本核算,按报价一览表要求报价。报价须包含履行合同所有相关货 物及服务所需的所有费用(含材料、运输、人工、搬运、税费等)。 6、结算方式:采购预算金额内据实结算,投标人根据采购需求自行进行测 算,在满足招标文件及采购人需求的前提下,合理安排配送任务。中标供应商 必须按中标价履行义务。 最终结算价=实际采购量×市场零售价×(1-中标下浮率)。 市场零售价:由于市场波动等因素影响,由中标人参照大型商超市场零售 价、或参照武商量贩的市场零售价公布的同类货物(中等以上质量)价格的平 均价作为当月基准价,当月基准价以中标人出具有效的书面证明材料为准。采 购人有权对各包中标人每月提供的当月基准价进行不定期抽查,如发现虚假报 价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或要求中标人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具体合同中约定。 7、付款方式:中标人须在收到校方需求通知后将食材配送至指定位置,并 在 此 次 配 送 任 务 完 成 后根据上一次食材配送量据实结算上一次食材配送货款,年度结算费用不得超 第 19 页 过 采 购 预 算,同 时 应 提供《送货清单》、《验收配送单》及供货正规发票,年度最后一次的付款金 额和付款方式双方协商确定。 8、质量要求:如发现各中标人有缺斤少两,以次充好等不诚信行为,视情 节轻重采取拒收,重送,补送等措施,同时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或要求中标人 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具体合同中约定。 9、筹措物资:投标人根据采购人下达的《食品配送计划单》,组织食品采 购、加工、配送,按规定的品名、规格、数量、质量要求进行供应。特殊情况 需要更换食品供应品种时,须经采购人同意后实施。 10、其他要求:采购人在每个工作日规定时间内,将下个工作日《食品配 送计划单》通过电子邮件或其他形式通知中标人。若发生采购计划不准确或不 及时或有疏漏等情况,中标人有义务提醒采购人修正计划单,采购方如有特殊 需求需要临时配送的,中标人应及时配合临时采购,不得延误和推诿。 二、食堂物资采购商品质量要求及标准 食品卫生安全:中标人所供食品的包装、质量、卫生安全和营养成分,必 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他食品质量、食品卫生、食品安全 法律法规;因食品安全问题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中标人负责,并根据相关法律 法规进行处罚及赔偿; 食品采购:应制定科学、完善的采购管理制度,采购的食品、原料及成品,不得腐败变质、霉变及其它不符合卫生标准的情况;采购的肉类食品必须有 合法检验单或印证,外加工食品(熟食)采购须确认定点;食品贮存有专人负 责 、 生 熟 分 区 域 , 不 得 超 期 , 定 期 清 库 检 查 ,防止食品变质、霉变、生虫、及时清理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等,做好采购物 品的登记,妥善保管票据、检验单等。并接受招标人、执法人员的监督和检查。 牛肉类要求: 第 20 页 (1)鲜牛肉(含分解成片、丁、丝、块、蓉)标准:肉色深红、肉质有弹性 、指压后的凹陷立即恢复,切面有光泽及微湿润,极小渗出物;具有浓郁的牛 肉气味,脂肪白色或乳白色,无异味、无寄生虫,无注水。 (2)保证来源于正规肉类加工企业,供货时须提交肉联厂的验收单及当批 次有效的经检疫部门检验合格的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鲜肉确保每日新鲜 ,色泽均匀,不粘手。 (3)所有货物规格符合采购人提交的日采购计划中明确的具体需求。每次 供货必须向甲方提供。 (4)符合《食品安全法》要求及其他国家相关标准。 2.冷冻食品要求: (1)要 求 符 合 国 标 GB2733-2005 鲜、冻动物性水产品卫生标准;猪、牛肉类及鸡鸭副产品:冻肉冷冻、鲜肉保 鲜 良 好 (冷冻指冻肉、冷鲜指鲜肉,下同);肉质紧密,有坚实感;骨类:冻骨冷冻 、鲜 骨 保 鲜 良 好,有 坚 实 感; 内脏:个头大小均匀,冷冻、保鲜良好。必须采用冷链配送、冷藏运输。 (2)消毒要求:送到食堂的冷链食品需经过外包装消毒后,方可进入食堂 , 并做好消毒记录。 (3)贮藏要求 a.供应商库房应设有通风、防潮及防止有害生物侵入的装置存放冷库的冷 链食品必须堆放在清洁的垫板或货架上,垫板或货架应当经常清洗消毒。 b.冷藏、冷冻柜(库)应有明显区分标识,冷藏环境温度的范围应在 0C~8C,冷冻温度的范围宜低于-12°。 C.原料、半成品、成品严格分开,植物性食品、动物性食品和水产品分类 摆放,不得将食品堆积、挤压存放。 d.在冷冻或冷藏设备中存放食品时,将食品放置在密闭容器内或使用保鲜 膜等,进行无污染覆盖. 第 21 页 3.干货类要求: 必须按照超市供应的品牌和规格如实供应,不得擅自调整更换。中标人所 供食品有外包装的,在食品外包装上必须有明确的生产厂家、生产日期、保质 期以及国家标准的食品生产许可标志及生产许可证编号,严禁供应“三无”食 品。 调料干杂类质量要求:经“QS”认证或国家有关部门检验达到无公害食品 标准,具体标准为“六有三无”,“六有”:有生产日期、有保质期、有质量 合格证、有生产厂家、有注册商标、有国家管理质量体系认证标示;“三无”:无假冒伪劣、无腐烂变质、无过期产品。 如上述未尽事项,须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以及食材检验检疫的标准 执行,拟投所有品目均要有正规厂家、厂址、生产日期等,在质保期内,剩余 保质期不少于三分之二,具有产品合格证。 4、投标人在配送过程中,如果出现质量问题或造成食物中毒,经国家有关 职能部门查实后确属中标人责任,中标人须承担全部责任,主要包括食物中毒 人员医疗费、误工费、事故处理费等,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如上述未尽事项,须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以及食材检验检疫的标准 执行,拟投所有品目均要有正规厂家、厂址、生产日期等,在质保期内,剩余 保质期不少于三分之二,具有产品合格证。 三、简要服务要求 (1)所配备配送服务人员应注重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及思想道德品质方面 的要求。 (2)配送人员年龄要求在55岁以下,品德端正,无违法记录。所有人员必 须经卫生部门体检合格并持有效《健康证》上岗,并保证一年进行一次全面身 体检查,有关专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3)服务人员要有良好形象和工作态度,应做到着装整洁、文明礼貌、热 第 22 页 情服务,做好个人卫生,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不允许吸烟。所需用工必须符合《劳动合同法》要求,按劳动法规定与工作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按相关规定缴 纳社保,如发生用工纠纷,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4)必须做好上岗人员健康信息登记和管理工作。如近期有疫情持续发生 地区的旅居史、病例接触情况或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应及时报告辖区疾控 机构和社区管理部门,按要求做好医学隔离观察或就诊,不得上岗。 (5)每日对服务人员进行晨检和体温监测,体温超过 37.3℃或出现发热、乏力、干咳及胸闷等症状的员工坚决不得上岗。 (6)服务人员做好自我卫生管理:员工应配戴口罩上岗。接触垃圾后、配 送前等,要用流动水和皂液采用六步洗手法洗手,手部揉搓时间不少于15秒。 (7)所有配送点配送品种与采购人要求配送的品种保持一致,保证配送食 品加工卫生新鲜、品种丰富、营养搭配科学。 (8)投标人应遵循国家、省、市有关的法律法规及规定,严格按照《中华 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提供服务,确保所供食品的质量与卫生,因食 品安全问题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负责,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及赔 偿。采购人有权对投标人的配送工作进行监督指导,对采购人提出的整改意见,投标人应无条件接受并在规定的期限内整改到位。 (9)服务人员应遵守工作场所的安全规定及作息时间,服从采购人各项管 理规定,并接受监督和指导。服务人员与采购人工作人员不得在公众场合发生 争执,遇到解决不了事务直接与采购人监管人员反应,不得私自处理。 (10)做好食品卫生安全和卫生防疫工作,采购人有权监督,并可随时检 查。如因服务人员管理不善造成服务范围内的食品卫生安全等事故的,投标人 负全部责任并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 (11)投标人拟派服务人员不得向第三方泄露信息,不得截留任何保密文 件,不得将任何有关信息数据带离岗位所在地。 四、配送要求 1、配送要求:严格按照采购人清单要求配送,每日做好留样记录,严格执 第 23 页 行存储流程,不得出现因为配送食材导致的食物中毒事件发生。采购人可以根 据实际提供每日需要的数量、品种、种类等,以采购人调整计划为准。 2、配送时间:投标人须按照采购人计划,于需求当日采购人规定时间内将 计划内的货物送至指定地点,有特殊要求的由采购人和投标人双方协商解决。 3、配送人员:配送人员必须都有签字及联系电话证明留存,且接收单位指 定收货人必须都有签字证明。 4、配送验收:投标人将食材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后,由采购人指定相关人 员对食材的品种、规格、数量、质量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由采购人出具验收 合格意见书;若发现与采购人要求不符的情况,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人纠正。 5、投标价格应包含本次配送服务所需的一切费用,包含人工、食材采买、仓储、预包装、检测检验、运输、二次搬运、税费、管理费、利润等全部费用 并考虑风险因素。 五、其他相关要求 1.投标人须将所有物资送达至采购人指定地点,须具备满足本项目需求的 物资配送能力,提供车辆行驶证等证明材料; 2.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人员均须有有效的健康证件(提供身份证、健康证、劳动合同); 3.完全满足本招标文件的采购项目服务要求,自行制定一份全面性的服务 方案; 4.投标人须做出保证服务质量的措施及承诺,服务期间应急措施及承诺;5.本项目报价应包含各项服务以及伴随服务的货物的有关费用,且所有根 据合同或其他原因应由投标人支付的税款和其他应交纳的费用都要包括在投标 人提交的投标价格中; 6.技术服务:供货方在提供服务的同时,有义务提供其他相关服务;7.服务以及伴随服务的货物应严格执行国家相关的规范、规程、规定;8.如采购人发生紧急情况,投标人须提供具体的应急措施及方案和相关承 诺; 第 24 页 9.若发生重大事故,采购人有权更换并对中标人进行处罚,具体处罚合同 中约定。 10.中标单位或个人需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他相关 法律法规有关规定,所提供物资应具有“QS”食品质量认证标志或符合国家相 关标准。 六、商务要求 1、合同签定后接采购人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该项目所需内容的采购、制作、加工、包装、运输至采购人指定地点、验收、及其他服务等全部内容(由此所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应包含在报价中),直至交付采购人可以正常使 用的标准。 2、中标人必须按照食堂管理人员通知的时间、数量、品种、品质要求准时 送货,经验收合格后签字确认,不能以任何理由推托,一旦影响到食堂的正常 运转,中标人应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 3、售后服务 3.1服务期内,出现产品质量及食品安全问题,由中标人承担经济赔偿责任 以及其他法律责任。 3.2有售后应急服务点及紧急调货能力,到位响应时间应不长于2个小时。 第 25 页 第四章磋商程序及评标办法 一、磋商程序 1、磋商小组 1.1 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依照有关法规组建。 1.2磋商小组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 采购法实施条例》和财政部颁布的《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有 关评标的规定,以及磋商文件的要求进行。 1.3磋商小组负责对磋商响应文件进行审查、质疑、评审和比较,并负责提出 成交候选人名单交采购人最终确定成交供应商。 1.4 磋商小组应当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并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程序、评定成交的标 准等事项与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进行磋商。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 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有关供应商。 2、磋商 2.1 磋商小组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磋商步骤及方法集体与单一的供应商分别进行磋 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 2.2 第一轮磋商 磋商小组按已确定的磋商顺序,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程序、评定成交的标准 等事项与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与单一供应商分别就符合采购需求、质量、技术服务、售后服务等进行磋商,并了解其报价组成情况。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 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有关供应商。 磋商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 格和其他的信息。 代理机构对磋商过程和重要磋商内容进行记录。 第 26 页 第一轮磋商结束后,各供应商退场等候。磋商小组进行合议,审核供应商响 应文件及第一轮磋商承诺,确定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进入后续的 磋商。 2.3 磋商文件修正(如有) 2.3.1 第一轮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进行合议。根据第一轮磋商掌握的情况,可以对磋 商文件进行修改,确定采购内容的详细规格或具体要求,优化采购方案。 2.3.2 磋商小组将磋商文件的修改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响应供应商,并向响应供 应商提供较充分的修正时间。 2.3.3 响应供应商根据第一轮磋商情况和磋商文件修改书面通知,对原响应文件进行 修正,并将修正文件签字(盖章)后密封送交磋商小组。逾时不交的,视同放弃磋 商。修正文件与响应文件同具法律效应。 2.4 第二轮磋商(如有) 磋商小组就修正后的响应文件与响应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代理机构对磋 商过程和重要磋商内容进行记录。磋商小组按磋商文件设定的方法和标准确定 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 第二轮磋商后,磋商小组未能确定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对磋 商文件修正后进行第三轮磋商。以此类推。 2.5 最终报价 符合条件的响应供应商作最后报价,密封递交,公开展示。 在最终报价期间,各供应商之间不得相互协商、讨论。如磋商小组现场发现 或在结果产生后,审查现场录像发现供应商之间在最后报价过程中有协商、讨论 的行为,将认定为恶意串通的违规行为,其报价无效。后果严重的将交由监管部 门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罚。 第 27 页 磋商小组要求所有继续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终报价,提 交最终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最终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 二、评标办法 (一)本次确定成交供应商的办法为综合评分法。 a)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 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 b)磋商小组只要求商务、质量和服务评审合格的响应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 进行报价。 c)磋商小组将根据需要决定是否要求所有合格的响应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 进行第二次或最终报价,最终报价将作为价格评比的最终依据。 d)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终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 合评分法对提交最终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终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二)初审 1、资格审查 磋商小组将按此表审查,审查资格证明文件是否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 求,供应商的资格条件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如提供材料不全或确认是伪 造、变造、无效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不进入下一轮符合性检查阶段。 资格性检查表
序号资格要求需提供的资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 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或扫描件并加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 誉和健全的财务会 计制度提供书面承诺和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 信证明或财务报表。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 社会保障资金的良 好记录税收: 1、提供投标截止前12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税收的凭据(完 税证、缴款书、印花税票、银行代扣(代缴)转账凭证等均可);; 2、投标人如果是小规模纳税人免税,须提供税务免税申报表或 免税证明或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社会保障资金: 1、提供投标截止前12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如果是灵活就业人员,须提供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证明和劳动合
第 28 页
同。 2、投标人如果是个体工商户,须提供投标截止前12个月内任意 一个月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证明或城乡居民社保证明。 备注:以上1、2任选一种即可。
4无重大违法记录书 面声明提供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 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落实政府采购政 策需满足的资格 要求按要求提供小微企业声明函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 行人、重大税收违 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 购严重违法失信行 为记录名单须 提 供 从“信 用 中 国”网 站 (www.creditchina.gov.cn)失 信 被 执 行 人 、 重 大 税 收 违 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 单 和 “ 中 国 政 府 采 购 网 ” 网 站 (www.ccgp.gov.cn) 政 府 采 购 严 重 违 法 失 信 行 为 记 录 名 单 中 查 询 截 图 (评审时以开标当天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7本项目特定 资格要求(1)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符合本 次采购的要求; (2)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 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 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以公 告发出后查询结果为准); (3)投标人近三年未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未被主管部门 通报检查/检验不合格,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说明:所有证明材料须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严 肃处理。资格审查不通过的,不得进入下一步评审。 2、符合性审查 磋商小组从符合性审查每份响应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磋商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 的投标应该是与磋商文件要求的关键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的投标。 对关键条文的偏离、保留或反对将被认为是实质上的偏离,将视作无效投标。
序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
1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一致;
2响应文件签署、盖章按照磋商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
3响应文件磋商有 效期响应文件有效期满足磋商文件规定;
第 29 页
4响应磋商文件 要求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
5其他供应商未有下列任一情形: (1) 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 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 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 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 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说明: (1)磋商小组分别对每一响应文件依据上表进行检查。 (2)磋商小组决定投标的响应性只根据响应文件本身的真实无误的内容,而不 依据外部的证据,但响应文件有不真实不正确的内容时除外。 (3)对于响应文件中有任意一条不满足要求将导致其投标无效,不进入商务和 技术评审。 (三)详细评审 详细评审按满分100分计算得分。磋商小组成员根据对响应文件的评审情况 ,独立地依据评分标准规定的内容评出各竞标人的得分。 1、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指标设置为报价、技术、商务三大部份 。其中报价部分 10 %,技术部分 60 %,商务部分 30 %。 2、每个评委须认真审查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以及需打分的每个项目,且按 要求打分。评委评分表采用记名方式。 3、磋商小组对供应商的报价部分、商务部分、技术部分进行综合评审和评 分,报价得分、商务部分得分和技术部分得分之和为供应商得分,所有评委的 评分的算术平均值为供应商总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 五入。 4、根据得分由高到低进行排名,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名单。得分相同的,按有效最终报价由高到低顺序排名。得分且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 排名。 5、评标小组根据供应商的最终得分,按从高到低的顺序排序推荐三名中标 候选人并提交磋商报告,由招标人依法依规确定中标供应商。 (四)评分标准 1、商务评议 第 30 页 磋商小组只对初审合格的响应文件进行商务评议并依据“评分标准表”中的分值进行评分。 2、技术评议 磋商小组只对初审合格的响应文件进行技术评议,并依据“评分标准 表”中的分值进行评分。 3、价格评议 磋商小组只对初审合格的响应文件进行价格评议,并依据“评分标准 表”中的分值进行评分。 评分标准表
评审项目评审分项分值子项目及分值
投标报价 (10分)报价得分10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后折算的报价(下浮率)最高的作为基准价,其价格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 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最低报价(基准价)/投标报价】×10分
配送方案11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需求及用户特点的分析,提供合理、可行的 配送方案: ①方案详细,内容完备,合理、针对性强得 11分; ②内容欠完备、基本可行得 7分; ③有瑕疵,得 3 分; (注:未提供的不得分)
质量保证 措施12本项满分为4 + 8 = 12分 : 1、承诺对质量有问题的食品立即退货并按时更换的得 4 分,否则不得分。 2、因退货、更换不及时造成采购人损失的,根据赔偿承诺情况进 行打分: ①赔偿承诺科学、针对性强 8分; ②赔偿承诺合理、有一定的针对性的得5 分; ③有赔偿承诺,无针对性 3分。 (注:未提供的不得分)
第 31 页
技术部分 (60 分)管理制度11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整体管理制度,方案评审内容(包含但不限于): 1. 配送管理制度; 2.成本控制措施; 3.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4.卫生管理制度; 5.服务投诉处理机制或流程。 ①制度详细完善、合理且针对性强,得11分;②制度基本详细完善、合理且无针对性,得7分;③制度不够详细完善,得3分; (注:未提供的不得分)
应急保障 措施10对突发故障的预判措施进行评审: ①认识到位,有完整详细、合理可行的应急预案的,且承诺提供 7*24小时服务的,得 10 分; ②对突发故障有一定预见性,且承诺提供 7*24小时服务的,有明确的应急预案,得 7分; ③承诺提供 7*24小时服务但应急预案缺乏认知,得 3分。 (注:需提供承诺函,否则不得分)。
售后服务 承诺方案10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的针对性、可操作性等进行评分。 方案评审内容(包含但不限于): 1.出现食品质量问题及时响应提供售后及退换服务方案;2.售后服务热线保障方案; 3.售后服务人员保障方案。 ①计划详细完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强,得10分; ②计划基本详细完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较强,得7分;③计划不够详细完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差,得3分;(注:未提供的不得分)
违约承诺6根据投标人所提供的违约承诺及处罚措施(如送货时间、 食品品质等文件中要求事宜)进行评分。 方案评审内容(包含但不限于): 送货时间违约承诺及处罚措施;食品品质违约承诺及处罚措施;①违约承诺科学、合理、针对性强 6 分; ②违约承诺合理、有一定的针对性的得 3 分; ③有违约承诺,无针对性 1分。 (注:未提供的不得分)
类似业绩9投标人近三年承接的类似校园食材等采购配送项目,每提供一个 证明材料得 3分,满分9分。 (需提供合同复印件或中标通知书等证明材料,未提供不得分,类 似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第 32 页
商务部分(30分)招标人满意 度评价表6投标人近3年内承接过的类似项目获得招标人好评的,每提供一个 良好评价得2分,最高得6分。 (需提供用户评价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未提供不得分)
投标文件制 作的规范性3响应文件制作规范,编制完整、详细、清晰;逐页有连续页码、有详细目录和评分索引得 3分,缺一项扣 1 分,扣完为止。
服务人员 配置5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特点拟派人员的配备方案,岗位工作内容、 职 责 、 分 工 明 确 且 针 对 性 强 得 5分 , 方 案 针 对 性 较 强 3分,基本明确得 1 分,不提供不得分。
经营场所4投标人在随州范围内具备固定的生产或经营场所,出具租赁合同 或协议(经营场所是自有房产的提供房产证复印件),另提供场 地实景照片。 以 上 材 料 复 印 件 加 盖 公 章 , 材 料 齐 全 得 4分,未提供证明材料或提供不齐全,不得分。
配送工具3根据投标人拟投入运输车辆数量进行评分。 投标人每提供一辆运输车辆的得 1 .5 分,本项最高得 3 分。 同一车辆不重复计分。 (提供的车辆可以是自有或租赁,都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所 有车辆需提供行驶证、租赁合同(如有)、车辆内外实景图片,车辆图片须可看到清晰的车牌,提供证明材料不全或未提供 得不得分。)
第 33 页 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参考)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 公平和诚信的原则,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特签订本协议,共同遵守执行。 一、经营服务内容 二、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三、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四、服务期限 1、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有效服务期为三年,协议一年一签订。 2、本学年协议执行起始日期为年 月 日至年月日。 五、服务方式和费用支付 1、服务方式:供应商实行食堂管理承包,管理费用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中标人每月根据采购人核实的管理服务费,提供税务发票,次月内采购方 将管理服务费全额转入中标人对公账户。 2、费用支付方式:学校每月根据实际营业额与中标价(百分比)核算并 支付服务报酬,承包管理期间学校介入管理,由学校负责所有食材的采购及饭 菜 售 卖 的 经 济 支 出 及 收 入 的 财 务 管 理 ,全场无现金交易,实行“一卡式”模式,中标人按销售额提成管理费,即采购 第 34 页 人在购买服务管理期间按中标价向中标人支付服务报酬。 第 35 页 六、服务要求: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及投标文件的承诺履行。七、争议解决方式 1、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如双方未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应向 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法院审理期间,除提交法院审理的事项外,协议其它事项和条款仍应继 续履行。 3、对本协议的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另行签署补充协议。补充协 议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内容与本协 议不一致处,从补充协议。 六、协议生效 本协议签订后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 二份。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代表人(签字):授权代表(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第 36 页 第六章磋商响应文件格式 曾都区洛阳镇中心学校学生食堂大宗食材 (蔬菜)协议供应商遴选项目 响 应 文 件 (正本/副本) 项目编号: 所投包段: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日期: 年 月 日 第 37 页 目 录 一、…………………………………………………………………………………页 码 二、…………………………………………………………………………………页 码 三、…………………………………………………………………………………页 码 四、…………………………………………………………………………………页 码 五、…………………………………………………………………………………页 码 第 38 页 一、竞争性磋商申请函及附件 (一)竞争性磋商申请函 致:(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 根据贵方为(项目名称)招标采购的投标邀请(项目编号、包段名称),签字代 表(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供应商(供应商名称、地址)提交下述文件正本 一份及副本份: 1. 竞争性磋商申请函及附件文件; 2. 报价文件; 3. 商务文件; 4. 技术文件; 5. 资格审查资料; 6. 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其他有关文件。 根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1. 所附投标文件中规定的应提交和交付服务的投标报价的下浮率为 %。 2. 供应商接受本招标文件合同书格式及合同条款,并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 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3. 供应商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第(编号、补遗书)(如果有的话)。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力。 4. 本投标有效期为自开标之日起个日历天。 5. 供应商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 6. 本项目如由中标人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我单位同意按供应商须知前附 表中规定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 7. 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函件、通讯请发往: 地址:传真: 第 39 页 电话:电子函件: 供应商名称:供应商授权代表:姓名、职务(印刷体)公章: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申请人名称: 单位性质: 成立时间:年月日 经营期限: 姓名:性别:年龄:职务: 系(申请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供应商:(盖单位章) 年月日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 第 40 页 注:授权委托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 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并应在投标时单独提交一份以方便检查。 第 41 页 (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本人(姓名)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 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 担。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委托代理人姓名: 职务: 身份证号码: 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印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印章): 日期:年月日 须附:法人代表身份证和被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 第 42 页 二、资格证明文件 (一)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采购人) 关 于 贵 单 位 的( 项 目 名 称 )( 项 目 编 号 : 、包段名称)的招标公告,本单位(企业)自愿参加投标,并作出以下声明: 1、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公司或法人)无重 大 违 法 记 录 ( 因 违 法 经 营 受 到 刑 事 处 罚 或 者 责 令 停 产 停 业 、 吊 销 许 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未被列入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 因涉嫌违法违纪被检察机关立案调查; 2、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 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情况。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的,不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并已清楚招标文件的要求及有关文件规定,承诺在本次招投标活动中,如有违法、违规、弄虚作假行为,所造成的损失、不良后果及法律责任,一律由我 公司(企业)承担。 特此声明! 供应商(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第 43 页 年月日 (二)资格证明文件 第一章、第二条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的全部内容,并要符合资格性审查条件的全部要求。 注:1、以上证明文件必须真实可靠、不得伪造; 2、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如供应商提供的有关证明资料是外文的,应附 有中文译文,并以中文译文为准。 第 44 页 二、报价文件一览表 项目编号: 所投包段:
项目名称
投标总报价(%)按市场价下浮 %,据实结算,年度结算费用不超过采购预算。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履行期限:一年,合同期满经考核合格可续签,最多可续签两年。
质量目标
备 注
说明:1.报价举例:供应商提供食材价格为市场价的九折,则本投标报价应填写为 按市场价下浮10%,以此据实结算。 2.价格应按照本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中的要求进行报价; 3.投标人须将《报价一览表》单独密封一份提交,并在信封上标明“报 价一览表” 字样。 供应商(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第 45 页 四、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供应商名称
联系地址
企业资质
企业从业人员数量
资产总额截止上一年度资产总额:
营业收入上一年度营业收入:
法定代表人姓名: 职务: 职称:电话:
技术负责人姓名: 职务: 职称:电话:
联系方式联系人:电话: 传 真: 邮箱:
基本账户名 称: 账号:
企业关联情况1:与我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名称:□无; □有:。 2、与我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的名称:□无; □有:。 备注: 1、“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 2、本条所规定的控股、管理关系仅限于直接控股、直接管理关 系,不包括间接的控股或管理关系。
注:须附上供应商相关资质证明文件。 供应商(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 第 46 页 五、供应商诚信承诺书 致:(采购人名称或代理机构名称): 我公司(单位名称)遵循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自愿参加 (项目名称)的竞争性磋商活动,并郑重承诺如下: 1.提供的磋商响应文件内容材料均真实、有效、合法; 2.接受邀请或取得投标资格后,认真准备并做出实质响应; 3.遵守开标现场纪律,不扰乱开标现场秩序; 4.不串标、不围标、不借资质投标; 5.不捏造事实、不伪造材料进行恶意投诉或无理申诉; 6.通过公平竞争合法取得中标、中标资格; 7.中标、中标后,按期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8.按合同约定履行合同,不将合同转让给他人; 9.保证企业及所属人员无违法违规记录,依法依规履行合同,不发生安全事故;10.无采购人禁止的其他行为。 我方若有违反承诺内容的行为,无条件地自动放弃该项目的参与资格,并接受招 标人的相关处理; 供应商(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 第 47 页 六、无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函 (供应商应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进行声明)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我方在此声明,我方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以下 重大违法记录: 1、我方因违法经营被追究过刑事责任; 2、我方因违法经营被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 3、我方因违法经营被处以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随本声明附上我方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表以及 相关的法律证明文件供贵方核验。我方保证上述信息的完整、客观、真实、准确,并愿 意承担我方因提供虚假材料谋骗取中标、成交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 特此声明! 供应商(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第 48 页 七、投标人类似项目业绩表
项目名称合同总额采购人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完成时间
注:1.投标人近三年的类似项目业绩,需提供合同或中标(成交)通知书的复 印件; 2.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投标人:(加盖公章) 第 49 页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 月 日 八、中小企业声明函 小微企业声明函(服务)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 021】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 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 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 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 备注: 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 不填报。 2、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 第 50 页 。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 3、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 第 51 页 中小企业划型标准
序 号行业大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营业收入 (万元)从业人员 (人)总资产(万元 )营业收入( 万元)从业人员 (人)总资产(万元 )营业收入( 万元)从业人员 (人)总资产(万元 )营业收入( 万元)从业人员(人) 总资产(万 元)
1农、林、牧、渔业≥20000≥500≥50<50
2工业≥40000≥1000≥2000≥300≥300≥20<300<20
3建筑业≥80000≥80000≥5000≥5000≥300≥300<300<300
4批发业≥40000≥200≥5000≥20≥1000≥10<1000<5
5零售业≥20000≥300≥500≥50≥100≥10<100<10
6交通运输业≥30000≥1000≥3000≥300≥200≥20<200<20
7仓储业≥30000≥200≥1000≥100≥100≥20<100<20
8邮政业≥30000≥1000≥2000≥300≥100≥20<100<20
9住宿业≥10000≥300≥2000≥100≥100≥10<100<10
10餐饮业≥10000≥300≥2000≥100≥100≥10<100<10
11信息传输业≥ 100000≥2000≥1000≥100≥100≥10<100<10
12软件和信息技 术服务业≥10000≥300≥1000≥100≥50≥10<50<10
13房地产开发经 验≥ 200000或,≥ 10000≥1000且,≥5000≥100且,≥2000<100或,< 2000
14物业管理≥5000≥1000≥1000≥300≥500≥100<500<100
15租赁和商务服 务业≥300或,≥ 120000≥100且,≥8000≥10且,≥100<10或,<100
16其他未列明行 业≥300≥100≥10<10
第 52 页 九、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 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详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 当满足的条件”)。 1.本单位授权(投标人)参加(采购人)的项目(项目编号:)采购活动由本单位 承担工程(或提供服务)。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说明:1.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残疾 人福利性单位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 2.以联合体方式参与投标的投标人,应由联合体双方签字盖章。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注: 1、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投标的,采用此函享受相应政策。 2、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 25%(含 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 10 人(含 10 人); (2)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 议; (3)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 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 (4)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 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5)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 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 的货物)。 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 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 至 8 第 53 页 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 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 数。 十、商务偏离表 项目名称:
序 号招标文件 条款项招标文件的商务条款投标文件的商务条款说明
1
2
3
4
5
6
遵守声明:响应招标文件所有商务条款 供应商(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注: a)供应商应对商务基本要求,提出遵守声明。 b)供应商须在本附件内,列出不能符合的有关段落,附件并举出原因,同 时,供应商亦须提出解决偏离的详细方案。 c)除本附件列出的偏差获得采购人许可外,在合同签订后,所有不符合招 标要求的项目,供应商必须加以纠正。 第 54 页 第 55 页 十一、技术偏离表 项目名称:
序 号招标文件 条款项招标文件的技术条款投标文件的技术条款说明
1
2
3
4
5
6
遵守声明:响应招标文件所有技术条款 供应商(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注: d)供应商应对技术基本要求,提出遵守声明。 e)供应商须在本附件内,列出不能符合的有关段落,附件并举出原因,同 时,供应商亦须提出解决偏离的详细方案。 f)除本附件列出的偏差获得采购人许可外,在合同签订后,所有不符合招 标要求的项目,供应商必须加以纠正。 第 56 页 十二、其他 a)招标文件要求供应商须提交的其它资料; b)供应商认为需加以说明的其它内容。 第 57 页 十三、技术服务文件 各供应商应按自行编制,其格式不限。 第 58 页
返回顶部